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暴力阻碍交警执法 海口一男子获刑八个月
人民法治网讯(王红云 通讯员 王娇)男子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被执勤交警拦下,在求情未果后取出伸缩警棍击打交警。近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经查明,2017年12月12日10时许,被告人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途经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南路口时,因在机动车道内行驶被执勤交警卢某拦下,要求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配合执法,并告知其存在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现场处罚50元,王某向交警求情,求情未果后当场取出随身携带的伸缩警棍击打卢某头部。随后被赶来的公安民警抓获,从王某处扣押伸缩警棍1支。经鉴定,卢某损伤属轻微伤。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以暴力或威胁的方法阻碍交警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扣押在案的伸缩警棍1支,予以没收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