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地通报1例省外返滇人员核酸检测阳性的相关情况
8月11日,德钦县通报
1例省外返滇人员核酸检测阳性
德 钦 县 关 于 1 例 省 外 返 滇 人 员
核 酸 检 测 阳 性 的 情 况 通 报
2022年8月11日,在我县对从西藏入滇人员开展主动核酸检测过程中,发现1名核酸阳性人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2022年8月10日晚,我县接省外协查电话告知:1:20混管阳性标本中,其中7人和同行的其他3人分乘两辆车前往德钦方向,请我县进行管控。我县第一时间前往滇藏交界隔界河处,将涉及人员全部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以上10人在集中隔离前未到过我县的其他区域。2022年8月11日上午,经县、州两级疾控中心检验,高某某核酸检测为阳性,密接9人核酸检测均为阴性。高某某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密接、次密接等风险人员已落实防控措施。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近7天内有国内高中低风险地区旅居史及7天内有西藏旅居史的人员,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及单位、入住酒店报备,主动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等防控工作。凡故意隐瞒旅居史、不按要求报备或拒不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要求,日常注意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请密切关注个人和家人的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请符合接种条件的群众积极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或加强免疫接种,降低自身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德钦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11日
8月11日,云南疾控微信公众号发布《镇雄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寻找新冠肺炎病例次密接人员的紧急通告》,详情如下↓
广大人民群众:
2022年8月9日晚,根据重庆市沙坪坝区推送的协查信息,镇雄籍谭某杰、谭某、李某福、常某4人与新冠肺炎病例接触,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目前4人已在我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现将4人主要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密切接触者1:谭某杰主要活动轨迹
密切接触者2和3:谭某、李某福主要活动轨迹
密切接触者4:常某详细活动轨迹
凡8月5日至8月10日与谭某杰、谭某、李某福、常某4人行动轨迹有交集,以及有上述同一时间段去过同一地方的人员,请立即向县疾控中心或居住地乡镇(街道)报告。
特别提示:新冠肺炎为“乙类甲管”传染病,对因瞒报、谎报、不报及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请广大人民群众及时关注官方发布信息,做到不信谣、造谣、传谣。对故意散布虚假信息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件:镇雄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联系电话
镇雄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10日
镇雄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寻找新冠肺炎病例次密接人员的紧急通告
广大人民群众:
2022年8月11日,根据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疾控中心推送的协查信息,镇雄籍兰某靖、彭某锦与新冠肺炎病例接触,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目前2人已在我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现将2人主要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凡8月6日-8月11日与兰某靖、彭某锦行动轨迹有交集,以及有上述同一时间段去过同一地方的人员,请立即向县疾控中心或居住地乡镇(街道)报告。
特别提示:新冠肺炎为“乙类甲管”传染病,对因瞒报、谎报、不报及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请广大人民群众及时关注官方发布信息,做到不信谣、造谣、传谣。对故意散布虚假信息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件:镇雄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联系电话
镇雄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11日
附件
镇雄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联系电话
昆明市五华区
沙朗、厂口、瓦恭乡街子赶集日暂停
关于暂停沙朗、厂口、瓦恭乡街子赶集日的通知
根据市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避免因人员聚集引起的交叉感染风险,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筑牢新冠肺炎疫情防线。从即日起暂停沙朗、厂口“1、6”瓦恭“10、20、30”乡街子赶集日,恢复时间另行通知。请相互转告,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五华区西翥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10日
来源:云南疾控、昆明五华发布、
微镇雄客户端、镇雄融媒、德钦县融媒体中心
8099999记者整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