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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31


建始县法院行政审判庭

5月25日

        由我院依法提起的建始县国土资源局怠于履职行政公益诉讼案在建始县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确认被告建始县国土资源局对建始县民族医院逾期欠缴土地出让金及其相关利息和违约金的行为怠于履职违法,同时判令被告国土资源局对此继续履行职责。


案情回顾

        2017年,我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建始县民族医院欠缴土地出让金795.5万元,逾期长达一年。县国土资源局未依法积极履行职责,进行追缴。遂于2017年10月27日向县国土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但县国土资源局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既未在规定期限内回复处理情况也未采取有效措施继续追缴。截至2017年12月21日,县民族医院仍未付清欠缴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应利息和违约金,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严重侵害。鉴于此,我院于2017年12月29日依法向建始县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建始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出庭应诉并当庭表示服从判决,同时就国土资源局怠于履职给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带来的损害深刻致歉,对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督促他们尽职履责表示感谢。承诺今后一定履职尽责,严格落实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做好土地出让管理工作。

        为充分体现党委政府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支持,大力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思维,为全面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建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带领全县30个行政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观摩庭审,当庭接受行政法治宣传教育。

        近年来,我院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0余件,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4件,均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涉及国土、环保、林业、水利、园林、公安及规划等多个行政机关。其中,环境资源领域案件8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案件3件,教育设施安全案件2件。通过办理公益诉讼,恢复耕地20余亩,治理河道0.5公里,挽回国有财产860余万元,同时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对涉案教育设施整改到位。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是履行法律监督新的司法利器。我院公益诉讼工作的全面开展,为及时保护生态环境、推进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履职尽责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建始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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