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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律师只有两种:一种会做视频的,一种不会的

常金光 大王路 2023-10-22


 

十多年前,我刚做实习律师的时候,发生过一件事。

 

一个60多岁的老律师,穿着一身有型的西装,来到我身边,对我说:

 

“小常,你能不能到我办公室帮个忙?”

 

我连忙站起来说,没问题啊,您请讲。

 

“是这样的”,那位律师说,“我的助理临时出去,我着急改个文件,想请你帮我打一下字。”

 

我略吃惊:打字?

 

什么打字?经过确认才知道,就是“打字”的字面意思:在电脑的键盘上,用拼音输入法,打字,而已。当然我就噼里啪啦很快帮了这个小忙。

 

 

2

 

这个故事可能很暴露年龄,但它确实是个事实。它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你能想象吗?一个整日靠文字为生的律师,居然自己是不会用电脑打字的。

 

我当然没有嘲笑老律师的意思,事实上那位老律师在刑辩领域还相当资深,办理了不少案件。

 

我也完全能理解,他平日里把重点放在别的地方,打字的事交给助理即可。

 

令我印象深刻的核心问题在于:

 

人,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彻底决定不学一个技能?

 

再重复一下这个问题:

 

人,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彻底决定不学一个技能?

 

换位思考一下那位老律师,他已经60多岁了,可能干了半辈子法律工作,都是电脑没有普及的手写文件年代,后来不知不觉来到了电脑年代,学打字?可能需要花不少时间。

 

不学打字?自己再干个两三年,也就退休了,费劲儿学打字,值得吗?

 

很显然,他用行动做出了选择:他没学。

 

一定程度上,这位老律师的做法也许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对吧?

 

 

3

 

我想讨论的问题是,假如一件事,它是个新事物,但有可能成为未来的必备或重要技能,而我们年龄一把,该不该像个新人那样学起,还是干脆地放弃学习?

 

与我一样的80后(当然也包括70后),已经工作了十几年的律师,可能都在面对着这么一个新事物:视频。

 

如果稍加留意,就会发现,视频已经成了这个时代的表达方式。

 

《2020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显示,中国人均单日刷110分钟短视频,网络短视频用户规模达8.73亿。人均,每天,110分钟,啥概念?

 

用户花费时间排名第一的,不是游戏,也不是微信,而是看视频。

 

有人看视频,就有人做视频。有人在视频上花费了时间,就有人在视频上赚到了钱。

 

那么提一个问题:

 

在未来,会做视频,会不会像会打字那样,成为专业人群的基本技能?

 

也许,不一定会。但是,法律行业也一定会被视频深刻地影响。所有的律所或者团队,可能都需要有一个或多个擅长做视频输出的人——这就有点像那个老律师和他会打字的助理的意思了。

 

背后的逻辑很简单,视频的信息传达效率比文字高太太太多了。而人性“懒惰”,能看视频,可能就不再看书(文字)了。

 

稍加留意就会发现,搜索一个法律问题,以前都是文字答案,现在越来越多会出现一个短视频,一个律师在那里认真讲解。

 

这样一来,之前靠文字写回答的律师的案源,可能就被这个做视频的律师抢走了。


更可怕的是,5G山呼海啸而来,没有人会再在意流量费;视频的品质、速度和体验将极大提升,视频作为传播载体,将继续大幅上扬。

 

极端猜测:未来起诉状、代理词、辩论意见、判决书、合同、法律意见,有没可能干脆都以视频的方式呈现呢?


三年前,大概没人觉得开庭会是视频直播开庭。

 

 

4


说说我自己。

 

我的90后同事们,几乎都出于工作或个人兴趣需要,能做点视频。

 

常见的操作包括:

 

拍摄一段内容,配上音乐和文字;不同的视频片段互相剪辑拼接;把声音从一个文件提取出来,放到另外一个视频中;给视频加字幕和特效等等。

 

这些事情难不难?我猜不一定很难。

这些事情我会不会?我不会。

 

我应该花点时间,学一下吗?

 

回到文章开头的那个问题:

 

人,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彻底决定不学一个技能?

 

我决定学一下,因为我知道抖音、微信等平台,早就用工具把很多往日复杂的视频工作简易化了——就像后来的拼音输入法简化了五笔输入法。

 

我暂时不会花很多时间学复杂的剪辑,但会跟视频多一点接触,哪怕就只是拍摄一段,对视频多一点手感。


我相信:在未来,视频将是一种主流表达方式。不论法律专业表达,还是文学表达、日常表达,视频可能是默认方式。对视频的应用能力,影响着你的表达能力。

 

 

5

 

《合同指南》卖出了6万册,有不少读者。同事提议,要不要来个活动,征集大家读后感?有朋友就提出,干脆做成视频大赛吧,让大家以视频的方式,发表读后感。

 

因此,发布了《合同达人视频大赛,即日启动,等你投稿~》活动。

 

猜猜效果怎么样?

 

创造了历史记录!(我罕见地用了感叹号)


文章发布一个小时,一个18万关注者的公众号,只有区区600个阅读。创历史之最低。

 

说明什么?


视频对于绝大多数法律人来说,是个心理门槛很高的事——这事很难,这事与我无关。

 

而这让我觉得,恰是这件事的意义。

 

未来的律师也许会分成两种:一种是会做视频的,一种是不会做视频的。

 

如果我现在不到30岁,我一定会花点时间尝试一下。

 

如果我现在超过了30岁……(这个其实不用如果),我也要试着拍一个。

 

不为别的,这是一种拥抱的姿态。

 

 

希望本次合同达人视频大赛,是你的小小契机,开始动手录制自己的第一个视频;哪怕它简陋,也是一个开始。

 

我们联合新则、法盟、法律先生,给大家准备了一些实实在在的奖品,用来「勾引」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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