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拒收人民币现金,这7家单位被处罚

甘肃发布
2024-09-06

中国人民银行5月14日对外公布,2024年1月以来,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赤峰市松山区分公司等7家拒收人民币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对单位的处罚金额从3000元至5.5万元人民币不等。


记者梳理发现,此次被曝光的单位包括邮政公司、房地产公司、餐饮公司、保险公司等。有的公司拒绝公众使用现金支付快递费,个别房地产公司拒绝公众使用现金缴纳房屋差价款,有的餐饮公司拒绝公众使用现金购买早餐,还有保险公司拒绝公众使用现金购买保险……


图片来自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中国人民银行相关人士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将持续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整治工作,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社会公众遇到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可依法维权。广大经营主体应强化法治观念,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共同打造现金和谐流通环境。


来源:新华社








编辑:都一鸣 责编:朱旺 校审:王学香


往期荐读
实录丨“权威部门话发展”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省交通运输厅专场
超长期特别国债来了!这些渠道可购买→
【微视频】甘肃:全力推进工业领域设备更新 提升工业企业现代化水平
【中央媒体看甘肃】榆中:昔日“空心村”的蝶变之路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甘肃发布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