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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绿地违停、未礼让行人、张贴小广告…新区这些不文明行为挨罚

滨城时报 2023-02-19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施行以来,新区全方位多形式宣传,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教育引导,严格治理各类不文明行为。


 这些不文明行为挨罚


破坏绿地违停被罚500元

5月6日,滨海新区新港街贻芳嘉园社区工作人员在巡查时发现,濒开里小区9栋4门101室南侧,有人以停车不方便为由,拔掉栽种在小区内的冬青3-4棵,损坏绿化带长约2米。随后,社区工作人员将这一情况上报给街道综合执法大队的巡查人员。当日,正在巡查的执法队员赶到现场,并依据《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65条第2款之规定,对该不文明行为进行立案,同时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5月10日,执法队员再次来到濒开里小区进行现场复查,发现毁坏的花池已经恢复,被拔掉的冬青也已经重新种植。依据《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65条第2款之规定,执法队员向相对人处以500元罚款。这也是《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施行以来,新港街综合执法大队开出的首张罚单。经过批评教育,相对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保证以后绝不再犯,努力做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文明人。5月16日,相对人如期缴纳罚款。


张贴小广告被罚200元

“有人正在四季雅苑小区1栋至4栋楼内张贴小广告。”日前,新河街综合执法大队接到物业举报,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将张贴广告的李某抓个正着。执法人员依据《条例》责令李某将其张贴的广告清除,并处以200元罚款。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手持《条例》单行本现场向李某进行了宣传讲解,认识到错误的李某随后配合执法人员将小广告清除并接受了处罚。


未礼让行人被处罚

5月19日,在车站北路与广州道交口,新区公安局交管支队杭州道大队对违反《条例》各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治理。9时26分,一辆轻型封闭货车沿广州道由东向西行驶至车站北路交口,遇绿灯左转通过路口时,未停车让沿广州道由西向东沿人行横道通过路口的行人先行。执勤民警对该车进行拦检,向该车驾驶人胡某说明其违反《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后,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文明习惯正在逐步养成


“红灯停,绿灯行。爷爷,现在是红灯,我们等下再过。”早上7点一刻,在营口道和山东路交口,准备上幼儿园的琳琳成功将准备抢行的爷爷劝阻。不远处,在营口道和河北路交口过街天桥下,身穿红马甲的文明劝导员刚刚将两名逆向骑自行车的打工人员拦下,并要求其退回到正向非机动车道。而他,只是全区300名文明劝导志愿者中的一员。


“开车礼让行人、出门遛狗拴犬链、自觉清理宠物粪便……半个多月来,新区市民对《条例》的知晓率越来越高,文明习惯也正在逐步养成。

  

据了解,《条例》出台后,新区迅速开展专题部署、专项检查,最大限度宣传发动群众知晓遵守,努力营造学习宣传《条例》的社会氛围。


同时,为深入推进《条例》施行,新区各街镇综合执法部门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也都在日常工作中进行有针对性的巡查,对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圈占绿地、在居民区饲养家禽等不文明行为加大治理力度,依法教育、责令改正或依法进行行政处罚,不断提升辖区社会文明程度。目前“宣传+执法”已经渐成常态,治理成效初步显现。

  

截至目前,新区公安局共出动民警4000余人次,开展集中治理检查25次,责令改正违法行为300余次,市民文明出行、文明养犬等习惯正在逐步养成。


近期开展广场舞等噪音联合执法


昨天,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了给考生及市民创造安静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公安、环境、综合执法等部门将在近期开展广场舞等噪音扰民联合执法。


记者从滨海新区公安局获悉,5月1日至5月21日,新区公安局共接报涉及广场舞噪音扰民警情35起。

  

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市民从事广场舞等休闲活动,音响的音量应该符合该区域的噪音功能区标准,临近居民小区的公园广场属于二类区域,6:00至22:00音量超过60分贝、22:00至次日6:00音量超过50分贝都属于噪音扰民。


《条例》中明确规定,在公共场所进行健身、歌舞等文体娱乐活动,应当符合环境噪声管理有关规定,合理使用场地及设施设备,防止影响他人正常学习、工作和生活。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屡教不改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记者获悉,新村街道将联合公安、环境、城管等职能部门在近期多次开展广场舞噪音扰民联合清理清查执法行动,对于不听劝阻的将没收音响设备,对于拒不改正的,将根据环评报告进行处罚。


 新区不文明行为举报电话


部分具体分工如下↓

区城管委受理范围

私搭乱建;

环境卫生脏乱;

城区中心立交桥下堆放垃圾;

毁绿占绿、乱涂乱画、张贴小广告;

损坏公共设施;

共享单车乱停放;

占压盲道、便道停车;

焚烧落叶等造成的环境污染等问题。


区公安局受理范围

遛狗不牵绳;

流浪动物;

高空抛物;

广场舞扰民等《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规定由公安部门治理的情况。


区环境局受理范围:

企业排污污染;

异味;

黑烟;

夜间施工扰民等情况。


如果你遇到不文明行为,请拍下来发给我们。如果你还有关于不文明行为的相关问题,请在微信留言或拨打时报热线66336006。


时报记者 杜红梅


本期编辑: 王贞兰 郭萌 王帅

内容监制: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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