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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一中院顺利执行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

余庆鹏 王超慧 人民法治 202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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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治网讯(余庆鹏 通讯员 王超慧)“你不要再心存侥幸了,你的车我们今天是一定要扣的。”在屯昌法院询问室中,海南一中院执行法官姜国强向被执行人黄某说道。10月4日上午,海南一中院执行干警驱车赶往屯昌县,执行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经过执行法官一天的努力,被执行人黄某当场履行4.5万元,并提供车辆作为还款承诺保证,双方当事人当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

被执行人黄某将4.5万元现场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汪某 姚锐 摄


据了解,2016年10月13日,汪某及妻子因交通事故造成一伤一死,汪某的妻子经抢救无效死亡,汪某经鉴定为六级伤残。美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作为雇主对此事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应向汪某支付103万余元赔偿费用。法院判决生效后,汪某多次要求黄某履行义务无果后,汪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海南一中院立案执行后,经过网络查控、线下查找,穷尽所有追查手段,未发现黄某有财产可供执行,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被执行人黄某执行干警被带回海南一中院 姚锐 摄


在屯昌法院调解现场,申请执行人汪某情绪较为激动,不断抽泣。姜国强法官安抚好汪某情绪后,着手开展调解工作。他从申请人继续治疗不能耽误到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义务将产生的后果、从道义到法律,从不同的角度给被执行人黄某做思想工作。同时向黄某核实了其财产情况,并要求黄某如实报告自己的财产,及时履行还款义务。随后,姜国强法官向申请执行人介绍案件进展、可能出现的情况以及法院的处理方式,并进一步了解申请执行人的请求,向其释明有关司法救助的情况。

海南一中院扣押被执行人的小轿车 姚锐 摄


中午11时许,鉴于黄某未能现场履行还款义务,姜国强法官决定将双方当事人一同带回海南一中院作进一步调查和调解,并要求黄某联系亲属将其名下的小轿车送至一中院作为还款承诺保证。

执行法官姜国强向申请执行人介绍案件进展 姚锐 摄


回到海南一中院后,调解工作一直持续到下午6点半,最终,汪某同意放弃部分赔偿费用,黄某将4.5万元现金亲手交到黄某手中,并承诺在10月30日前还款25.5万元,剩余款项60万元分期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看着刚签好的和解协议、拿到当场交付的4.5万元,申请执行人汪某的手不住颤抖,留下了激动的泪水。

执行法官姜国强与被执行人黄某核实财产情况 姚锐 摄


姜国强法官告诉记者,由于该案执行标的额过大,一次性执行到位的可能性不大,考虑到申请人继续治疗和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被执行人提出先支付部分款项,并将其名下的小轿车留在法院保证其按时履行,申请人同意,所以就按照这个方案签订和解协议。如果黄某不按时还款,法院会依法定程序对该车辆进行评估内、拍卖,拍卖后的款项也将及时交付给申请执行人,争取实现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最大化。

责任编辑: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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