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通报:这几种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要承担法律后果
8月30日下午,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新闻发布会(第六十五场)举行。会议结合典型案例,对几种常见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行为及法律后果进行通报。
对于纳入中高风险区管理的居民,以及集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违反防疫规定擅自外出、聚集的,公安机关可依法处以警告、罚款、拘留。
8月26日,三亚市林某违反高风险区封控管理规定,拒不配合居家隔离,私自外出。三亚市公安机关依法对林某予以行政拘留十日。8月27日,儋州市吴某结束集中隔离回家后,违反居家隔离规定,邀请其2位朋友到家中聚集喝酒。儋州市公安机关依法对该3人予以行政拘留七日。
对于在公共场所或其他场所无事生非、无理取闹,借故扰乱公共秩序的,公安机关可依法处以罚款、拘留。
8月24日,万宁市某小区一名业主集中隔离期满返回小区居家隔离时,遭到该小区业主陈某等人恶意阻挠,影响恶劣。万宁市公安机关依法对陈某等6人予以行政拘留十五日。8月29日,针对网传一男子拒不配合防疫规定、扰乱核酸采样点秩序的情况,海口市公安机关快速反应,及时查处,依法对季某予以行政拘留十日。
对于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不配合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瞒报行程信息、隐瞒密切接触人员,引发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现实传播严重危险的,将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8月27日,海口市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王某违反居家隔离规定、擅自外出,不配合流调工作,故意隐瞒其行程轨迹和密切接触人员,导致疫情存在重大传播风险。海口市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妨害传染病防治的行为予以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对于疫情防控期间,编造、散布虚假疫情信息,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仍散布和传播的,公安机关可处以行政拘留;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将以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立案侦查。
8月28日,刘某在今日头条散布“昨晚陵水关卡拦截一名从三亚徒步到陵水的大叔,经核酸检测呈阳性”的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陵水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予以行政拘留十日。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记者:刘冀冀 马珂
值班主任:张杰
值班总监:袁锋
内容审核:林叶
责任编辑:唐咪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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