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政策又有变动!和你有关,买不买房都要看!
在上海工作的朋友们,
一定非常关心公积金的事情。
毕竟,
说白了这可都是钱呐!
一切和钱有关的都是大事!!!
2月10 日,上海出台实施
《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工作的通知》
对职工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申请时间、范围、材料等作了明确规定,
对职工在本市和异地购买
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和购买所有权自住住房一年内再次交易提取公积金的
审核要件、办理流程、调查核实方式和时间等情形,
做了进一步细化和明确。
具体内容实在太繁琐,
生活妹来给大家划划重点!
本次规定旨在
强化管理,防范骗提套取行为!
也就是说
今后公积金的提取,
流程上的审核将更加严格!
那么这次重点做了哪些调整呢?
具体如下:
看点
01
因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因购房而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申请时间为
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五年内,
提取金额不超过房屋总价
及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须保留10元以下余额)。
购买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可按照规定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提供材料:
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购房资金来源凭证等证明材料。
其中,资金来源凭证指购房款全额资金来源证明,包括:
1、职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房款的,提供银行盖章的转账凭证或流水交易记录(贷款的,提供银行盖章的转账凭证或流水交易记录);
2、职工通过银行取现方式支付房款的,提供银行盖章的提现凭证或流水交易记录;3、职工无法提供以上1、2项资金来源的,应提供合理可信的情况说明。
办理流程:
携上述证明材料向市公积金中心区管理部或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提出提取申请,并签署提取承诺书。市公积金中心区管理部和建行公积金业务网点应对申请人购买自住产权住房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时间一般为五个工作日,最长不得超过十个工作日。
一、房屋所在地为职工本人或配偶或直系血亲户籍地的,可按照规定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提供材料:
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购房资金来源凭证等材料、户籍地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同上。
二、房屋所在地非职工本人或配偶或直系血亲户籍地,但市公积金中心能够通过信息共享、信函等方式从外省市房屋产权登记部门获取职工房屋交易真实性的,可按照规定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提供材料:
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购房资金来源凭证等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市公积金中心发起提取行为真实性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准予提取住房公积金;市公积金中心不能获取房屋交易真实性,或经核查房屋交易不属实的,不得准予提取。
注意!
以上职工该所购住房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因交易可以提取一次。
如该住房确因职工自住
需要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再次发生交易的,
职工可凭有效的自住证明材料
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并说明情况。
市公积金中心和受托机构
将对下列情形的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职工购买外地(县级城市)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在该地区以购房名义提取住房公积金频次明显异常的;
2、职工在本市或外省市所购的房屋总价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提取金额相近,且该所购房屋价格(单价)明显偏离当地市场水平的;或者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所购房屋的面积或用途明显不符合居住条件或性质的;
3、同一套房屋在一年内反复多次交易的;
4、两名以上(含两名)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持有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但全部产权证持有人之间为非配偶或直系血亲关系的;
5、其他存疑的购房提取情形。
看点
02
因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
同购房提取要求一样,
以租赁等为由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市公积金中心应要求职工签署提取承诺书,
并向其充分揭示骗提套取风险及后果。
职工签字表示已充分理解承诺书条款
并愿意承担提取相应责任后,
市公积金中心方可受理其提取申请。
提取条件:
1、按照规定连续缴存公积金3个月或以上;
2、本人或配偶在上海市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
提取资料:
1、身份证明,例如身份证;
2、婚姻证明,例如结婚证;
3、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4、无房产证明(租住其它住房,例如商品房)。
备注:
租住其它住房申请人在上海市无房产信息状况可以通过授权委托方式由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集中代为查询。
提取流程:
申请职工或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上海市公积金中心各区县管理部提出提取申请即可。一般只要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即可成功办理。
提取限额:
1、公共租赁住房:实际房租支出;
2、租房其它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公有住房/售后公房: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暂定为2000元/月。
注意:
1、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的,一般采用转账方式。
2、申请人可每年一次提出提取申请,提取资金每季度自动转入指定银行账户。次年进行复审。
3、上海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不再设定房租收入比限制。
4、由单位提供租用住房的,可由单位负责收集材料,集中向市公积金中心各区/县管理部办理。
若小伙伴们的职工劳动关系迁出本市,
如果已经在外省市建立了劳动关系
并且设立了公积金账户,
可以按以下规定进行账户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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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核要件
(1)身份证明材料;
(2)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3)建立劳动关系所在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已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相关证明(需包含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信息、接收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的转账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等)。
2、办理流程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凭上述证明材料和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向建行公积金业务网点提出账户转移申请;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凭上述证明材料和区管理部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向建行公积金业务网点提出账户转移申请。
建行公积金业务网点审核申请人证明材料无误后,应为其办理转账手续,转账账户以外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材料所载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接收账户信息为准。
注意:
如其尚未与外省市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已建立劳动关系但尚未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将办理账户封存手续。
以上便是本次新规的主要内容。
对于上班族来说,
公积金交了却不知道如何使用,
那就实在亏大了。
除了上述用来买房、租房以外,
公积金还具有以下用途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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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
上海公积金调整还对缴存和贷款,
提出了相关的管理办法,
目前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希望最后能有个好结果!
让我们一起期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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