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新闻发布会召开 法治护航探索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示范
11月10日上午,深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规处处长雷斌、广东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吴小洪、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黄强、汕尾市政府副秘书长余振光、深汕特别合作区党工委书记王延奎参加发布会,就《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下称《条例》)有关情况做介绍并答记者提问。深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吴筠主持发布会。
以改革破题
加快区域协调发展
雷斌介绍了《条例》主要内容和出台意义。他表示,《条例》立足地方立法权限,主要对合作区的组织机构、规划建设、管理运营、资源配置等方面进行规范和明确,着力明确好体制机制、营造好营商环境、稳定好社会预期,探索从根本上解决合作区长远发展所面临的障碍,加快推进合作区开发建设,助力实现省委、省政府对合作区发展的战略定位和目标。
具体而言,《条例》主要从八个方面作了规范和明确。首先是明确合作机制,强调区域协同和融合发展。《条例》规定,深圳市应当以所属经济功能区的标准和要求,负责合作区开发、建设、管理和服务等工作。汕尾市应当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工作,为合作区加快体制机制调整和开发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同时,还明确管理架构,构建合作区完整组织体系;明确管理职能,规定合作区重要工作任务;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强力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明确规划创新,加快推动城乡建设发展;明确治理模式,完善合作区多方治理体系;明确具体措施途径,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明确多方合力保障,助推合作区发展。
全市一盘棋
支持深汕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
黄强介绍深圳市落实《条例》的相关工作计划。他表示,建设合作区,是省委省政府立足广东发展实际,创新区域合作模式、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下一步,深圳将重点抓好六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加大投入强度,加快形成热气腾腾的建设场景。坚持“全市一盘棋”,集中资源力量推进合作区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更好发挥市区合力,谋划更多大项目、好项目,不断增强合作区承载力和综合实力。
二是坚持强化规划引领,切实用好合作区这块宝地。对标深圳主城区,全市一体化统筹,加快提升完善合作区规划,按照“疏密有度、产城融合、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理念,打造山中林中园中城市。
三是坚持强化改革创新,健全完善高效管理架构。制定组织实施《条例》的工作方案,发挥合作区体制机制优势,在创新发展、城市治理等方面加大先行先试力度,从法律层面明确经济功能区的管理架构,持续优化合作区治理模式。
四是坚持强化产业发展,高标准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落实省委省政府“制造业当家”的部署要求,全力支持合作区抢抓新能源汽车赛道风口,加快打造“一主三辅”产业发展格局,在深圳加快建设新时代世界一流汽车城和世界一流新型储能产业中心中发挥更大作用。
五是坚持强化民生保障,打造高品质生活新示范区。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积极推进合作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深圳标准提升合作区城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让群众在合作区建设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
六是坚持强化协同发展,更好发挥辐射带动作用。落实全省推进“百千万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现场会精神,发挥合作区作为深圳市实施“百千万工程”主阵地的作用,支持合作区率先在主导产业、基础设施、民生保障等方面实现高质量发展,主动加强与汕尾等周边城市联动,更好辐射带动区域协调发展。
强化优势互补
增创高质量发展新优势
吴小洪回应了《条例》着力从把握合作区目标定位和发展要求,强化立法与改革相衔接相协调,破解法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区域协作形成合力,抓住共享机遇共同发展等五方面,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深汕特别合作区的改革发展。接下来还要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法治之基、彰显法治之力、厚积法治之势,要在法治领域持续、精准实施支持政策,推动深汕合作区成为法治建设的重要践行地,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法治力量护航深汕特别合作区全面实现发展改革目标任务,为新时代区域协调发展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
余振光介绍了汕尾下一步落实《条例》的具体举措。他表示,汕尾市将以《条例》施行为契机,聚焦省委“1310”具体部署,大力实施“深度融湾”工程,以合作区为纽带和桥梁,与深圳携手做好联合协作共建共赢文章,以落实“百千万工程”为牵引,扎实做好规划共绘、设施共建、产业共兴、资源共享、机制共活“五共联动”建设,在优势互补中增创高质量发展新优势。
抢抓机遇风口
建设现代化滨海新区产业新城田园都市
王延奎介绍了合作区近年在推动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上进行了一系列实践。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汕尾市的大力支持下,合作区的发展步伐不断加快,特别是自深圳全面主导以来,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合作区建设发展,持续加大对合作区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和民生项目的投入力度,有力支撑了合作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探索形成了“特别+合作”“田园+都市”“特区+老区”的实践经验,并不断坚持、深化探索。合作区地区生产总值从2018年38.95亿元增长至2022年84.25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固投从2018年66.74亿元增长至2022年229.12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2023年前三季度,完成地区生产总值74.24亿元、同比增长30.0%,完成固投221.04亿元、同比增长54.1%。
在产业发展上,合作区抢抓赛道风口,加速构建“一主三辅”产业格局。目前,合作区已引进产业项目106个,其中已投产48个,比亚迪龙头项目,协鑫、德方纳米、京西重工、力劲科技、东风李尔、壁虎科技等重点头部企业落户。
在交通建设上,规划建设“四港五站”“五铁五高”“五横六纵”综合交通体系。小漠国际物流港已开通波斯湾、东南亚、地中海汽车滚装船班轮航线,汽车出口今年9月突破1万辆。广汕高铁已通车,深汕高铁全面动工,深汕枢纽力争今年底动工,“深圳半小时”“广州40分钟”生活圈指日可待。
在民生保障上,教育、医疗、住房等民生配套设施建设全面提速。南外深汕西中心学校、深圳二高深汕实验学校已开学,9900个学位的深圳中学高中园预计2024年投入使用,每个镇区都将匹配深圳品牌的九年一贯制学校。800张床位的深汕人民医院正在兴建。“十四五”期间,新增住房6万套,其中保障房4.4万套。
王延奎表示,接下来,合作区将把实施《条例》作为深入推进“百千万工程”的有力抓手,全面落实全省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现场会精神,按照优势塑造、结构调整、动力增强、价值实现“四个工程”要求,通过大抓产业发展、大抓人居环境建设、大抓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大抓体制机制改革、大抓社会力量参与等实施路径,把《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实到位,全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在深汕协同发展,全面加快现代化滨海新区、产业新城、田园都市建设,努力在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上作出示范。具体从四个方面贯彻落实好《条例》。
一是坚持高起点规划,推进高标准建设,加快高质量发展。
积极借鉴深圳经济特区先进规划建设管理经验,加快建设立体交通路网体系,不断完善市政配套设施,努力形成疏密有致、产城融合、城乡融合、三生协调的空间形态。
二是坚持龙头企业引领、优势产业集聚,加快打造现代化产业新城。
坚持制造业当家,落实“五大提升行动”,加快建设以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导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三是突出与深圳“同城同质同效”城乡品质,加快打造现代化滨海新区。
按照深圳标准深圳质量配套建设优质的教育、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设施,加快民生工程建设,持续优化城市治理模式,努力建设高品质生活新示范区。
四是突出以城带乡,以工哺农,加快打造产城乡融合发展的现代化田园都市。
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推进“山海连城绿美深汕”生态建设,加快打造“五光十色”都市乡村示范带,大力发展农村特色经济,努力在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上作出示范。
来源/深圳发布 深圳商报
编辑/何茜茹
责校/刘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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