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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中国建筑师的设计费那么低?

光明城 光明城Luminocity
2024-09-07

在你的印象里,中国建筑师的收入高吗?


据一份2018年调查报告的数据,建筑学专业在其中排到第七,2017届的平均月薪能到8359元,比某些热门专业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器人等还高不少,看上去一切都好,不是吗?



加之今年各类综艺节目的消费,建筑师成为了人们心中的“高帅富”的行业。


关于建筑师的综艺节目


但是行业内却一片哀鸿,某个时间段,“建筑师是个令人绝望的职业吗?”甚至成为了一个热议话题。某房地产公司要求设计院“连夜出图”、建筑师“加班猝死”、建筑师纷纷转行等新闻层出不穷,建筑师的高收入难道是用超高的工作强度换来的吗?十多年不涨的设计费又是怎么回事?



建筑设计收费标准的起源


建筑师职业起源于公元前25年的古罗马,能写善画、精通几何学与数学、熟悉历史与哲理,懂得音乐乐理、各门自然科学以及各学科间相互关系,以及天体星球之间相互关系。


作为现代职业的建筑师在19世纪中叶才在法律上得到正式承认。英国皇家建筑师协会(RIBA)的成立标志着国家批准。据RIBA的标准,最初,职业建筑师收费就被确定为建筑专业的单专业收费为工程总造价的6%,且为保证服务质量严禁价格竞争,但经过20世纪70年代的反垄断诉讼后,各国不再强求统一的建筑设计收费标准,但范围仍在4%~10%,个别著名建筑师更高。


美国建筑师服务收费的计算方法有总价比率法、成本加报酬法、时间单价法、固定收费法4种,得到广泛应用的是固定收费法、时间单价法和总价比率法。

在新加坡,新加坡学会规定的基本收费方法为总价比率法和时间单价法。总价比率法中设计费用的比率按照建筑复杂程度、投资额等由新加坡建筑学会推荐的比例。根据以下的学会推荐数值,业主和建筑师通过协商和实际的设计难易度决定具体的比例或设计费总额。时间单价法是设计费计算的补充方法,适用于百分比计数的服务或其他标准不能在协议中达成共识的情况。


而在台湾省,则是通过工会的形式结算设计费:台湾省建筑师公会是覆盖全台湾的机构,在岛内各地设有分支机构。建筑师公会除了作为学术交流平台,更是岛内建筑师的商业事务运作平台。台湾的建筑师事务所只有成为会员后才能开始执业。设计费的收取由建筑师公会操作,无需建筑师或设计单位向业主收取,建筑师可以全身心投入设计,避免因追讨设计费而影响专业技术工作。根据不同的建筑类型,台湾的设计费比重在4.5%-9%之间。


一份由 Metalocus 公布的信息图显示,这七个国家(按升序排列)建筑师的平均月薪最高,分别是爱尔兰(4,651美元),卡塔尔(4,665美元),加拿大(4,745美元),澳大利亚(4,750美元),美国(5,918美元),英国(6,146美元),和瑞士(7,374美元)。


当然抛开社会平均收入水平谈钱都是耍流氓,我们不妨来对比一下设计费在工程造价中的比例。


我国建筑师设计体制确立于20世纪30年,当时的设计服务和收费基本沿袭了英美等国的通行方式,设计收费一般为总造价的5%,其中设计部分占3%,监理部分占2%,而且该价格不包括专业工程师的收费。


杨廷宝在上海华盖建筑师事务所 ,华盖建筑师事务所是我国最早的一批建筑师事务所之一。


目前,我国的建筑设计收费制度,脱胎于国家建设体制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改革。上世纪80年代,设计院逐步实施由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到试行企业化管理的改革,开始进行设计收费试点。一大批设计机构作为首批试点单位,“工程必须经过设计”确立了设计在可行性研究立项,与建设施工的中间必经环节地位后,随着设计院由国家行政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化管理的市场化改革,设计收费成为勘察设计市场的价格、价值体现。


1984年,原国家计委颁发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中,确定民用建筑和市政工程的设计收费按照统一的工程概算百分比收费,同时规定设计单位不得提高收费标准,也不得压价竞争。


1991年出台的《关于改进和调整部分民用建筑和市政工程设计收费办法和标准的通知》中,加入了部分调整系数,以鼓励“技术进步”和“繁荣建筑创作”,并加入了园林设计收费的范围(单项造价的3%~5%),同时补充了对开放地区和特区的收费可略高,及其他地区的严格执行的要求。总价比率虽然根据建设投资规模而有上下浮动,但基本的标准约为总概算造价的1.5%,属于非常低的水平。


随着设计单位的企业化转变和市场经济地位的逐渐确立,1992 年,国家物价局和建设部颁发《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提出了民用建筑分级标准、收费定额及调整系数等。


2002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建设部发布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对各类建筑和各类工程的收费加权系数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基本覆盖了所有勘察设计项目,收费比率也由1984 年的1.5%大幅提升到3%左右。在开放市场化定价之前,这是关于建筑设计收费的唯一的国家规定,也是市场定价的基础依据,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保护,具有完全的价格垄断性质。


2002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目前,中国作为全世界建设量最大的国家,目前只有少数经济发达城市的重大政府投资项目上设计费稍高,约占到整个工程投资额的2%到 3%,不仅仍低于国家收费标准,更远低于国际上同行业常规 5%到 6%的设计费比重水平。而余下全国大部分工程投资项目设计收费水平更低,一般只能占到工程投资总额的1%到 1.5%,甚至不足1%。


设计费十多年不涨

2002年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迄今已经十多年,在这十多年里,中国的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物价水平也翻了好几番,而建筑师的设计费依然遵循着十多年前的收费标准。


2002年确立的设计收费制度,在国内施工和设计质量整体不高、技术水平低的情况下,实行最低限价的收费方式,无疑有利于保护设计方建筑师的利益和保障设计的品质。但垄断性的限价,并不能达到促进设计水准向上的目的。因限制竞争,而不利于设计企业提高效率和服务,这也是西方在20世纪70年代反垄断的一个重要原因。在美国,AIA(美国建筑师协会)曾经公布了一个收费价格标准,但被美国政府司法部反托拉斯机构予以中止。其原因就在于政府指导价对市场活力的约束,最终会影响整个市场水平的发展。我国建筑设计采用政府指导价的背景恰恰印证了这一观点。


中国的城市建设


2002年确立该规定将政府指导价推向了历史舞台,但政府指导价必然是以社会平均水平来确定的价格体系,这种价格体系不利于市场整体水平的提高,不应该成为引导市场发展的制度性规定。事实上,在这个收费标准颁布后,政府指导价是将我国建筑设计企业放入了一种养尊处优的状态,优质优价的实现与政府指导价的出现存在根本性矛盾。


随着经济发展和通货膨胀,在我国的设计市场,价格垄断的打破和自由竞争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现实。由于涉及卖方市场的激烈竞争,设计费的压价和设计服务的扩大化、差别化也在市场机制中上下波动。国家定价实际只是一个参照坐标,价格策略和价格确定是市场竞争、企业定位和服务差别化的结果。


2014年8月,国家发改委颁发《关于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放开除政府投资项目及政府委托服务以外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4项服务收费标准,但政府投资项目以及政府委托的上述服务收费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2015年3月,国家发改委又追加《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全面放开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工程勘察设计费、招标代理费、工程监理费、环境影响咨询费等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自此我国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开始实行完全的市场调节价制度。


转机:优选优价优效


2018年9月,深圳福田区常务会通过了《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设计优选优价优效管理办法(试行)》。为深入推进建设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市场,提升建筑设计水平,打造城市建筑精品,《办法》出台一系列配套改革措施,这在深圳市甚至全国范围内均属首创。


深圳的这套《管理办法》的意义何在?


我国2002年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指出工程设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投资额来确定,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建设项目总投资额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在实践中,由于多数项目总投资额大于500万元,定价标准的性质仍以政府指导价为主。政府指导价是出于重大建设项目对社会经济发展有较大影响、以及大量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来源主要是各级政府财政性资金的考虑,目的是保证设计质量,并合理控制工程投资。这是一种具有双重定价主体的价格形式,即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分依据价格法规定,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据此制定具体价格。


理论上,按照定价原则,只要是供过于求的产品或服务都应当实行市场调节价。而当时颁布的管理规定中勘察设计收费主要采用政府指导价,是因为勘察设计是一种脑力劳动和智力服务,其服务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难以衡量。实行政府指导价可以保证勘察设计的水平和质量,贴近市场,保护发包人和勘察设计人的权益,更符合国际惯例,也更适合我国勘察设计市场地区、项目收费差异过于悬殊的现状。


然而,该收费管理规定是在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产生的,更多地体现了国家行政定价强制性的一面,不可避免地仍带有部分计划经济的特点。虽然现行收费标准与往年版本相比增加了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及其他设计收费等内容,理论上将这些都考虑在内后以建筑设计收费基准价认定的设计费率约占工程投资总额(不包含征地拆迁等费用)的3%到4%。


但是中国目前只有少数经济发达城市的重大政府投资项目上设计费稍高,约占到整个工程投资额的2%到 3%,全国大部分工程投资项目设计收费水平更低,一般只能占到工程投资总额的1%到 1.5%,甚至不足1%。


究其原因,虽然2015年的《关于放开建设项目服务价格的通知》,文件指出“在已放开非政府投资及非政府委托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基础上,全面放开以下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至此,2002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失去了原本的强制性。但是国有大型企业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市政、基础设施等项目的报价失去了标准、审计无依据,所以事实上还有许多项目依然沿用此项标准。


计划管控的政府指导价只能代表设计专业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过低的设计收费标准完全无法吸引高水平设计单位前来投标,在难以激发市场积极性的同时严重压缩了设计创意、设计质量、设计优化技术创新的空间,这样政府投资项目所能获得的设计精品凤毛麟角,极大地阻碍了工程设计领域优质产品优价补偿的实现。


对此,《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设计优选优价优效管理办法(试行)》在设计费方面,首推“市场调节价+政府参考价”的设计收费制度,按照不同专业水平等级制定政府参考价用于质询程序的比价基础,虽不具有法律强制性,但可以促使政府投资项目的设计计费有据可依,又不影响市场水平的全面提升和发展。实际测算得知,福田最新基础服务计费参考是2009年国际计费标准的45%,是2002计费标准的1.56倍。


对于设计优价制度,《管理办法》首先是建立市场调节价格机制,建立政府参考费率体系。明确了建立优选优价优效政府参考费率体系,作为区政府投资项目设计取费参考依据,用于商务标考察和质询程序中的比价基础。此外政府参考费率体系是由区发改局根据设计服务成本和市场变化动态调整。


不仅仅是设计费

中国的建筑设计市场,除了过低的设计费以外,国内设计施工无法实现协同,建筑师对建筑产品的总设计师地位丧失,最终扼杀了设计价值通过建筑产品实现的根本途径;政府指导价以社会平均水平设定计费标准,设计单位缺乏提高设计水平、拓展设计业务的积极性,最终扼杀了设计价值通过价格得以显示的根本路径;放开管控实行市场调节价则导致设计市场的价格竞争愈演愈烈,过渡竞争导致设计价格一降再降,最终导致建筑设计走向“劣币驱逐良币”的深渊。


此外,在国内建筑师与业主是雇佣关系,建筑师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只负责部分建筑设计任务,不起主导作用。原因是政府分段监管,导致建筑设计行业分解成多个行业,如发改委系统的前期咨询行业、规划行业、建筑设计行业、造价咨询行业、建设监理行业,以及施工图审查行业。原本是一个责任主体,却分解成多个责任主体,大家分别负责,但谁又都不能负全面责任。建筑师在整个过程中没有主导权,也没有相应的社会地位,且无法参与后续工作和施工过程使得其对实际施工技术与施工现场状况完全无法监管掌控,设计方案易施工性问题频发,极易引发变更与纠纷。


2017年,一组视频图片刷爆网络,事件当事人——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曾群,被认为说出同行心声而受到建筑师网友热赞,但曾老师却说,这其实不是自己要表达的全部。

除设计费之外,《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设计优选优价优效管理办法(试行)》还在设计优选、设计履约评价和法律责任予以了明确。包括明确适用范围和部门职责、拓展工程设计的服务范围、制定设计招标、设计竞赛和直接委托等三种设计优选方式,规范履约评价制度,建立设计单位、团队成员、政府工作人员的违法追究责任制度。


纵观深圳福田区的这一套《管理办法》,在诸多方面都拥有突破性的创举。


首先,《管理办法》延伸了工程设计的服务范围,提升了工程设计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的地位,有利于工程设计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建筑精品的打造。


此外《管理办法》提供了完善的设计招选制度,通过设计优选实现市场筛选、促进良性竞争,实现优中选优。


而在全国范围内首推的“市场调节价+政府参考价的设计收费制度,能实现市场机制的自我调节和有效激励设计水平的提高。《管理办法》还建立了工程设计诚信机制,以确保相关责任落实到位,有效实现风险管控。


《管理办法》以优选优价为基础构建了比较完善的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设计管理体系,在深圳市甚至全国范围内均具有一定的示范效应。优选优价优效的改革,在解决建筑设计领域供给侧的结构性问题方面,通过优选优价促进设计繁荣、实现品质提升,最终实现区域内提升城市建筑设计水平、打造城市建筑精品的目标。


今日深圳 摄影:王祥东


本文部分资料由深圳市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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