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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兰海高速公路兰临段重型货车通行管控的通告

甘肃发布 2022-05-01

关于加强兰海高速公路兰临段

重型货车通行管控的通告


为深刻吸取兰海高速公路兰临段交通事故惨痛教训,最大限度消除三轴(含)以上重型货车通行安全隐患,结合道路通行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进一步加强兰海高速公路兰临段三轴(含)以上重型货车交通安全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分级分类管控。将由临洮往兰州方向通行兰海高速公路兰临段七道梁长下坡路段的三轴(含)以上重型货车,按照风险防控等级分为高、中、低三级,分别用红、黄、绿三色码标记。红色码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不可解体超限货物的,运输重型机械、建筑设备未按规定捆扎的,驾驶人逾期未审验的,车辆逾期未检验的;黄色码车辆:首次通行七道梁长下坡路段的,驾驶人驾龄在3年以下且通行该路段少于2次的,运载重型机械、建筑设备按规定捆扎的,车辆使用年限在8年以上的;其他车辆为绿色码车辆。红色码代表存在明显安全隐患,不具备通行该路段的条件;黄色码代表需要接受警示教育方可通行;绿色码代表可以正常通行。


二、实行“通行码”管理。通行七道梁长下坡路段的三轴(含)以上货车驾驶人应当提前申请车辆通行码。手机申请: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兰临路通行码”,按操作步骤如实填写驾驶人、车辆、装载货物信息后完成申请。现场申请:扫描王格尔塘、买家巷、临夏、上湾、太石服务区及高速公路沿线收费站张贴的二维码进行申请,或在兰海高速公路22公里处的交通安全管理站申请。车辆通行码无固定有效期,初次申请通行码后,再次通行此路段时,驾驶证状态、车辆状态、车辆所载货物状态无变化的无需再次申请;驾驶证状态、车辆状态或车辆装载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通行码。


三、开展源头管控。甘南、临夏、定西渭源和临洮境内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和公安交警部门设立的执勤点,对驶往兰州方向的三轴(含)以上货车核验通行码,对红色码车辆予以提示、劝返,井坪收费站禁止红色码车辆驶入。机动车驾驶人行驶至兰海高速公路临洮段时应注意察看交通诱导屏提示,发现所驾驶车辆为红色码车辆时,须从就近的安家嘴、井坪收费站驶出,自行消除安全隐患。


四、实施精准防控。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在兰海高速公路22公里设立兰海高速公路兰临段联防联控交通安全管理站,所有驶往兰州方向的三轴(含)以上货车必须进入交通安全管理站接受安全检查,核验车辆通行码。绿色码车辆由专用通道扫码或人脸识别后通行,黄色码车辆需要接受安全提示后通行,红色码车辆在交通安全管理站消除安全隐患后通行。


五、严格防范风险。实行等级防控动态管理,驾驶人在七道梁段有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未保持安全车距等违法行为且未接受处理的,其所驾车辆将被标记为黄色码;不如实申请通行码的车辆将被标记为红色码;违反交通标志未驶入兰海高速公路22公里交通安全管理站核验通行码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处200元罚款,记3分。


六、主动应急避险。驾驶人驾车在兰海高速公路七道梁长下坡路段行驶时,应严格遵守“限速限距限道”通行规定和交通标志标线指示,发现车辆制动不良时,主动驶入就近紧急避险车道并报警。收到交通诱导屏、高音广播、警车鸣笛喊话等紧急预警信息时,应立即降低车速,停车检查安全状况;无法停车的,就近驶入紧急避险车道避险。


本通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甘肃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甘肃省高速公路运营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20日


:甘肃公安交警







编辑:王学香 责编:朱旺 校审:都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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