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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于 2017年7月31日 被检测为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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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何平老师关于民营集体经济的文章在网上传播以后,引发了一些讨论,食物主权网络也就此邀请了一些关注集体经济议题的研究者发表评论。今天推出的这篇评论的作者是传播学批判学派的学者赵月枝,她对何平提出的“民营集体经济”概念给予了高度肯定,强调“提出民营经济和集体经济是相容的这一关键点,文章有效地排除了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的意识形态障碍,为它在新历史条件上的创新和发展提供了理论逻辑与历史逻辑相统一的合理性论述。”
正文 当下农村,集体经济名存实亡,以个体农户为主体的民营个体经济处于软弱涣散状态,村干部或个别“能人”办厂经商导致腐败蔓延、贫富分化扩大,官民关系恶化的状况也有目共睹。所以,一个月前,当我们在调研中与一位乡长探讨如何破解农村经济模式难题的时候,我们从理论和实践层面都意识到了重走集体经济道路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同时,当我问乡长,乡政府是否可以考虑直接参与经营的时候,乡长几乎不假思索地说“不”,也就是说,“官营集体经济”是完全不在考虑之列的。这样一来,我们讨论的指向,不正是“民营集体经济”吗?遗憾的是,我们当时没能在观念上取得这样的突破。此后,由于种种局限,我们也没有从理论层面深化有关这个问题的思考。然而,令我难忘的是,在那间乡政府的会议室里,我们对集体经济的想象分明被一个巨大的历史阴影和无形的意识形态障碍所羁绊:改革时代对“集体经济”弊端的批判,以及由此产生的对“集体经济”这一观念本身的杯弓蛇影式的警觉与条件反射式的排斥。
显然,由于“集体经济”这个词的内涵被固化成了“人民公社”时代的“一大二公”和长官意志,并被主流学术和媒体话语彻底否定和污名化,为30多年前的改革开路的“思想解放”,成了今天我们继续前行的“思想牢笼”。当下,虽然官方的“两个不能否定”对如何处理前后两个三十年有了高屋建瓴的历史唯物主义定论,但是,无论在思想和意识形态领域,还是在具体的政治经济制度政策领域,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思维还束缚着新的思想解放和制度创新。
农村基层干部何平的这篇文章让我眼前一亮,不仅因为它在农村基本经济制度领域正面回应了“两个不能否定”,而且几乎是针对我们那天的讨论而写的。正如“人民食物主权论坛”网站就这篇文章写的“编者按”指出的那样,“文章的新意在于突破了传统左翼和右翼对农村集体经济的把握。”它在承认人民公社“官营集体经济”体制所带来的诸如规模大小一刀切和长官意志、农民缺乏自主经营权利等弊病的同时,认为“改革后最大的失误是将人民公社官营体制下的弊端盲目归罪于集体化,采取一刀切的政策分田到户。”通过提出民营经济和集体经济是相容的这一关键点,文章有效地排除了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的意识形态障碍,为它在新历史条件上的创新和发展提供了理论逻辑与历史逻辑相统一的合理性论述。
在认识层面上,文章通过在原有的“个体对集体”的二元对立框架内,引入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区别,而演绎出了“民营集体经济”与“官营集体经济”以及“民营个体经济”与“官营个体经济”这四种模式, 帮助我们避免了围绕集体经济问题的简单化讨论。更值得称道的是,文章不只以所有权和经营权为经纬,围绕集体和个体、官营和民营的概念演绎而展开,其主要分析基于对具体历史条件下中国农村经济形式的提纲挈领式的纵向比较以及国内外横向比较。纵向维度,文章梳理了从土改到改革开放的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的演变,而且包含了有关不同模式各自利弊的基本评价;横向方面,文章用两个小节引入了国内外的比较。一方面,改革开放时代,国内的华西、刘庄和南街等极少数村庄,不随波逐流,顶着巨大政治和意识形态压力,坚持继续走集体化经营的道路,取得了有目共睹的积极成果,这些村庄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小康状况,与那些被小岗道路引导而今没能实现小康的广大中国农村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与此相映成趣的是,在以色列、日本这样的典型的资本主义国家,也出现了被作者称为“民营集体经济”的共产社、共产村。中外这些在不同程度上体现了“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原则的农村经济社区的存在,使人想起,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共产主义是“自由生产者联合体”的描述,并不一定是可望不可及的乌托邦。
作为一位从理论和实践层面关注农村基本经济形式的读者,我为何平这篇文章在理论和观念上的突破而欢呼;作为一位关注理论界和媒体界有关中国改革方向讨论的传播学者和意识形态问题研究者,我为中国有何平这样的基层理论工作者而感到高兴:相对于西方的理论界,何平所代表的基层理论工作者何尝不是中国“软实力”的独特力量;相对于日趋学院化、官僚化和八股化的中国学术“中心”及其盲点,这类短小精悍和言之有物的文章何尝不是闪烁在中国学术圈边缘的“亮点”。结合几乎是同时在同一网站上读到的何平在一年前给中国农村工作政策权威陈锡文的公开信,我分明感觉的一股来自于中国广袤田野的新的思想解放清风。
记得我们曾在那间乡政府的办公室里,讨论过有无可能出现新时代的“反小岗村”,也即第一个由农户自愿自主把土地按民主与平等的方式重新集中起来经营的村庄,并以此引领中国农村走出一条有别于当下颇有变相私有化色彩的“土地流转”模式的社会主义道路。当然,这是一个旧的改革共识早已破裂、新的“共识”很难形成的时代;这是一个党内主导力量再也不可能通过掌控几份主流报纸就可以发动一场“真理标准”讨论来“统一思想”的传播碎片化的时代;这是一个利益的固化已导致既得利益集团不惜任何政治和意识形态代价维护“小岗”神话的时代;这更是一个西方跨国公司和国际金融资本已能影响中国农村经济基本模式选择的时代。正因为这样,新时代农村基本经济模式的创新不但不会是当年“小岗故事”的在任何意义上的重复,而且必然是一个漫长而曲折的理论与实践探索甚至艰苦斗争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何平所提出的“民营集体经济”如何在理论上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当然是一个课题,而它能否在实践中“掌握群众”,变成千百万农民的实践,更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有关中国改革何去何从的“群众路线”问题。 人民食物主权人民和国家、地区的自决权
生产者的自决权
消费者的人权
生态多样性的权利反抗的权利微信号:renminshiwuzhuquan2013
其他
赵月枝:“民营集体经济”——农村集体经济讨论的突破
今天人们对“集体经济”几乎谈之色变,“集体经济”被与“大跃进”、“大锅饭、养懒汉”、“饿死人”等等污名化的标签捆绑,在主流话语中近乎毫无存在空间。事实上,当下践行集体经济者有之,为集体经济正名者有之,以合作社之名发展集体经济者亦有之。“民营集体经济”的论述是另一种打开话语空间的尝试,或可以破除掉已有的误解,开启讨论的可能。如这篇评论的最后所说,“何平所提出的‘民营集体经济’如何在理论上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当然是一个课题,而它能否在实践中‘掌握群众’,变成千百万农民的实践,更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有关中国改革何去何从的‘群众路线’问题”。
作者介绍
显然,由于“集体经济”这个词的内涵被固化成了“人民公社”时代的“一大二公”和长官意志,并被主流学术和媒体话语彻底否定和污名化,为30多年前的改革开路的“思想解放”,成了今天我们继续前行的“思想牢笼”。当下,虽然官方的“两个不能否定”对如何处理前后两个三十年有了高屋建瓴的历史唯物主义定论,但是,无论在思想和意识形态领域,还是在具体的政治经济制度政策领域,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思维还束缚着新的思想解放和制度创新。
农村基层干部何平的这篇文章让我眼前一亮,不仅因为它在农村基本经济制度领域正面回应了“两个不能否定”,而且几乎是针对我们那天的讨论而写的。正如“人民食物主权论坛”网站就这篇文章写的“编者按”指出的那样,“文章的新意在于突破了传统左翼和右翼对农村集体经济的把握。”它在承认人民公社“官营集体经济”体制所带来的诸如规模大小一刀切和长官意志、农民缺乏自主经营权利等弊病的同时,认为“改革后最大的失误是将人民公社官营体制下的弊端盲目归罪于集体化,采取一刀切的政策分田到户。”通过提出民营经济和集体经济是相容的这一关键点,文章有效地排除了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的意识形态障碍,为它在新历史条件上的创新和发展提供了理论逻辑与历史逻辑相统一的合理性论述。
在认识层面上,文章通过在原有的“个体对集体”的二元对立框架内,引入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区别,而演绎出了“民营集体经济”与“官营集体经济”以及“民营个体经济”与“官营个体经济”这四种模式, 帮助我们避免了围绕集体经济问题的简单化讨论。更值得称道的是,文章不只以所有权和经营权为经纬,围绕集体和个体、官营和民营的概念演绎而展开,其主要分析基于对具体历史条件下中国农村经济形式的提纲挈领式的纵向比较以及国内外横向比较。纵向维度,文章梳理了从土改到改革开放的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的演变,而且包含了有关不同模式各自利弊的基本评价;横向方面,文章用两个小节引入了国内外的比较。一方面,改革开放时代,国内的华西、刘庄和南街等极少数村庄,不随波逐流,顶着巨大政治和意识形态压力,坚持继续走集体化经营的道路,取得了有目共睹的积极成果,这些村庄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小康状况,与那些被小岗道路引导而今没能实现小康的广大中国农村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与此相映成趣的是,在以色列、日本这样的典型的资本主义国家,也出现了被作者称为“民营集体经济”的共产社、共产村。中外这些在不同程度上体现了“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原则的农村经济社区的存在,使人想起,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共产主义是“自由生产者联合体”的描述,并不一定是可望不可及的乌托邦。
作为一位从理论和实践层面关注农村基本经济形式的读者,我为何平这篇文章在理论和观念上的突破而欢呼;作为一位关注理论界和媒体界有关中国改革方向讨论的传播学者和意识形态问题研究者,我为中国有何平这样的基层理论工作者而感到高兴:相对于西方的理论界,何平所代表的基层理论工作者何尝不是中国“软实力”的独特力量;相对于日趋学院化、官僚化和八股化的中国学术“中心”及其盲点,这类短小精悍和言之有物的文章何尝不是闪烁在中国学术圈边缘的“亮点”。结合几乎是同时在同一网站上读到的何平在一年前给中国农村工作政策权威陈锡文的公开信,我分明感觉的一股来自于中国广袤田野的新的思想解放清风。
记得我们曾在那间乡政府的办公室里,讨论过有无可能出现新时代的“反小岗村”,也即第一个由农户自愿自主把土地按民主与平等的方式重新集中起来经营的村庄,并以此引领中国农村走出一条有别于当下颇有变相私有化色彩的“土地流转”模式的社会主义道路。当然,这是一个旧的改革共识早已破裂、新的“共识”很难形成的时代;这是一个党内主导力量再也不可能通过掌控几份主流报纸就可以发动一场“真理标准”讨论来“统一思想”的传播碎片化的时代;这是一个利益的固化已导致既得利益集团不惜任何政治和意识形态代价维护“小岗”神话的时代;这更是一个西方跨国公司和国际金融资本已能影响中国农村经济基本模式选择的时代。正因为这样,新时代农村基本经济模式的创新不但不会是当年“小岗故事”的在任何意义上的重复,而且必然是一个漫长而曲折的理论与实践探索甚至艰苦斗争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何平所提出的“民营集体经济”如何在理论上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当然是一个课题,而它能否在实践中“掌握群众”,变成千百万农民的实践,更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有关中国改革何去何从的“群众路线”问题。
生产者的自决权
消费者的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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