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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10所市直学校公开招聘了!岗位及报名时间都在这儿!

十堰晚报 2019-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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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晚报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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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找工作的十堰小伙伴们,

注意看了!

现在,又有一大波好岗位来啦!

事业单位、公立大学...

应有尽有

十堰10所市直学校

公开招聘55人

市教育局公开招聘

应届公费师范生12名

华中科技大学招4人

本科学历可报

.....

还有多家单位招聘,

往届可报!不限专业!

待遇好,福利多

......


十堰10所市直学校招聘55名高层次人才


十堰晚报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含东风分局所属学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55名。


记者在岗位表上看到,可报考的单位包括十堰市第一中学、十堰市东风高级中学、十堰市第二中学、十堰市柳林中学、十堰市实验中学、十堰高级职业学校、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十堰市东风第五中学、十堰市东风第七中学、十堰市人民小学10所市直学校,涉及中职财务会计、高中物理、初中语文、小学语文等48个岗位。



据了解,此次招聘继续适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文件。高层次人才的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可不受1:3开考比例限制。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1:1的,可直接进入考核聘用环节。


考试具体安排为:3月31日—4月2日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缴费确认;4月12日下午现场领取准考证;4月13日集中面试。



即日起,报考考生可登录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堰市教育局网站,查询具体公告及岗位信息。


咨询电话:0719—8489513(市教育局人事科)。


滑动查看公告全文▼▼

2019年十堰市教育局所属学校

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的通知》(十人社发﹝2018﹞16号)相关文件,为加强急需紧缺专业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结合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5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的高层次人才。(详见附件1《2019年十堰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十堰市(含县、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11月16日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缴费、领取准考证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31日至4月2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十堰市教育局一楼大厅(茅箭区北京北路72号,公交15、16、18、28、31路均可)。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考生需携带附件2《2019年十堰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2019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原件1份(格式见附件4)。

报名成功后,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留存报名处。本次招聘,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可点击文中附件,直接进行下载报名表格等。

考生无法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进行报名。被委托人持委托协议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报名材料现场报名缴费。

报名人员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上述人员在规定时间里不能取得上述证件的,取消相关资格。

5、现场缴费: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缴纳报名费100元/人。

6、完成报名的考生于2019年4月12日下午14:30—17:30在市教育局人事科604室现场领取考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视为放弃。

7、现场报名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在报名资格审查时,若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信息填写错误,以及弄虚作假的,经核实将取消资格,并在档案中记入不诚信记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招聘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面试、考核


1、面试方式:讲课或结构化面试

对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形成竞争比例的,由十堰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教师岗位为无学生讲课,教辅岗位为结构化面试。对未形成竞争比例的,由用人单位结合教育教学实际进行考核。


2、面试、考核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考场安排等参加考试,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或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体检、考察


1、体检

体检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教育局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审查档案、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

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在考察前办理完成辞职或解聘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考生经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通过十堰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制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单位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十堰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公告《岗位表》(附件1),由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各环节的指导、监督。


咨询电话:十堰市教育局人事科(地址:北京北路72号) 0719-8489513;

举报电话:十堰市教育局机关纪委:0719-8489512;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市府路9号)0719-8654933。


 十堰市教育局

2019年3月25日




岗位表如下:(点击看大图)

▼▼


附件1:2019年十堰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

附件2:2019年十堰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学历、学位证明模板.doc 


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应届公费师范生12名


十堰晚报记者今天上午从市教育局获悉,现其所属学校(含东风分局所属学校)正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12名。


从岗位表上看到,可报考的单位包括十堰市第一中学、十堰市东风高级中学、十堰市第二中学、十堰市东风第七中学4所市直学校,涉及高中化学、高中物理、高中数学、初中音乐等11个岗位。



据了解,本次公开招聘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缴费确认时间为3月31日—4月2日。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报名人员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取得上述证件的,取消相应资格。


详细咨询电话:0719—8489513(市教育局人事科)。


滑动查看公告全文▼▼

2019年十堰市教育局所属学校

公开招聘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34号)、《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在鄂就业实施办法》(鄂教师﹝2010﹞19号)等相关文件,为加强急需紧缺专业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结合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详见附件1《2019年十堰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招聘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31日至4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十堰市教育局一楼大厅(茅箭区北京北路72号,公交15、16、18、28、31路均可)。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考生需携带附件2《2019年十堰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表》,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明(格式见附件4),报名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留存报名处。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取得上述证件的,取消相应资格。考生可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iyan.gov.cn/)、十堰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shiyan.gov.cn/)《2019年十堰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告》附件中下载报名表格等,也可点击文中附件链接进行下载。

考生无法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进行报名。被委托人持委托协议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报名材料现场报名。

5、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现场领取准考证。

6、现场报名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在报名资格审查时,若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信息填写错误,以及弄虚作假的,经核实将取消资格,并在档案中记入不诚信记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招聘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核办法

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核,报名与考核所用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考核由招聘单位结合教育教学实际进行。招聘单位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本次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体检、考察

1、体检

体检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教育局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审查档案、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

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考生经报名、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通过十堰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由招聘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制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单位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十堰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公告《岗位表》(附件1)中所列的内容,由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负责解释(联系方式详见《岗位表》(附件1))。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的指导、监督。

咨询电话:十堰市教育局人事科(地址:北京北路72号 )0719-8489513;

举报电话:十堰市教育局机关纪委:0719-8489512;十堰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市府路9号)0719-8654933。

十堰市教育局 

2019年3月25日



岗位表如下:(点击看大图)

▼▼


附件1:2019年十堰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表.xls
附件2:2019年十堰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表.docx
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学历、学位证明模板.doc 


湖北通信管理局招聘8人,往届可报名


2019年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湖北通信管理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机构为中国信通院行业管理技术支撑中心湖北分中心,主要负责协助湖北省通信管理局工作。涉及5个岗位,共8个录取名额,工作地点位于武汉市珞喻路789号。


一、招聘岗位介绍

(一)法律支撑岗,招聘人数1人

职位描述

1、参与省通信行业的行政审批、行政案件调查、研判和处理工作;

2、参与省管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3、参与通信法律制度建设、政策法规研究等工作。

任职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法学相关专业;

2、有法律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4、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抗压能力;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党员优先。


(二)通信服务管理岗,招聘人数1人

职位描述

1、推进湖北省通信行业普法、行风建设相关工作;

2、推动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与机关文化建设;

3、承担相关政策、重要文件、文稿起草等工作。

任职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文学等相关专业

2、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3、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抗压能力;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党员优先。


(三)通信发展建设管理岗,招聘人数3人

职位描述

1、负责通信行业发展规划、行业统计分析等工作;

2、负责通信建设管理、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等工作;

3、推动网络资源共建共享等工作。

任职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通信、电子信息、计算机相关专业;

2、具有通信行业规划、设计、建设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4、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抗压能力;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党员优先。


(四)电信市场管理岗,招聘人数1人

职位描述

1、负责电信业务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2、负责电信服务质量监督、电信用户申诉处理;

3、负责市场准入、互联互通、用户权益保护等工作。

任职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通信、电子信息、计算机相关专业;

2、熟悉电信市场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4、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抗压能力;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党员优先。


(五)网络安全管理岗,招聘人数2人

职位描述

1、配合进行网络安全防护检查管理,网络环境和信息治理;

2、配合打击网络犯罪,开展网络安全监管等相关工作;

3、配合开展网络信息安全系统建设、运维保障、数据分析等工作。

任职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网络安全、软件工程、通信等相关专业;

2、具有系统建设和网络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4、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抗压能力;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党员优先。


二、投递简历方式

凡符合上述应聘条件并有意应聘者,请登陆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招聘官网zhaopin.caict.ac.cn,选择【社会招聘】,搜索相关职位,进行简历投递。如有关于职位的问题可发送邮件咨询,联系人:卫老师,联系方式:wydxch8077@163.com。


华中科技大学招4人,本科可报


2019华中科技大学招聘

图书资料人员公告


华中科技大学为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也是“211工程”重点建设和国家“985工程”建设高校之一。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预聘制图书资料人员4人。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要求


二、招聘条件

1.符合国家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3.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较高。

4.具有国内外知名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优秀毕业生(本科及硕士均为全日制统招),取得理学、工学或医学学位,有工作经历者在工作期间表现优秀。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3月13日之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1. 邮件报名:请应聘者于2019年4月1日之前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建议合成为一份PDF文件)、《华中科技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excel格式,见附件2)发送至报名邮箱:personnel@hust.edu.cn。邮件主题、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华中科技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均命名为“应聘单位+姓名+身份证号”,通过邮件附件发送,勿使用外部链接。不按规定格式报名者,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及报名情况,按相关程序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对报名人数不足或通过初筛人员较少的岗位,缩减该岗位本次招聘计划或停止该岗位本次招聘工作。

3.考核:包括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等程序。

4.用人单位考察:考察人选的综合素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业务能力等,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拟招人员。

5.体检,公示。

6.审批,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新进人员按照预聘制引进,签订人才派遣合同,合同期内其薪酬、职称等待遇参照同类岗位事业编制人员执行,合同期满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及用人方式。

2.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华中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留意。

网址为:http://hr.hust.edu.cn/

3.因拟招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用人单位考察结果排序依次递补。

4.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已入职人员,解除合同,予以清退。

5.本次招聘工作联系人:

人事处:马老师,联系电话:027-87542427,联系邮箱:personnel@hust.edu.cn。

图书馆:李老师,联系电话:027-87542130

对招聘工作有异议的,请拨打监督电话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监督电话:027-87543616。


华中科技大学人事处

2019年3月13日


附件【华中科技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图书馆).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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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余人 责编/晓芳 终审/郭应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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