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农夫奈勒的故事:他的农场可喂饱129人,却难以养活自家人
不少人羡慕美国工业化的农业生产体系,认为那是现代化农业的典型代表,也是中国农业应该学习的榜样。但是对于这一工业化农业生产体系所不断呈现出来的问题,以及生产者、消费者和生态环境所付出的代价,人们则是少有谈及的。美国学者麦克·波伦以美国农业州——爱荷华州的农夫奈勒为典型,向世人展现了美国当下工业化的农业生产体系所存在的问题。以玉米、大豆为主要作物的单一化种植,取代了之前的多样化种植,这一转变促使奈勒为代表的美国农人成为了有史以来最为高效的农业生产者,但是其代价就是,最为高效的农业生产者却无法养活自己家人;原本应该是“鱼米之乡”的爱荷华州成为了“食物沙漠”——近8成食物是依靠输入;在不到一百年的时间里,爱荷华州从一片布满沃土、长满禾草的人与其他生命的栖息乐园退化为一个由现代混种改良单一作物所密集堆砌起来的“玉米都市”。工业化的农业生产体系付出的代价足以引起我们的警醒。本文节选自美国学者麦克·波伦的《杂食者的两难》一书,共分为三篇,本文是第一篇。
在五月的第一周,我坐上万国农机公司(International Harvester)在一九七五年出厂的曳引机,拉着八条蜘蛛脚般细长的播种器,在隆隆机器声的伴随下,穿过爱荷华州的一块玉米田。这个景况,就好像在水波轻柔的巧克力色海洋上开船。不过这个工作的困难之处,在于你和身旁的农人为了挡住柴油引擎的怒吼声而在耳朵塞了卫生纸,却还得听他在你耳边大声指导该如何操作机器,好让它保持直线前进。开船时,你仰赖的是指南针来指引方向,或是朝路标或岸边航行;但在曳引机上,你则是沿着土壤挖出的沟槽前进。这沟槽是先前走过时挖出的,挖开土壤的图盘则位于播种机后方钢制手臂的末端。如果偏离了这条线,种出的玉米就会歪歪斜斜,而和另一排玉米挤在一起或是分隔太开。不论如何,这都会饱受邻居嘲笑,并且在产量上落败。而每单位面积的产量,就是这个玉米国度里的最高标准。
这部机器是乔治·奈勒(George Naylor)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中期全新购入的,当时他才二十七岁,刚回到爱荷华州格林郡(Greene county)的老家,耕作家族所拥有的130公顷农地(他后来又买了60公顷)【编者:1公顷=15亩】。奈勒身材高大、圆脸,蓄着杂乱的灰色胡须。在电话中,他以沙哑的声音,清晰明白地说出他的看法(“那根本就是狗屁不通的胡扯!只有《纽约时报》才会笨到相信农业部仍然在为美国农民说话!”),因此我预期见到的是个火爆顽固的家伙。在一个天空灰沉欲雨的日子,我在玉米田中央见到了他——从曳引机驾驶座爬下的,是个害羞的家伙,头顶着农夫常戴的棒球帽,黄驼色衬衫,以及铁路工人常穿的蓝色条纹吊带裤,这是男性最不具威胁性的装扮。他给我的第一印象,就像是走路摇摇晃晃的“温柔班恩”[i],而不是火爆的草莽英雄。不过后来我发现,奈勒两者都是。只要提到“嘉吉”(cargill)[ii]或布兹(EarlButz)[iii],就能启动他的开关,立即从温和转换成火爆。
爱荷华州的这块地,有着全世界最肥沃的土壤,那里有一层厚约六十公分的松软冲积土壤。一万年前,威斯康辛冰河消退,留下了最底层的沉积物,之后在这里长出了大蓝茎草、狐尾草、针茅草与柳枝稷等;这些禾草每十年会留下三到五公分厚的土壤。直到十九世纪中叶以前,这些土地都属于这些高大的禾草,之后开垦者的犁才首次翻开这些草地。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奈勒的祖父举家从英国德比郡迁到爱荷华州,他原本是个煤矿工人,希望能因此改善下半辈子的生活。一块块土壤被他的犁挖起又翻落,彷佛驶向新世界的航程在船尾留下的余波。面对此景,老奈勒想必是信心满满:这样的黑金,挖也挖不完、望也望不到尽头啊!不过,现在已经看不到这样的景象了。由于草地已经遭受破坏,土壤受到风吹雨蚀,现在六十公分厚的表土,当初应该有一百二十公分厚。
老奈勒在一九一九年买下这座农场,而奈勒农场亦随着二十世纪美国农业的发展,亦步亦趋地前进;那是个成就,也是场灾难。一开始,农人在农场上饲育着十多种动植物,以此养活一家人。当时应该就种了很多玉米,不过也有其他水果和蔬菜,同时也种了燕麦、干草和苜蓿来喂养猪、牛、鸡和马;那时,马就是他们的曳引机。在老奈勒抵达爱荷华州彻丹镇(churden)时,四分之一的美国人务农维生。老奈勒的土地与劳力,在供家人吃饱之余,还可以养活12名美国人。将近百年后,美国的务农人口只剩下不到两百万人,而所生产的食物却足以喂饱所有美国人。这意味着老奈勒的孙子生产力惊人,他只种植玉米和大豆这两种爱荷华州的典型作物,便足以喂饱一百二十九名美国人。如果以每人的产能来计算,奈勒这样的人可说是人类自古至今效能最高的生产者。
但是奈勒却处于破产边缘,而且邻居比他还惨(或许是因为他还在开那部一九七五年产的曳引机)。虽然他的农场产量可以喂饱一百二十九个人,却无法让自己一家四口温饱。奈勒农场得靠佩琪·奈勒(Peggy Naylor)在杰佛逊市社会服务处工作的薪水,加上联邦政府每年的补助,才维持得下去。现在情况大不如老奈勒的时代,奈勒农场已无法真正养活自家人了。奈勒生产出的农产品,基本上不能直接吃,得经过加工或是喂养牲畜后,才能供应给人类,这可说是“四处皆水、无滴可饮”。爱荷华州八成的食物仰赖输入,奈勒农场也不例外,这座农场除了园子里养了鸡和种了些果树之外,基本上是一片食物沙漠。
靠着奈勒农产品维生的一百二十九个人,全部都是陌生人,位在食物链遥远的另一端。这条食物链既复杂又晦涩,以至于生产者与消费者都不觉得有必要彼此认识。随便找个人问问他吃的牛排和汽水从哪里来的,得到的回答会是“超级市场”。问奈勒他种的玉米要卖给谁,他会说:“军事工业复合体”[iv]。两者都有几分正确。
我自行任命为这一百二十九人的代表,造访奈勒农场,想要知道在食物链另一端供养我们的是怎样的人、生产出怎样的食物。我无法知道奈勒种出的玉米,是会拿去喂牛成为我餐桌上的牛排,还是会成为我儿子饮料中的甜味剂,或是麦克鸡块中十多种由玉米制出的成分。不过每一公斤玉米都会有错综复杂的命运,因为里面有三千六百颗玉米粒,经由数不清的岔路,散播到全美的食品供应系统中,因此奈勒种植出来的玉米粒中,应该至少可以有一颗进入我口里,就如同那个经典的数学题:“我们的呼吸中,可能都包含了凯撒死前的最后一口气。”如果那些玉米没进到我口里,那也会进到你口里。美国人所吃的食物,大多是来自爱荷华州以及其他类似地方的玉米田。
我抵达奈勒农场的那天,是该周唯一没下雨的一天,所以我整天大都和奈勒待在曳引机里练习操作,同时把剩下六十五公顷玉米种完。一两周之后,他要开始种大豆。这两种作物在这些土地上年复一年地轮种,并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起成了“玉米带”的轮耕传统。(当时大豆跃居支持工业食物系统的第二种重要作物:它能喂养牲畜,而现今加工食品中则有三分之二含有大豆)。我几乎整个下午都坐在奈勒用皱皱的种子袋铺成的坐垫上,没多久他决定让我驾驶看看。
我开着车,往前开又开回来,每趟约八百公尺长。这种耕作方式不太像是在种植物,也不像是在开车,而像在绣一件没完没了的披风,或是用同样的句子填满一页书。单调的工作伴随着柴油引擎运转的隆隆声,没一会儿就让人昏昏欲睡。每次开过这片几近平坦的农地,就代表种好了四十公亩的玉米:一对不锈钢盘会犁出八道土沟,同时在每条沟中塞入三万个玉米种子,之后另一个滚轮会铺平土沟,把种子覆盖起来。
我们种下去的种子称为“先锋高产量34H31”,型录上描述这个品种乃“适应力强的混种改良品,品质稳定,产量高”。这种朴实无华的描述,在种子型录中反而能引起注意,因为这或许意味着34H31并没有孟山都[v] 以基改【编者:即转基因】工程所研发出的“保丰”(Yield Gara)抗虫基因。然而,含有这种基因的基改玉米34B98就位于型录的同一页,而先锋种子公司[vi] 正大力推广这种保证“产量惊人”的种子。虽然有这样的保证,但是奈勒与邻居不同,他就是不种植基因改造作物。他打从心底不相信这种科技(“他们搅乱了三十亿年来的演化”),也不认为每袋种子多二十五美元的“技术成本”是值得的。奈勒说:“当然,产量可能会提高,但是这些额外收成的玉米,最后只能补贴买更贵种子的钱。我不知自己为何要帮孟山都洗钱。”一如奈勒所见,基改作物跟过去的故事没两样:农人为了提高产量而采用最新发明,却发现农人大部分的生产物,都进了发明这些技术的公司的口袋。
即使没有植入能抵抗昆虫的基因,奈勒种植的标准F1种子也是神奇的科技产物。这些种子在爱荷华州的土地上,每公顷能产生一万五千多公升的玉米粒,总重量超过十一公吨。那天我和奈勒种的地,就能产出八十二万公斤玉米。当天下午我心想,虽然在十月收成之前,一定还有好几天的工要做,但这样坐着工作一整天,能有这般成果还算不赖。
这座农场的故事还有另一种呈现方式,那就是随着玉米产量稳定增加的曲线。奈勒并不知道他的祖父每公顷地可以种出多少玉米,不过在一九二〇年,美国每公顷地可以种出约一千两百三十公斤玉米【编者:即每亩82公斤】,这与历史上美国原住民的产量相当。当时各个植株之间隔得很开,玉米田则规划成棋盘状,这样农夫在端点上只要转个弯就可以继续耕种。到了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末期,混种改良种子进入市场,当时是奈勒的父亲在种地。奈勒以压过曳引机的声音咆哮着“你一定听过这些故事。他们告诉我父亲种一两亩新的改良种试试,结果,老天爷,当旧品种的玉米倒下,改良种还站得直挺挺的。我老爸的玉米产量倍增,到了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每公顷地可以有四、五千公斤的收获量。”而奈勒目前的产量又是他父亲当年的两倍,若是收成好的年头,每公顷地还可种出一万两千多公斤【编者:即每亩800公斤】。人类驯养的物种中,产量也像这样倍增的,只有荷斯坦乳牛了。
“高产量”是很抽象的概念,而且我也想知道,对植物来说,高产量是指“每株玉蜀黍结出更多玉米穗”,还是“每根玉米穗上有更多玉米粒”?奈勒说,都不是。现代混种改良玉米的高产量,主要是因为这些植株可以密集栽种。奈勒父亲的时代,一公顷地能种将近两万株,但现在可以种将近七万五千株。开放授粉的旧品种玉米(未混种改良过的)若是种得这样密集,玉蜀黍为了要竞争阳光,茎会变得细长,风一吹就倒。混种改良的茎较粗,根系也更稳固,能种得更密、挺得更直,并且禁得起由机器采收。基本上,现代混种改良玉米能够忍受玉米的“都市化生活”,和众多同类一起生长,而不会被拥挤的生长环境压垮。
你可能会认为,个体间的竞争会威胁到拥挤都会区的安宁。不过现代的玉米田可是整齐划一的植株群,因为每株玉米都是F1改良种,遗传特征完全相同。没有哪棵植株会比其他同伴更具竞争优势,对于阳光、水和土中养分等重要资源都公平地共享。没有“超群”的玉米能霸占阳光和肥料。在F1混种改良植物的田地里,实现了真正的社会主义乌托邦。
当你把广阔的玉米田视为城市,爱荷华州看起来就有些不一样了。这片土地以自己的方式造城,居住密度就如曼哈顿那么密集,而目的也完全相同:发挥每块土地的最高价值。这里几乎没有柏油路,但也算不上田野景观。就任何合理的定义来看,爱荷华都是个乡下州,但其实她发展得比谁都都市化。这个州只有2%的土地还维持着原貌(高大禾草的草原),剩下的每寸土地都经过人为彻底改造。而在这片人造地景中,唯一消失的,就是人类。
[i] 译注 Gentle Ben,儿童小说中的大黑熊。
[ii] 编注 成立于十九世纪末的农业公司,目前为美国收益最高的跨国农业集团。
[iii] 编注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美国的农业部长,将粮食视为谈判武器,并鼓励大规模栽植玉米等农作物。其农业政策造成许多小农没落,而大型农业集团兴起。
[iv] 编注 military-industrial complex 指国家立法者、军队和私有企业,藉由政策和金钱的紧密往来所构成的利益共生关系。该词汇主要指美国政界、业界和军事单位之间的共生状态,最早由艾森豪威尔总统提出。
[v] 编注 Monsanto,跨国农业生技公司,创立于一九〇一年,制造的产品由最初的人工甜味剂,逐渐扩大为化肥,甚至曾在越战中制造恶名昭彰的橙剂。目前以研发并贩卖基因改良种子为大宗,几乎垄断全球许多地区的粮食生产。
[vi] 编注 PioneerHi-Bred,美国最大的混种改良种子制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