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失败,影响我的绿卡吗?
欢迎订阅“美国EB5一点通”,中立深度及时,让EB5Sir与您分享EB-5美国投资移民中文资讯。如需转载,请后台留言。
近期直播:
前几天,世纪广场项目面临止赎拍卖的问题(EB-5失利新纪录:900人的世纪广场面临止赎拍卖),再次引发了该项目以及类似失败项目投资人的关注。
最普遍的问题是:先不管投资款能否回来,我的绿卡有保障吗?
投资款部分,说实话我也没能力回答,不同项目有不同的情况,需要谈判甚至诉讼,现在没能力判断,虽然EB5Sir个人感觉类似项目通常是不太乐观。
下面就来谈一下,项目失败,绿卡会怎样。
首先,我们先做一个区分:
类型A:单纯的项目失败破产停工等存实体项目的问题
2. 类型B:项目欺诈被SEC或FBI等起诉导致区域中心会被关停等的复杂情况
下面来做具体分析:
I. 先说单纯的类型A,只是项目失败,无论是止赎拍卖还是破产停工等。
1. 原则上讲,这类情况的发生,应该不属于“重大变更”,也就是无论你是否登陆拿到临时绿卡,都不会对你产生绝对影响,只要项目已经产生了足够你用的就业,就应该能拿到临时绿卡,并且最终I-829获批。
什么叫重大变更(实质性变更),会对绿卡有什么影响?可以参考下面的文章,在这里就不多解释了:“重大变更” - 简介与汇总,特别是这场移投路的讲座:“重大变更”的重要性及其与排期/再投资的关系|移投路讲座(要留意,这场讲座是新法生效之前的,对于投资人绿卡的问题部分已经过时,不过重大变更部分没有任何变化)。
举个案例,摩天轮项目破产停工(摩天轮已死,钱与绿卡何在?)之后,第一份I-829还是批出来了,并且第二期的I-526也有批出来的了。
2. 那么,项目要是没有为你产生足够多的就业怎么办?即便你拿到临时绿卡,你恐怕也没办法获批I-829,这时候怎么办呢?
按照新法案,原则上可以投资到一个新项目,来证明就业创造,甚至在I-829被拒之后,还可以再投资一份保留优先日和子女冻龄,继续申请绿卡。
II. 类型B,如果因为各种原因,区域中心关停了呢?
根据EB-5新法案,问题也不大。
区域中心关停后,移民局必须要通知投资人,并且给投资人180天的时间,去挂靠到别的区域中心。这个区域中心不需要覆盖原项目所在地。
当然,无论如何你需要创造出来足够多的就业,否则I-829最终还是无法获批。
再回到就业不足的问题,还是这样:原则上可以投资到一个新项目,来证明就业创造,甚至在I-829被拒之后,还可以再投资一份保留优先日和子女冻龄,继续申请绿卡。不过,如果再投到新项目的话,究竟要投入多少资金,有创造10哥就业的最低资金限额吗?还是必须是全额的投资,50万美金或者按照新法的80万美金,暂时没看到律师们探讨这个问题,就先做个悬念放着吧。
所以,简单总结下:
1. 只要不是重大变更,仅仅是项目破产止赎拍卖等应该不算是重大变更,如果就业有了区域中心还在,那么基本绿卡是没问题的。
2. 如果区域中心没了,但是还能证明创造了就业,那只需要转换区域中心,新区域中心帮你递交I-829申请,相对简单。
3. 如果没有创造就业,甚至区域中心都没了,再去转换到新项目乃至新区域中心的新项目都会比较麻烦,而且需要增加投资额进新项目,无论多少都会有新的投资成本。
关于新法的投资人绿卡保护政策,可以参考:
提示:如何查找往期文章
EB-5项目召集帖:EB-5同项目找人|10月9日
文末打赏即日起关闭,AAED的打赏款项我会择日公布,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