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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能场—专家话土壤修复: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需因地制宜
本月初,一度引起广泛关注的“中国镉米第一案”,以法院一审判决稻农败诉而暂告段落。被判证据不足的湖南衡阳稻农汤冬华第一时间表示,定要进一步搜集证据,继续和制造农田污染的工业企业对簿公堂。人们对两年前的湖南镉大米事件尚记忆犹新,而如今的这场官司,则再度凸显中国土壤污染和食品安全问题的严峻形势。在国家已把“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经济发展的新战略思路之际,我们又该以怎样的眼光来看待土壤污染和食品安全的问题呢?
本期食物主权特推出中国土壤问题专家、力倡生态农业的陈能场研究员的一篇经典科普文章,希望能够帮助大家从多因素协同作用的角度全方位思考土壤重金属污染所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其中,在镉大米这一引起公众高度忧虑的问题上,作者所强调的在工业污染导致的土壤镉含量超标之外 ,还要对农药化肥等农业污染源导致的土壤酸化,以及水稻的合理水分管理等问题引起足够重视的生态农业观点,颇具启发性。
南方污染程度重于北方广东省土壤重金属污染情况较重
1995年-2002年先后在香港科技大学研究中心、日本名城大学先端技术研究中心、香港城市大学生物及化学系工作。
2002年5月至2004年4月于日本鹿儿岛大学任日本学术振兴会外国人特别研究员。目前广东省土壤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土壤学会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主持国家基金1项,广东省攻关项目1项,广东省科学院人才基金1项,广东省科学院台站基金1项,参加"973"项目1项。共发表论文30多篇。参加编写专著两本,申报专利2项。
社会任职: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环保咨询专家,广州市人大立法咨询专家,广州市城市废弃物处理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环保基金会专业顾问,广东省土壤学会第十届理事会理事,广东省土壤学会第十届理事会土壤污染与修复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生产者的自决权
消费者的人权
生态多样性的权利反抗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