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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助学网”负责人王杰犯强奸、诈骗罪被判刑16年

2016-10-13 澎澎 一号专案


2016年10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原“百色助学网”负责人王杰强奸、诈骗一案,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王杰有期徒刑十五年,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王春任有期徒刑五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5年,被告人王杰以资助百色贫困学生为名,先后强奸学生农某月、覃某,并在被告人王春任强奸学生黄某梅的共同犯罪中提供帮助。被告人王杰以需要资助贫困地区学校课桌椅为名,采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爱心团队资助款15000元占为己有。

隆林法院认为, 被告人王杰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明知是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为他人强奸提供帮助,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其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行为构成诈骗罪,应实行数罪并罚。被告人王春任明知是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两被告人强奸幼女,应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王春任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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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助学网”负责人涉嫌强奸罪被捕,曾性侵多名受捐女童

中青在线百色8月26日消息,今天记者从隆林各族自治县委宣传部了解到,“百色助学网”负责人王杰于8月24日被隆林县公安局以涉嫌强奸罪执行逮捕。

近日,广西当地媒体曝光了王杰利用以个人名义开设的“百色助学网”为幌子,蒙蔽爱心人士,性侵多名山区女童的事件。记者通过调查发现,披着公益外衣的“百色助学网”不仅存在克扣学生助学金、伪造贫困生资料等情况,其负责人王杰还多次以部分或全部不予发放助学金为由,胁迫或利诱未满14周岁的受捐女学生与其发生性关系,并利用金钱诱惑或不予发放助学金为由,拉拢、劝导、诱惑这些贫困女生接受外地老板嫖宿或包养。

王杰事件被曝光后,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8月13日晚11时40分,隆林警方将王杰控制。

王杰被捕在公益圈引发震动。8月22日,广西区内40多家公益组织负责人在南宁参加公益组织自律研讨会,并共同商讨制定了《广西公益组织自律准则》。

据了解,王杰于1980年3月生,隆林各族自治县沙梨乡岩偿村人。1999年,王杰从百色市右江民族师专毕业后,先后在隆林沙梨乡中心小学下辖的开冲、岩偿、委尧等村小任教。2006年3月王杰以个人名义建立“百色助学网”,他对外宣称网站创办9年来,资助贫困学生4000余人,共接受逾万名爱心人士捐款7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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