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征求你意见!事关海南公积金信用评价

海南日报 2023-07-25



海南省住建厅近日公布《海南省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管理,是指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及其下属分支机构(以下称直属局)对所属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信用主体(包括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信用信息开展的采集、评价、确定、发布和应用等管理活动。


根据征求意见稿,在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等级管理过程中,直属局应依据公积金业务系统业务记录、信用信息记录、执法检查记录等信息综合分析,评定信用主体的信用等级。信用等级评定须经过信息核实、调查取证、逐级审核、审定告知等程序。


信用主体的信用等级分为A级、B级、C级三个等级。申请A级未通过的或B级、C级之外的信用主体,统一标记为N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对信用等级实施动态管理,有效期为5年。


征求意见稿提出,信用评价应当依法充分保障信用主体的知情权,信用评价相关处理结果(含信用评价结果、异议处理结果、信用修复处理结果等)应当告知信用主体。告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纸质、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网络等对方确认的联系方式。直属局将信用主体评定B级和C级的,应当制作告知书,告知书应当写明信用主体身份信息、评定B级和C级理由,采取的约束措施、有效期等信息。


其中,住房公积金信用主体评定信用A级的,在信用等级有效期内,可按其类别分别适用不同激励措施。


• 评定为A级的缴存单位享受包括承诺规定期限内补齐材料的,容缺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享受绿色通道服务,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等。


• 评定为A级的缴存职工享受绿色通道服务,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等激励措施。


评定为B级的信用主体,在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按其类别分别适用不同约束措施。


• 评定为B级的缴存单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加强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资格和材料的审核;暂停网上业务办理资格,或减少网上业务办理事项等。


• 评定为B级的缴存职工适用暂停网上业务办理资格,或减少网上业务办理事项等约束措施。


• 评定为C级的缴存单位被采取列入监管重点对象、取消网上业务办理资格等约束措施;评定为C级的缴存职工适用于取消网上业务办理资格等约束措施。


• 被列为N级的信用主体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实施正常管理。


评定为A级和C级的信用主体的信用信息将逐级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统一向社会公布。


点击查看>>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关于对《海南省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记者:易帆
值班主任:李国栋
值班总监:刘冀冀
内容审核:陈咏棋
责任编辑:陈楚宁

推荐阅读(戳下方标题)

海南全岛封关运作,这项准备工作很重要!


海南疾控最新发布!学校和托幼机构流行性感冒防控指引来了


有编制!海口美兰区招聘243名专任教师


觉得内容好看

点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