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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可以在职开诊所了",政策虽好,别忙着拍手叫好

2017-03-01 医师周刊


“卫计委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了修改,允许在职医生自己开诊所。这是明摆着鼓励公立医院的医生怠慢自己的本职工作,去干私活,去莆田帮那里捞外快。”



昨天,卫计委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了修改,允许在职医生自己开诊所。这是明摆着鼓励公立医院的医生怠慢自己的本职工作,去干私活,去莆田帮那里捞外快。无论哪一个行业,最起码的职业要求就是认真对待本职工作。想想看,一个人一面在华为就职拿着高薪,一面却公然开设自己的性质相同的公司,这可能吗?卫计委这是在破坏中国的医疗事业!这是在故意破坏中国的公立医院!这是最反市场经济原则的。


实名认证为“抗议世行事件当事人”的@杜建国微博 的声音得到了不少网友的支持,究竟激发网友愤怒的政策到底是什么模样?


2月28日,国家卫计委发布了《关于修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的解读,最让医务人员兴奋的是取消了在职医生办医疗机构的限制。


在1994年发布的老版本《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但最新出炉的修改版将这一条删除了。意味着在职医务人员可以申请开办医疗机构了。


不过,需要说明的是,并非所有的在职医务人员都可以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对于公立医院在编的医务人员,多数是事业编制,对于事业单位的在编医务工作人员办医疗机构,还需要政府出台更多的配套文件。值得欣喜的是,医务人员开设医疗机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不再是绊脚石。


四大修改内容 你不能不知道



1.在职医生也能开诊所啦

在1994年老版本《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细则》中第十二条针对“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情形进行了规定,而此次修改将“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删除。


不过需要说明的是,并非所有的在职医务人员都可以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由于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大多数具有准公务员的身份,拥有编制的医务人员要想同时申请办医疗机构估计还很难被允许,而对于一些在民营医疗机构的医生来说,只要医院允许,可以一边上班一边开诊所、办医院。


2.增加医疗机构类别

2006年11月,原卫生部曾对《细则》第三条进行修改,在医疗机构类别中增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而此次修改则着重增加了医学检验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和安宁疗护中心;并将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列在妇幼保健院类目之内。


3.审查通过才能施工

在医疗机构建筑设计方面,《细则》强调“必须按相应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经相关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以前不仅医疗机构设置需要找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甚至连建筑设计都要经过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


4.缩短办证时间

《细则》中针对第二十六条和第三十八条的修改,则体现了简政放权的原则。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不再由国家卫计委统一印制,改为由国家卫计委确定图样设计方案和印刷技术要求,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印刷、发放。取消原有的医疗机构名册逐级上报机制,改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采用电子证照等信息化手段对医疗机构实行全程管理和动态监管。


政策虽好,先别忙着拍手称赞


允许医生开诊所的消息不时传出,这次政策的修改对推对医生多点执业、自由执业是一件利好的事情,但也有医生指出,应该用清醒的头脑来看待现状。


医生评论员经松:


先不说满怀激情的各位技术是否牛到可以不把医院院长放在眼里,今天我们先谈谈目前的大环境。

 

中国缺少医院吗?不说已经数量超过公立医院的民营医疗机构,就是公立医疗机构,也存在大量的经营不善,负债运营的。已经有那么多医院存在了,还缺少诊所吗?


医生一边在公立医院上着班,一边自己开着诊所,听着是件多美妙的事情。三甲医院的医生,在体制内疲于应付临床、应付考核、应付科研……不知道还有多少精力可以再自己去开个诊所?

 

开诊所很容易吗?我的感想以后也许会和开公司一样,开公司很容易,经营公司会很难。诊所不能用医保,大多数的老百姓不会自费看病;商业保险又不普及。所以开了诊所,病人来源首先就是一个大问题。

 

医生自己开诊所,比较适合中医、口腔等不需要团队配合也能独自诊治的学科,像外科医生医生可能更多的是需要寻求可合作的平台。

 

目前受到体制的限制,收费模式的因素,导致医生与公立医院的可合作空间很小。民营私立医院的品质又良莠不一,莆系占据了至少80%,很多医生为了自己的名誉也不敢轻易选择合作。

 

中国基层医疗需求庞大,国家的医改政策也是希望优质资源更多的倾向基层,让90%的疾病不出县,以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医疗技术的不均衡,基层医疗技术普遍薄弱,这也给掌握一定技术能力的医生机会。但目前与基层公立医院合作,医院收费低廉,无法体现医生价值;由病人额外支付,与所谓的红包、飞刀无异,还是一种穿新鞋走老路的走穴方式。


有人质疑,自然有人支持:


廖新波:


都在说医生忙抽不身开诊所。找出为什么会留住你的原因!如果是免费加班都愿意承受,必定有吸引你的地方。现在有不是免费加班的地方等着你的!咋想?——要创造自身价值首先要尊重自己;医院要吸引更多的医生就必须尊重医生的劳动。因此,我认为,需要认真考虑的是医院。受益的是有价值的医生!


于莺碰过的“玻璃墙”从没消失


从1994年至今,中国医改不断深化,越来越多的体制内医生想要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仅靠政府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亦难以回应公众日益多样化的医疗需求。近两年医生集团、医生工作室等新模式的出现,以及社会资本布局医疗服务市场的雄心,更凸显过去很多规定不合适宜。



网名为“急诊科女超人”的微博红人于莺,曾是协和医院里经验丰富的急诊科医生,在那里她几乎只有50%的时间用在临床上,没有办法帮助更多人把疾病遏制在萌芽状态。于是在2013年,于莺辞职“下海”,决心开办私人全科诊所。


但事实证明,医生开诊所比想象得更难。除了卫生部门对医疗资源配置的行政规划,还有许多无形的障碍。于莺表示,举办医疗机构要满足环评等多项政府规定,要跑很多部门,经过很多道审批,审核和批准的权力都在政府手里,公平和效率都成问题。


另一方面,要从公立医院吸引人才加入,也绝非易事。2015年1月,国家卫计委等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欲放宽医师多点执业的前提条件。在那之后,于莺在筹备诊所的过程中仍然发现,公立医院医生想到私营医疗机构多点执业,还是会“多多少少遇到些困难”。


现在,尽管卫计委拟取消在职医务人员不得设置医疗机构的限制,这在于莺看来,其具体效果可能会和多点执业政策遇到的情况一样,政策虽然放开了,但只要医生还是公立医院的单位人,医生就还是在枷锁之中。


“医院肯定不乐意医生出去,多点执业也好,开诊所也好,医生没有劳动合同的保障,医院可以增加你的工作量,用各种办法限制你出去”。


本周思考

政策允许了,你会立刻行动开诊所吗?


医师周刊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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