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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惊天:文物是树立大历史观不可或缺的物质载体

人民法治 人民法治 202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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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法律与实践研讨会会场 


2018年10月20日,由中国行为法学会指导,《人民法治》杂志社、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南宁市法学会、南宁市律师协会协办的文物保护专题研讨会在绿城南宁召开。来自广西各机关、团体、相关学术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代表、社会团体、公益人士、高等院校师生及新闻媒体等约120人参加本次研讨会。


《人民法治》杂志社执行总编陈惊天致辞


   《人民法治》杂志社执行总编陈惊天在致辞中指出,文物是我们树立大历史观不可或缺的物质载体,加强文物保护意义重大。大历史观就是将以往历史的内在逻辑和现在作比较,再用现在所发生的历史与未来作比较,从而对未来社会的走向做出一定预测的历史观,是依据整个人类的发展历史对未来即将发生的一切做出合理的判断,用长远的、比较的思维来看待问题的认识方法。有了正确的大历史观,我们就会对很多规律性、方向性的问题做到心里有数。树立正确的大历史观,必须要认识历史。认识历史,就离不开文物。文物是人类在社会活动中遗留下来的遗物和遗迹,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历史遗存,是宝贵的人类文化遗产。各类文物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各个历史时期人类的社会活动、社会关系、意识形态以及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和状况,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文物的保护管理和科学研究,对于人类认识自己的历史和创造力量,揭示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认识并促进当代和未来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陈惊天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强调“四个自信”,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四个自信”的核心基础就是文化自信,自信来源于文化。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首先就是文化的复兴,文化的自信。中国五千年的历史文明一直延续,都能够通过文物反映出来,这些文物就是物证、是证据,充分证明了中国的文化自信不是凭空而来。通过文物承载的信息,认识历史,辨明方向,树立大历史观,必然就会对中国未来的发展充满信心。


责任编辑:汪峥推荐阅读秦岭最大违规“超级别墅”,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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