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加强《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推动“天津是我家 建设靠大家”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红桥区深入开展“文明条例宣传月”活动,引导全区市民“践行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争做文明有礼天津人”。4月27日上午,红桥区承办我市2023年《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启动仪式上,天津好人马芳菲表演了原创快板《文明条例沐春风》。红桥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代表联合发出文明倡议:自觉践行《条例》,争做文明有礼天津人。天津市民族中学为培养中学生珍惜粮食,厉行勤俭节约的意识,开展“节约粮食 从我做起”系列活动。天津市红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走进同心楼社区,开展职教周社区志愿服务宣传活动。学生为居民分发《条例》并对《条例》内容进行宣讲,引导居民养成文明习惯,做文明有礼天津人。
红桥交警支队联合红桥一幼、和苑街道康和园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安全伴我行”交通安全教育。
交警为小朋友们一一讲解各种交通指示标识和旅行中的安全须知与注意事项。
西沽街道湘潭道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组织开展“文明行为我践行 巧手制作变废为宝”亲子活动。
现场,志愿者带领辖区青少年共同学习《条例》和垃圾分类知识,孩子们亲手探索让“可回收垃圾”变成“宝物”的方法。
和苑街道全和园社区联合师范学校和苑附属小学开展“文明行为齐参与 垃圾分类我先行”主题宣讲活动。
西于庄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开展《条例》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宣传条例内容,规范市民文明行为,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铃铛阁街道乐安里社区联合区审计局,开展以“践行文明条例 弘扬文明新风”为主题的“学《条例》倡文明”宣传活动。
组织开展“最美弯腰”活动,党员干部、志愿者们对垃圾杂物进行系统清理,齐心协力让社区环境变得“焕然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