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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保姆纵火案有感:斗米恩,担米仇

2017-06-29 李赛赛 人民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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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警方调查,6月22日清晨造成母子四人死亡的杭州“蓝色钱江公寓”火灾为故意纵火案,起火的2幢1单元1802室的保姆莫某晶(女,34岁,广东东莞人)有重大作案嫌疑,现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据媒体披露,该保姆月薪7500元,因好赌曾陷入多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当中。主人曾借给她10万元供其买房,并配专车供其买菜。


事发之前,莫某晶在偷了雇主价值32万的名表后,被孩子玩耍时无意中发现,于是男主人在出差前告诉莫某晶:回来的时候要辞职离开。莫某晶在男主人离开后,于22日清晨纵火。据莫某晶交代,原本是想等火烧着后灭火来博取雇主的同情,却没想到大火扑不灭了,于是她不顾雇主的性命,直接乘保姆专梯走人。


莫某晶到底是出于什么心理纵火,我们不知道,可能永远也不会知道。


可是善良的女主人和三个可爱的孩子就这样永远离开了人世,留给亲人无限的伤痛。


有人说,是女主人太善良了,没有划清和莫某晶的界限。其和莫某晶之间存在的仅仅是雇佣关系,而女主人借给她10万块钱很显然已经超过了单纯的雇佣关系,是女主人的善良让莫某晶逐渐摆不正自己的位置,以致最终失去自我,害人害己。


莫某晶放火烧了对她很好的雇主家母子四人,是因为女主人太善良了吗?当然不是。


据了解,该保姆也曾向朋友说过杭州的雇主待她极好,那个时候她心里真的是对女主人充满感激吧。莫某晶心里也许在想“你家那么有钱,我不就偷了一块表啊,为什么一定要辞退我呢?”,可能怨恨就是在那个时候冲破人性的闸口,打败了感恩和良知,占领了人性最黑暗的高地。


斗米恩,担米仇,莫某晶的人性弱点此刻暴露无遗。


莫某晶到底是出于什么心理纵火,我们暂不作深入揣测。但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那就是莫某晶涉嫌犯罪。


愿逝者安息,行恶者得到应有的法律惩罚。



责任编辑: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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