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小事不是事
日常生活中,
有很多我们不以为然的小事。
却可能是涉嫌犯大罪的!
一不注意就砸到了头上。
2019年1月,正值寒假。9岁的女孩彤彤因为父母上班而被独自一人留在家中。当天,男子柯某某假装是彤彤爸爸的朋友,骗得进屋后,翻箱倒柜无果,竟随手拿走了彤彤放在桌上的储蓄罐。彤彤忍着泪水和抽泣,拉住他的衣角希望能阻止他,最终仍眼睁睁看着柯某某拿走自己存的110多元零花钱。隔天,柯某某又实施了另外两起盗窃,随后被抓。检察官梳理案情发现,在小女孩哭泣讨要回储蓄罐时,柯某某以言语威胁来摆脱,对比司法解释后,决定将该部分犯罪事实罪名由入户盗窃变更为抢劫罪。最终,柯某某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十三年,处罚金人民币34000元。
相关法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即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这是刑法中的转化型抢劫,而其中的暴力只要达到足以压制被害人反抗即可。
昔日情侣相处一段时间后,因女方提出分手,让男方颇感不满。为了挽回女友,男方想尽办法骚扰女方的正常生活,最终竟想出了恶毒的一招:往她驾驶的车辆机油缸中撒糖搞破坏!最终,他因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被上海松江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016年9月4日晚,张某在北京昌平区回龙观半壁店一出租房内玩微信。当他使用“本·拉登”头像在某微信群聊天时,一个网友说了句“看,大人物来了”。于是,张强就顺着这句话,发了一句“跟我加入ISIS”。群里大家调侃了几句,这事儿也就过去了。 谁知道,9天后,北京市昌平区公安分局依法传唤了张强,以其涉嫌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将其抓获归案。 最终张某因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被北京市一中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相关法条 在微信群、朋友圈、网络空间造谣、发黄图、侮辱警察、发布暴恐袭击消息,都可能定大罪。网信办发布的双规中规定,从2017年10月8日起,微信、QQ等网络群组,成员群里违法,连群主也要被追责。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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