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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工作报告里的经典案件 | 严惩贪污贿赂犯罪 深入推进平安中国建设

2018-03-14 汪峥 人民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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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值得注意的是,这份20多页的工作报告中,提到了20多个案件,创历届最高法工作报告中出现的案件数量之最。


周强在工作报告中表示,严惩贪污贿赂犯罪。对腐败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健全职务犯罪案件审判机制。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办理贪污贿赂案件司法解释,审结贪污贿赂等案件19.5万件26.3万人,其中,被告人原为省部级以上干部101人,厅局级干部810人。依法惩治行贿犯罪,判处罪犯1.3万人。依法审理“红通1号”杨秀珠等案件。人民法治网小编特整理最高法工作报告里的经典案件,让我们一起回顾此案。


“红通1号”杨秀珠案


杨秀珠系我国公布的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大腐败案件涉案人员红色通缉令的1号人物,1946年出生,是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2003年4月,在获悉犯罪行为败露后,杨秀珠潜逃。2015年4月22日,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集中公布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杨秀珠名列第1号,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号码A—745/7—2003。任职期间,杨秀珠侵吞公款1904.5万元,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735.4万元,于2003年4月潜逃出境,先后逃往6个国家,历经13年,多次申请政治避难。经我国反腐败追逃追脏职能部门开展大量工作,其于2016年11月16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经中央有关部门和浙江省追逃办密切协作,潜逃海外13年之久的“百名红通人员”头号嫌犯杨秀珠回国投案自首。2017年10月13日,浙江杭州中院以贪污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杨秀珠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2600余万元。宣判后,杨秀珠表示认罪悔罪,服从法院判决,并愿意用全部房产、存款等资产退赃。


“红通1号”杨秀珠案审判现场


“红通1号”杨秀珠案的成果由中央到县四个层面,纪检、检察、公安、审判等8条战线的追逃人员共同书写。成果的取得,更得益于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近年来不断健全的各级追逃追赃协调机制。依法惩治职务犯罪,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推动司法审判与国家监察有机衔接。


责任编辑:王艳推荐阅读注意! 这些政法机关的构成将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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