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古村落,留住乡愁!今后在拉萨古村,这些事不能做!
“暧暧远人村,
依依墟里烟。”
古村落是我们共同的
文化遗产,是人们记
得住的乡愁。
加大保护力度,让古
村落成为永不消失的
记忆,刻不容缓。
西藏拉萨立法保护古村落啦!
将古村落的保护正式纳入法律范畴。
《拉萨市古村落保护条例》已于6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
这也标志着标志着拉萨市保护承载和蕴含着藏民族悠久历史人文信息的古村落将有法可依。
拉萨是西藏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古村落的形成与发展是西藏历史文化演变的重要载体,它的损毁与缺失都是民族历史文化的重大损失。
如何不让这些记忆里的美丽被车马喧嚣所占据?如何让这些古老的村庄、悠然的味道不被遗忘?
在保护与利用方面,《条例》规定,古村落应当实行整体保护,保护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历史风貌、空间尺度,不得改变与其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
未经批准在古村落核心保护区域、风貌协调区域和保护控制区域内不得从事对传统格局和整体风貌构成破坏的行为,包括:
损坏和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物;
在古村落核心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建(构)筑物;
超出保护规划确定建(构)筑物高度、体量、色调和结构等影响古村落整体轮廓及视线走廊;
开山、采石、采矿、占用林地绿地、非法砍伐移植古树,建设污染型企业;
修建生产、存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工厂、仓库等。
拉萨市尼木县吞达村一角
传统村落的保护,离不开旅游市场的推动。《条例》规定,鼓励古村落的村(居)民在古村落内居住,参与古村落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合理享有古村落保护开发受益,利用古村落发展文化产业和传统手工业,适度发展旅游业;拉萨市旅游主管部门协同市文化(文物)主管部门,可以将古村落内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民居和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优秀建筑以及名人故居,作为参观游览场所和经营活动场所。
古建筑修缮资金需求量大,根据《条例》规定,历史建筑的日常管理、维护与修缮由所有权人负责,所有权人在维护、修缮中确有困难的,县(区)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助;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采用出资、捐资、入股、租赁和设立基金等方式参与古村落保护和利用。
目前,拉萨市现有一处历史文化名村——尼木县吞达村,三处传统村落:尼木县吞达村、墨竹工卡县赤康村、林周县连巴村。
按照《拉萨市古村落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这三个村落可直接列入拉萨市古村落名录。
吞
达 村
尼木县吞巴乡
风景如画的吞达村是雅鲁藏布江畔的一个小山村,地处雅鲁藏布江与尼木河的交汇处,海拔3700米,距离拉萨114公里。
拉萨市尼木县吞达村村口藏文创始人吞弥·桑布扎像
这个有20多户人家的小村落,就是藏文字和吞巴藏香的创始人吞弥·桑布扎的故乡、磨藏香之源(藏香生产工艺被评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吞弥·桑布扎故居是土木结构的两层藏式建筑,面积600多平方米,约建于1300年前的吐蕃松赞干布时代。
这里的雪拉藏纸和普松雕版与尼木藏香并称三绝。
从村中蜿蜒流过的吞巴河两边建有250多座用于磨制藏香原料的水磨
在吞弥·桑布扎的故乡,可以看到美景,听到传奇,这是一个乡间的童话,写在雪白的藏纸上、雕在芳香的经板上、芬芳在藏香的氤氲里……
赤
康 村
墨竹工卡县甲玛乡
甲玛乡赤康村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是西藏目前保存较好的几座著名庄园之一,村内保留着庄园特有建筑形式—— —围墙的部分遗存,林卡、白塔、寺庙等一应俱全,千百年来滋润养育赤康村村民的泉水—— —“松赞圣泉”还在静静地流淌;
据考证,该村是第一代藏王松赞干布的出生地,全村木、(鹅卵)石结构的古朴建筑风格烘托着该村的历史文化气息。
赤康村松赞干布博物馆
作为西藏农牧区庄园文化的遗存地之一,甲玛赤康村记录着西藏农牧区生产生活方式的历史变迁过程,加上周边美丽和谐的自然环境,赤康村不仅是乡村(家庭)旅游目的地,而且可以作为甲玛沟—— —桑耶寺国际徒步旅游线大本营。
重要的是,由于赤康村特殊的地理位置,它还是拉萨—— —林芝—— —山南旅游东环线上的重要旅游景点。
连
巴 村
林周县江夏乡
林周县距拉萨市65公里。从拉萨出发,沿省道202一路前行,一个半小时就可以到达林周县城。再沿省道202走十多公里,便可到达江热夏乡边巴村。
林周县江热夏乡连巴村,不仅田园风光优美,更有着传承了四千年的制陶工艺。由于林周陶器美观大方、厚重朴实、经久耐用,在旧西藏,这里产的陶制品是旧西藏政府和官家、寺庙生活用具的指定生产地点,现在已成为拉萨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70岁的土登曲达老人是拉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林周陶瓷制作传承人,对他来说,连巴村不仅是承载乡情的村落,更是西藏陶艺四千年发展的见证。
文末借用土登曲达的话:
每一个古村落都是一段历史的记忆,这些残破的院墙、枯老的水井,都深藏着精彩的传说。
▌文/图:旅游头条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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