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最新通知!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疫情传播风险增加
为保护师生健康安全,降低疫情输入风险
在疫情防控特别防护期(3月18日-4月18日)
南华大学疫情防控办发出以下通知
大家要严格遵行,做好防疫!
出门第一条,口罩要戴好!
关于如何科学佩戴口罩
大家是否了解呢?
一起来回顾一下吧~
口罩为什么能预防感染?
口罩戴和不戴真是不一样!
01 口罩拉到下巴处:
口罩戴得久了,不少人习惯把口罩拉到下巴处,露出口鼻,特别是逛商场、就餐时。
02 没有完全贴合面部:
口罩和脸之间留有缝隙,人在呼吸时,气流会流向缝隙。
03 摘口罩时碰到口罩外侧:
我们通过口罩阻挡了飞沫,如果用手直接从外摘下,相当于打开了接触传播的通道。手可能会被口罩外侧污染,如果再忘记洗手,去摸鼻子揉眼睛,病毒就在不知不觉中进入了人体。
04 口罩戴反了:
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一般有三层,外层阻水,中层阻隔微粒,内层吸湿。如果口罩戴反,阻水的外层朝内。呼出的水蒸气无法透过,戴一会儿口罩湿了,就丧失了阻挡作用。
05 口罩“超期服役”:
“超期服役”将使口罩的防护效能大大降低。通常情况下,一次性医用口罩和医用外科口罩均为限次使用,累计使用不超过8小时;职业暴露人员使用口罩不超过4小时,不可重复使用。
正确戴口罩方法
戴口罩时按一按鼻子,贴合整个脸部。佩戴口罩必须遮住全部口鼻,金属条紧贴鼻梁,上端在眼眶下面,下端覆盖下颌。
正确摘口罩的方法
通过挂绳取下,摘完口罩要洗手,没有洗手条件时最好先不摘口罩。
记住一点
佩戴口罩的首要目的是为了保护自己、保护他人,所以不要让口罩成摆设。
防疫措施千万条,佩戴口罩第一条。即便如此,也会有部分人不配合的情况出现,那么,疫情防控期间,出门不戴口罩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答案是:需要!
居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小区大门等公共场所,拒不配合管理人员的劝导配戴口罩,首先承担民事责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其次承担行政责任。这是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最后,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按《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小南瓜们接受体温检测
小南瓜们戴口罩进出教学楼
校园疫情防控
我们在路上
除了戴好口罩
南南还倡议——
"我们要把口罩戴,利人利己显关爱"
在这个疫情防控的重要时期
我们一起努力
让科学佩戴口罩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
将疫情防于未然
共同守护我们的美好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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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宣传部
来源:微言教育 人民日报
南华大学疫情防控办
文案:王莹 于思宇
封面:于思宇
图片:胡旭
制图:袁艺格 于思宇
编辑:龙欣靓
审核:夏文辉 于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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