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注意丨甘肃发布货车超载处罚标准(附监督电话)

2018-01-04 甘肃发布

为进一步规范公路治超执法工作,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甘肃省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依法查处货车超载交通违法行为。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对驾驶人处200元罚款、记3分;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超载30%以上50%以下的,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对驾驶人处500元罚款、记6分;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50%以上不足100%的,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记6分;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的,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对驾驶人处2000元罚款、记6分。



当事人对公安交管部门的执法行为有异议或发现有以下情形的,可拔打当地监督电话进行投诉:


一、不依据称重和卸载单所载明的超载比例实施处罚;

二、利用职务便利,以各种形式收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财物;

三、违规收取停车保管费、通行费等费用;

四、超期扣留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不作处理;

五、在公路超限检测站(点)以外现场处罚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六、其它执法不规范的问题。

 

         监督电话

兰州:0931-5167000

白银:0943-5938700

定西:0932-8613709

嘉峪关:0937-5906730

酒泉:0937-2696829

张掖:0936-8253653

金昌:0935-8596500

武威:0935-6117137

临夏:0930-6388611

甘南:0941-8212898

陇南:0939-8388622

平凉:0933-8295035

庆阳:0934-8681040

天水:0938-8613569

厅交管局:0931-5157600   4892222

来源 :兰州公安交警

热点新闻:

2017年甘肃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名单公示,有你认识的吗?

最新丨甘肃省委组织部关于干部任前公示的公告

啦啦啦!甘肃迎来2018年的第一场雪,不要太美!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