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令人窒息!小女孩被自己的家人轮番打!最新通报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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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深圳公安官方微博
央视新闻,广州日报,扬子晚报,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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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网上流传的一段视频引起大家热议
这段监控视频显示
一名小女孩多次遭父母疯狂殴打
包括抽耳光、拿扫帚抽打、拉拽头发
甚至用脚蹬踏
手段残忍触目惊心
根据视频中的服装判断
孩子挨打已经不是一次两一次了
大人随手拿起任何东西都会成为打孩子的“工具”
......
视频显示女孩正在写作业
这位女子冲过来
掐着女孩的脖子就往地上推
女孩爬起来后
重新坐回桌边
令人没想到的是
这位女子又拿起扫帚
对着女孩猛抽猛打
无法想像孩子此时的感受
这女孩过得是什么的日子啊
扇耳光对女孩来说就是家常便饭
视频中这位女子
左右开弓对着女孩的脸猛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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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扇耳光还不够
该女子一把抓起女孩的头发
把她整个人往地上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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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不管女孩的死活
扯得女孩完全没办法动弹
头部还被重重摔在地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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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的女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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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坐下又被狠狠推倒
光推倒还不够!甚至还用脚猛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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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次地推倒一次次地爬起
然后再推倒,再爬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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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甚至抡起椅子
狠狠地砸向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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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看到后来,小编发现
甚至连小男孩也学会打这个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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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在10月19日的视频中
出现了一个身穿某外卖平台工作制服的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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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女孩的爸爸还是什么
对着小女孩也是毫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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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狠地掌掴、拿扫帚抽打
而一旁的男孩仿佛也是对此场景见怪不怪
看了两眼又继续低头吃饭了
整个视频中最让人揪心的是女孩的表现
每次被打倒在地后
不哭不闹地重新坐回桌边
默默承受
事情一出有网友表示
认识视频中的该男子
住在深圳宝安
还有网友表示认出了这位
半边脸有红色胎记的外卖小哥
希望警方介入调查
视频引起了网友广泛的关注
有网友指出,视频中的小女孩
身着校服疑似深圳校服
怀疑事发地点在深圳
担心孩子会有生命危险
12月23日
深圳公安官方微博转发了这条博文
并表示:“我们正在调查!”
12月23日中午,美团方面也回应称
网爆视频令人非常揪心。
"我们对视频中男子身份进行了迅速排查。
经查,刘某曾为深圳骑手,
于2018年8月26日入职,12月6日离职。"
美团方面称
已向警方提供了刘某的全部信息
警方通报:已申请女童人身保护令
23日,深圳警方关注并调查此事。随后@阳光宝安发布通报称,女童父母对殴打女童的事实供认不讳。宝安区妇联已向法院申请女童人身安全保护令。
通报内容如下:
2018年12月22日晚,网传西乡街道一女童被殴打的视频。接此情况后,宝安公安分局立即开展核查,并于23日10时30分许,将视频中涉及的相关人员刘某华(男,广东人,34岁)、陈某文(女,广东人,33岁)及涉事女童(8岁)带回辖区派出所调查。
经查:网传视频全长共四分钟,反映女童被父母殴打时间段分别为2018年9月26日18时50分,2018年9月27日20时03分,2018年10月19日11时01分,2018年10月20日12时57分。经询问,母亲陈某文、父亲刘某华对殴打女童的事实供认不讳。初步调查情况与视频相符。
经法医检查,女童体表未发现明显伤痕。
目前警方正在依法调查处理。区妇联已向宝安区人民法院申请女童人身安全保护令,安排专业社工和西乡街道办一起对女童讲行陪护和心理辅导。
视频发布者:曾联系打人男子 对方说“关你屁事”
据了解,最早发布该视频的微博网友“王华礼”从事婴幼儿教育培训工作,其称,他看到视频后联系过打人男子,对方说“关你屁事”。12月23日上午,他就接到陌生电话,自称是打人男子的律师,让他删除信息。还说打人男子赌博刷爆信用卡,这样逼他他会走极端。
同时,据打人男子的邻居反映,打人男子平时喜欢在楼下棋牌室打麻将,但都打很小的,最近打的也很少。
app账号密码由女孩父亲牌友提供
记者联系到视频的剪辑者及发布者王华礼,他告诉记者,视频是从一个家庭监控app上下载的,账号密码是女孩父亲的牌友提供。
王华礼回忆,大约在今年9月底,有人找到他称知道这个家庭有家暴情况,手上也有证据,就是这一家人“乐橙”app上的视频监控,希望王华礼可以介入解救这个女孩。“乐橙”是一个家庭安全类的app,在家里安装摄像头后,就可随时查看监控情况。
向王华礼爆料的人自称为涉事父亲的牌友,因曾将手机借给女孩父亲登陆乐橙查看监控,所以他的手机能自动登陆这家人的乐橙。一次在无意间看到了视频里有虐童情况,便持续关注了一个月,然后向王华礼爆料了。这名爆料人在王华礼手机上输入了账号密码登陆,此后王华礼大约打开了3-4次,每次都能观看最近5天的监控视频,他把虐待女童的段落都下载了下来。
律师:父母虐待儿童构成伤害 可从重处罚
承鹏律师事务所的崔律师表示,儿童权益受法律保护,父母虐待儿童属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后,可以对儿童身体受伤情况进行鉴定,如果属于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和虐待罪,可以从重处罚。
张兴彬律师认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捆绑等方式对被害人的肉体和精神进行摧残、折磨或迫害,情节恶劣者,就涉嫌构成虐待罪。根据我国《刑法》之规定,构成此罪者,依法可对其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只能由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若因为行为人的虐待行为导致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依法可判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属于公诉案件。
对于家庭内部视频因密码泄露而流出,我国宪法规定,对于违法犯罪者人人都有权利检举揭发。如果检举者不是自己在他人家中安装的监控探头,只是无意中拍摄到邻居的违法犯罪行为,其检举揭发也是为了保护少年儿童免受更多的伤害,主观上并无恶意,“两害相权取其轻”,此时不存在侵犯隐私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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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余人 责编/晓芳 终审/郭应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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