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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的法律服务| 杨积堂:推动法律保障的“实践之道”

2017-07-16 周炳凤 人民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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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8日,由中国行为法学会主办的“一带一路”的法律服务学术研讨会暨中国行为法学会第五届六次常务理事会在北京召开。

 北京联合大学首都法治研究中心主任、管理学院党委书记、首届“一带一路涉外法律服务论坛”执行主席杨积堂在会上表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召开前夕,在朱小黄会长的大力支持下,北京联合大学首都法治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研究中心,以及中国行为法学会金融法律行为研究会共同举办了首届“一带一路”涉外法律服务论坛。这个论坛是一个开放的学术与实践交流的平台,来自法律实务界、外交界、法学学术界和中外企业界的专家学者,从不同的视角探讨了“一带一路”的法律需求和供给定位。未来中国行为法学会要力争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全国性的论坛,在今年论坛之后,法国有关方面邀请,希望在巴黎召开这个论坛,希望中国的“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在欧洲更加有影响力。

杨积堂认为,“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法律保障就是“一带一路”健康发展的“根本”。对于“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保障机制他有三点思考。

第一,构建规则的创设和固化机制。“一带一路”走出去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在这个系统性工程过程中,作为中国应该贡献出全球治理新模式的“中国方案”,他认为作为法律人应该在规则构建方面提供智慧和影响力。

第二,构建“务实的协同机制”。在召开“一带一路”涉外法律服务论坛和后期的各种调研中发现,无论是国外的企业还是相关部门都有一个共同呼吁,希望在学术界、实务界、国内法律界、境外法律界,法律界和行业之间必须构建“协同机制”,必须是“务实”的协同机制,而不是单兵作战,各自为政。

 第三,构建“扎实的合作机制”。对此,法律人做了两件事情,一个是针对高铁走出去构建了一个境内外的合作机制进行研究、学术和服务;针对核能走出去战略也构建了同样的跨国、跨部门法律研究与服务合作机制。

杨积堂最后强调,万物得其本事得其道者成,在探索“一带一路”的法律之本”,推动法律保障的实践之道方面一定能做出辉煌的成绩

责任编辑: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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