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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高院称汤兰兰案证据瑕疵不影响定罪,律师称将继续申诉

​庄岸 一号专案 今天

7月27日,备受关注的汤兰兰(化名)案再审审查有了结果:黑龙江省高院决定驳回申诉。

黑龙江省高院7月26日向澎湃新闻等媒体通报时表示,被告人汤兰兰父亲汤继海在庭审中掏出牙齿,以及汤兰兰爷爷汤瑞景在看守所大量呕血后不治身亡,均不能认定系刑讯逼供所致。

黑龙江高院表示,汤兰兰给姑姑刘桂英打电话说称刘的丈夫蔡某和弟弟刘某将其强奸,向刘桂英索要1万元之事属实,但其在打电话之前已经向侦查机关举报被刘某强奸,并始终坚称被蔡某、刘某强奸过。“汤兰兰打此电话,并不能否认本案各原审被告人犯罪的真实性,实际上二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该案合议庭审判员孙观宇称。不过,汤兰兰在电话中举报的两人,并非该案被告人,也并未被判刑。

针对原审证据是否存在瑕疵问题,黑龙江省高院在审查后认为,对汤继海家2014年1月15日前是否播放黄色录像及机器的来源、汤继海等人用于绑被害人柱子的位置和形状、一审庭审时出示牙齿的来源、依法从万秀玲衣服口袋提取的变造的彩色超声诊断报告是谁变造及变造的目的不明、检方指控的“作案时间”过于模糊等被律师质疑之处,“不影响案件事实的认定”。

“不能因为没有查清一些细节,而否定本案的主要犯罪事实,这些问题并不影响案件事实的真相。”孙观宇说。

申诉代理律师邓学平在微信朋友圈表示:“接下来,我们会在法律框架内继续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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