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城媒体曝光,还敢接着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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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通知交学费
家长们肯定都非常积极
可当一个班级群
出现了两个班主任时……
“班主任”通知交费
家长需警惕骗局
10月8日中午,昆明某中学一班级群内突然跳出一条收费信息:每个学生收取498.5元的资料费,还贴心地附上了收款二维码,并再三嘱咐大家不要私发给老师。
紧接着,真正的班主任李老师在群里提醒家长们不要交钱,并表示将报警。据了解,共有21位家长付了款,共计转账 10468.5元。
盘龙公安分局反诈中心 文职 张艺娴:“各班主任要对家长群的群成员身份进行核查,对身份存疑的尽快清除出群,并启动入群验证功能,避免陌生人随意加入班级QQ群、微信群。”
警方分析,骗子进群后冒用了班主任的头像和群昵称,做到以假乱真。
只要真正的班主任没看到群消息,主动站出来指证,家长们确实很难分辨真伪。
狡猾骗子还采用二维码收款,并再三强调不能私发给老师,也是为了避免骗局被拆穿。
盘龙公安分局反诈中心文职 张艺娴:“如遇班主任在群内发布收费信息等,学生家长可以通过向学校或班主任直接打电话、发短信沟通核实。或者等孩子放学回来后再确认缴费事宜,不要在家长群中发布的来源不明的二维码上付款,避免被骗。”
目前,学校已经报了警,案件侦查工作正有序开展。
但谁也没想到
同样的骗局
10月10日下午6点
在官渡区某中学班级群
再度出现
昨天一早,昆明市公安局反诈中心请官渡区教育局发了通知到各学校幼儿园,通知要把这条反诈警示发到每个班级,要每位家长看到。
但是!谁料,下午官渡区这个中学的一班级群里的家长又被骗。同样是中学班级家长群,同样的诈骗手法,同样的诈骗金额!
昨日18时至19时许,昆明市公安局陆续接报6起报警——有人冒充官渡区××中学班主任微信号,在学生家长微信群内发送收款二维码,要求每人交费498.5元。
经官渡公安分局核实,有15名学生家长通过扫码付款累计转账7477.5元。
昆明市公安局反诈中心立即指导官渡公安分局开展止付及案侦工作。
警方提醒
请学校、班级和家长
都请重视这个骗局
紧急@校长和班主任加强家校群管理,进群先应实名,否则不同意!
@家长义务教育是免费的,没有教育局的文件,老师是不会收钱的!!!
反诈民警再强调:
请班主任立即核对清理班级群,并开通进群认证!
请规范收费渠道!
反诈警示:
1、各班主任要对家长群的群成员身份进行核查,对身份存疑的尽快清除出群,并启动入群验证功能,避免陌生人随意加入班级QQ群、微信群。
2、如遇班主任在群内发布收费信息等,学生家长可以通过向学校或班主任直接打电话、发短信沟通核实,或者等孩子放学回来后再确认缴费事宜,不要在家长群中发布的来源不明的二维码上付款,避免被骗。
3、老师应及时在家长群中发布宣传预警信息,提醒家长注意防骗。家长们也可以相互提醒,一旦发现诈骗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不要轻易对外公布班级群!不要轻易拉人入群!不要轻信转账要求!
以下这些骗局
家长也需注意
骗子潜入家长微信群或QQ群,冒充班主任实施诈骗的事件层出不穷。这些骗子或以预收学费的名义,或称学校开设补习班,要求收取补习费用,或借题发挥,蹭“新冠疫苗”热度对家长进行诈骗……由于其头像和昵称设置成与老师相同,发布的内容和平时教育行政部门下发通知高度相似,部分家长信以为真,导致被骗。
家长如果收到,“交费”“转账”等信息通知,可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核实,不要急于转账、汇款,一旦发现可疑情况,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报警。
不法分子通过伪基站发送带有木马病毒的短信链接,诱骗机主打开链接,实现木马程序的自动安装,从而控制机主手机,盗取个人信息,进而实施诈骗。开学季,家长孩子们需特别留心关于交学费、查课程、查成绩、致家长的一封信、核对家庭资料、查看孩子体检结果、学费减免等内容。
如果收到含有以上几类内容的信息,一定要提高警惕,不确定的可以联系班主任核实情况,千万不要轻易汇款或点击不明链接,防止造成财产损失。
“您获得我校教育补助金,请点击领取!”不法分子利用伪基站、木马链接等手段,以学校名义发送申领教育补助金短信,要求学生点击链接或回复个人银行账户信息。
涉及隐私及个人银行账户的信息,都请高度警惕,请通过多种正规渠道加以核实,切勿盲目轻信。
“校园贷”也称“校园网贷”,是指一些网络贷款平台面向在校大学生开展的贷款业务。只要你是在校学生,网上提交资料、通过审核、支付一定手续费,就能轻松申请信用贷款。
近年来,高利贷披上了“校园贷款”的外衣,将罪恶的魔爪伸向了纯洁的校园,很多学生因涉世未深,缺乏判断能力,便轻易陷入“校园贷”泥潭。
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抵制盲目消费、跟风攀比的诱惑。如有正当资金需求的,应当通过正规金融机构办理。(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
一旦遇到诈骗,请留存相关证据,第一时间与老师和家长商量,涉及人身威胁的应当立即报警。
“注销校园贷”诈骗手法主要分为两类:
一是针对有注册网贷平台账号或有贷款记录的,诈骗人声称“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需要配合注销账号,否则会影响个人征信”;
二是针对无注册网贷平台账号或无贷款记录的,诈骗人则称“你的身份信息被盗用注册了网贷账号,需要配合注销,否则会影响个人征信”。
由于诈骗人能够准确说出对方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学校名称,甚至消费记录等隐私信息,容易让学生放松警惕。有的诈骗人还主动将自己的身份证件、工牌等信息向学生展示以获取信任,导致学生最终将从网贷平台提现的借款全部转入骗子提供的名为“清查账户”,实为诈骗人的个人账户。
实际上并没有所谓“注销校园贷”操作,个人征信信息也无法人为修改,只要大学生借款后能够按时还清贷款,就不会影响到个人征信。学生们如不慎踏入不良“校园贷”陷阱,或者遇到疑似不良“校园贷”诈骗的情形,应当积极收集并留存有关证据,拨打110报警求助。
日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一起来学习——
部分来源:昆明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微言教育、中国警察网
8099999记者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