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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妈妈即将临盆 孩子父亲竟要分手?

2017-08-18 周炳凤 人民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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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都市快报》报道租住在西安南郊一女子玲玲(化名)马上就要到预产期了,谁料孩子的父亲竟要分手,这到底怎么回事呢?



事情还原


经记者了解,玲玲今年30岁是咸阳人,去年11月底,玲玲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姓姜的咸阳小伙。虽说两人都是二婚,但由于对方对爱情的诺言,玲玲便相信了这份爱情。可是最近对方却不愿意与玲玲电话联系了,发微信说要与玲玲分手并表示孩子也不会管,哪怕把孩子送人养,混社会他都不会管。




玲玲给姜某打电话想要他出面解决问题,可他始终不肯接电话,把玲玲的电话也拉黑了,用别人的电话打,他听到是玲玲后就直接把电话挂掉了。


孩子眼看就要生了,而且租住的房子也马上到期了,生活费也遇到了困难。玲玲告诉记者,她目前的现状可能跟姜某不愿意领结婚证有关。


记者多方常识联系姜某,但都未成功。


预产期将至的玲玲表示很无助,她希望孩子的父亲能够出面担起责任,协商解决他们之间的问题。


此事引起网友热议,有的网友骂姜某是渣男不负责任,没打算结婚就不该让女孩怀孕,更不该拖那么久。也有的网友说女方不自爱,没结婚就不该让自己怀孕。还有的网友说现在农村有些地方都是只办酒席,或者办完酒席后很长时间才领证,这存在很多问题。


针对此事和网友关心的问题,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的邵律师说,由于他们没有领取结婚证,在法律层面上不属于夫妻关系,双方没有互相扶养、照顾等义务,同时其腹中的胎儿由于没有出生,不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遗弃罪”所针对的对象,故男子将女子抛弃的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但如果女子将婴儿顺利产下,男子拒绝支付抚养费或抚养,女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男子支付抚养费。


邵律师还介绍,对于农村有些只办了酒席还未领证的情况,《婚姻法》是不保护的,我国《婚姻法》从1981年新修后就不承认事实婚姻了,所以没有依法领取结婚证的,不属于夫妻关系,只属于同居关系发生纠纷后属于私人之间解除同居关系,谈不上离婚。如果同居期间生育子女或共同创造财产的,对于子女抚养问题及财产分割问题达不成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最后邵律师提醒广大女性朋友们,在恋爱中不要被爱情冲昏了头脑,领取结婚证后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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