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班,其中,4月25日上5月3日(星期一)的课,5月8日上5月5日(星期三)的课。请各学院、部门做好放假期间值班、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放假期间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疫情期间教职工相关管理规定。各学院要按疫情防控学生管理组的要求加强学生管理。党政办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