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从“冰花男孩”想到的

2018-01-30 天狐行空 诚明人行道




●    天狐行空



最近几天,有关8岁“冰花男孩”的事炒得沸沸扬扬:有人说那是一种炒作,背后有有心人的操作,甚至有人怀疑他头上冰花的真实性,并截图云南他家乡的天气预报来证明当地的气温不具备结霜的条件……


其实这是一个我们这个社会普遍存在的“典型”情结导致的典型产物。只不过,过去树“典型”是让大家学习的,现在炒“典型”是让大家出钱的,或以此来证明什么的。仅此而已。本不想说什么,但还是想到了很多。

 

说到“典型”,大家可能会想到自己所处时代里的各种“典型人物”,包括文学作品中的各种“典型人物”和实现生活中的各种“典型人物”。例子太多,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可以说,我们一代一代的人都是在各种“典型”的陪伴下长大的,所以在许多人的潜意识里不免都有或多或少的“典型”情结,而且根据以往的人生经验,许多人相信,一个人只要被炒作成了某方面的“典型”,就会引起人们的关注,成为社会的焦点,不但被炒者能得到各种各样的好处(比如升学上的、分配上的、经济上的、仕途上的……),甚至会从此改变TA的命运,炒作者也很有“成就感”,所以被炒者也很享受、很配合,于是各种“典型”(现在有的也叫“网红”)就层出不穷。


于是我就经常想:欧美为什么没有这么多“典型”,也鲜少有这种炒作?简而括之,我认为就是“三不”


一是不需要


在说欧美为什么没有树“典型”的传统之前,我想先来说说我国为什么有树“典型”的传统?因为需要。


当年经过1950年代连续的几场运动,在1959-1962年间发生了严重的“三年自然灾害”,不但经济上出现了大问题,也造成了人们思想上的迷茫,所以急需要一些“典型”来带动和扭转这种局面,统一全国人民的思想和行动。于是,在1963年初,当时的领导人就提出了“向雷锋同志学习”的号召, 并发布了一项指示:“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全国人民学雷锋”。树“典型”之风由此而起。这就是需要。


另外一点,我们知道,在“改开”之前,我们这个社会的最大特点就是“平均主义”和“干和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个人的积极性不高,为了调动全民的积极性,就需要“领头羊”来带动,就需要树“典型”,于是就有了各种“典型”供大家学习、效仿,目的是“提高全民的劳动生产积极性”。这也是需要。


而欧美都是崇尚自由和法制的社会,只要法律不禁止的即为合法,政府基本上不管人们怎么劳动、怎么生活,你可以任意发挥自己的长处为己谋利,没人会来干涉。由于人有天生的“趋利”特性,个人积极性就得到了充分的发挥,结果就是在个人得到了充分发展的同时,国家也通过税收得到了发展,民富了,国自然也就强了,就用不着再找“领头羊”来带动,当然也就不需要树“典型”来让大家学习了。国家要做的只是在法律和制度上来保障平等竞争的环境就可以了。这就是不需要。


我国在“改开”后也学到了这些“西方的先进经验”,通过“开放搞活”、“多劳多得”、“打破平均主义铁饭碗”、“让一部 48 31705 48 15231 0 0 2651 0 0:00:11 0:00:05 0:00:06 3025人先富起来”等利益驱动措施,使全国人民的积极性得到了极大的提高,经济发展了,财政收入也增加了,这使我们当时的一些领导层突然发现:原来“利益驱动”比树“典型”还有效!于是,“典型”的作用自然也就让位于“利益驱动”了,树“典型”的动力和风气就不象以前那么大、那么强烈了。但由于受惯性和传统思维的影响,树“典型”的做法依然存在,但已从过去的“劳模”等传统人物转向“万元户”和“成功企业家”等“典型”了,有“先富的带动后富的”意味在。这是一个巨大的转变。


二是不敢树


欧美不树“典型”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它们不敢树。为什么呢?因为它们的宪法和法律规定“人人生而平等”,如果你提倡或要求一部分人去向某个人或某部分人学习,会被认为是对其他人的歧视,甚至会被人指控是“干涉个人自由”啦、“污辱人格”啦、“践踏个人尊严”啦……会有一大串的帽子给你扣上,而这其中的任何一条在欧美都是既违法又违宪的重罪,如果有人起诉,必败无疑,谁还敢倡导?总统也不敢,除非TA不想干了。


三是不可能


这个“不可能”,主要体现在欧美国家的三个“劣势”上:


从政府和媒体方面来说,一是欧美法律不允许政府和总统插手教育事务,政府没办法在教育系统进行“典型”教育(比如奥巴马有次想在开学时表达一下自己的祝贺和祝愿都被各学校拒绝,而且还受到了媒体的严厉批评);二是欧美法律不允许他们的政府有自己的媒体,只有私营媒体,那些不但不会响应,而且可能还会唱反调(比如美国的许多媒体就经常与特朗普唱反调,他只好通过自己的“推特”发声)。你看,欧美政府或总统连个发声的地方都没有,还怎么树“典型”让欧美人学习?而媒体自身又是各自独立、各自为政,各唱各的调不说,甚至还会互相攻击和揭发,怎么能产生全国一致的轰动效应从而产生“典型”?


从民众方面来说,欧美也没有树“典型”的土壤。因为大家知道,欧美人骨子里都有根深蒂固的“人人生而平等”的观念,大家都认为自己是“上帝的子民”,在上帝面前大家都是平等的,如果有人提倡或要求自己向别人学习,TA会说:“我们都是平等的人,你凭什么让我学习TA?”甚至还会认为那是对自己的冒犯和人格污辱,并站出来抵制或提告。当然,欧美政府官员和媒体也深知此理和这么做的后果。所以我们才看到,就算比尔·盖茨和巴菲特“裸捐”几百亿、上千亿美元财产,都没有人号召美国人向他们学习。因为从媒体和政府方面来说,他们都怕违法,不敢提这种倡议。而普通美国人也对此波澜不惊,没有出现象我们中国人遇到这种“善举”时那种激动、感激和赞扬的现象,因为大家都认为那是个人的自由和正常的心理需求。


反观我们的某些当面发钱给穷人并拍照张扬的“大善人”,那是在行善吗?因为你如果真想行善,完全可以象比尔·盖茨和巴菲特那样先捐给慈善机构,不让受益人知道你是谁,就象在马太福音中所告诫的:“你施舍的时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要叫你施舍的事行在暗中”。这才是真正的行善和慈善。当然,我们的捐助者直接发钱给受益人也有他们的苦衷,但也不能否认有些人是故意搞“慈善”式营销,或者是变相地自己树自己为“典型”。

 

说欧美没有“典型”,其实也不是绝对的。或者说,没有“典型”不等于所有欧美人都没有树“典型”的想法和冲动。所以,准确地说,应该是法律不允、政府不提倡。但是在某些时候,某些官员为了“振奋人心”或“鼓舞士气”等需要,总有一种树“典型”让别人效仿的冲动。比如2003年3月20日美国发动了伊拉克战争,美国军方为了鼓舞士气就把一个在开战后第3天受伤被俘又被营救出来的19岁美女士兵杰西卡.林奇“塑造”成了一个“英勇杀敌”的英雄“典型”,说她在部队遭遇伏击后顽强抵抗,受伤后仍坚持战斗,直到打完了两支左轮手枪中的所有子弹才成为伊军俘虏,后被美军特种部队从敌方医院里救出,被媒体报道后感动了不少的美国人,成为美国家喻户晓的“女英雄”,回国后还受到总统小布什的接见。但当林奇知道自己成了美国的“女英雄”后却很生气,并对自己的家人说媒体报道她的那些战场经历都是编造的,实际上她是因为一场车祸受重伤被俘的,被俘时根本还没来得及发一枪一弹!于是她就如实地揭露了这桩造假丑闻。丑闻曝光后,美国国会举行了两场听证会,并要求对这起造假事件展开调查。林奇也亲自到国会作证,并正式声明自己的所谓“英雄”经历都是编造的。她在国会作证时说:“我不愿接受虚假的荣誉。当时我没有开枪,一发子弹也没有发……我只是跪在地上祈祷……”她还表示,自己只是普通一兵,身受重伤苏醒过来时已经躺在医院里,根本不是什么英雄!主持听证会的主席亨利·瓦克斯曼则表示:“民主党和共和党都不希望再发生类似的事件”!

 

没错,林奇说得没错:她只是普通一兵,与其他士兵没有什么区别,在战场上也是一样。但她为什么还是被包装成了“英勇杀敌”的“英雄”?因为美国对伊拉克刚开战,结局难料,军方需要用英雄“典型”来鼓舞士气。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有“需要”就可以包装、造假和欺骗吗?这就不单单是一个道德、诚信问题了,在美国还是一个法律问题,所以国会要追究,要调查,要处理,要让美国人民知道事件的真相。


 

至于那个8岁的“冰花男孩”,他原本也是一个普通的“留守儿童”,可以说是“留守儿童”的一个缩影。他们的命运是需要改变,也应该改变,但不应该用这种树“典型”的方式来改变。因为用这种方式可能只会改变他一个人的命运、实现他一个人的愿望,而不会改变所有“留守儿童”的命运、实现所有“留守儿童”的愿望。这也是为什么有人又搬出了一位“冰花女孩”并质问那些操作者能不能也让她实现与“冰花男孩”一样的愿望的原因。因为“留守儿童”的命运和愿望只有通过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来改变、来实现,通过公平公正的机会和机制来改变、来实现。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