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法律之声”|现代法律-大宪章

2016-12-29 法律实验室 法律實驗室


录音朗读:罗正阳

讲稿起草:北大国际法学院 王芳琳

  大家好!“法律实验室”首创“法律之声”(Legal Voice)系列节目,每周二、周四中午各播一分钟,这是将视觉学习与听觉学习相结合的创意,请关注“法律实验室”,让我们一起来聆听这娓娓动听的法律故事吧!

  欢迎收听法律之声,今天我们的主题是:现代法律。现代法律始于1215年,当时的英格兰国王约翰签署了“大宪章”,这是一份法律统治的协定,后来议会代替国王开始立法。1804年,法国皇帝拿破仑一世制定了拿破仑法典,至今仍是大部分法国法律的基础。美国在1787年9月17号在费城的制宪会议上批准了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是美国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础。中国的现代法律发展始于清末法律变革。南京国民政府也曾颁布了大量的法律、法令以及判例,形成了“六法体系“。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终于完成了现代法律的变革,形成了完善的现代法律体系。欢迎收听今天的法律之声,咱们下周二再聊。


公众号ID:Legallab支持原创,请长按二维码关注我们!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