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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涛:未来已来,而共享让我穿越

2016-05-24 智善法律新媒体 智善

研究RESEARCH


前言

智善法律新媒体将邀请湖北地区优秀的法律人,分享他们的专业文章、评述、解读,请大家持续关注,也期待您的主动投稿!(zhishantougao@163.com)

本文由“135编辑器”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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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画像



作为一个执业16年的律师,突然有一天发现自己兼职了14年的电台法治节目的嘉宾主持人,之前很多人问我怎么会做这么长时间的媒体,我一直不知道该如何说回答“机缘吧!”;现在有人问我你主业是律师还是媒体,我只能回答“呵呵……”。不久前有不同的朋友基于同一素材给我画了手绘(在此我要特别感谢公号:我是“生活统筹家”的“果小跳”律师及iCourt 的手绘师),我觉得一张有媒体人气质,一张有律师风彩!




有人曾批评我变化太快,不沉稳,但如同张小龙说:“……很抱歉,我们确实给不出一个特别明确的东西,因为我们自己也是在变化……”,回望自己的人生旅程,觉得变化频率越来越快,也许两个身份就是不同平行时空的我。


按照未来的科学观点,平行时空的桥梁是黑洞,要穿越时空才能看到另一个自己。工作中的我试图在两种身份中自由的穿越,不断地寻找那个黑洞……以既能顾及过去还能企及未来。



未来已来




凯文·凯利(KK)预测未来将发生的12个趋势:


1. 所有的产业都在向分散式结构靠拢;

2. 人工智能的时代即将来临,本质是“认知的趋势”;

3. 我们创造的物质将会和我们进行“互动”,这就是第三个趋势;

4.“使用权”比所有权更重要;

5. 任何可以被分享的东西,一定会被分享;

6.“屏读”趋势;

7. 通过“流动”的数据,让商业做得更好;

8. 拆解、重组,是创造产品、信息和服务的新能力;

9. 所有能被跟踪的事物一定会被跟踪;

10. 注意力经济的时代,金钱跟随注意力;

11. 问题比答案更有价值;

12. 今天,只是“开始”,我们需要去相信那些不可能的事情。


上述凯文·凯利谈及的硅谷趋势,已在现在中国的法律行业中看到部分的现实版,尽管有些是雏形,法律行业中的司法人员、律师、法务、法学教育(培训)者、法科生、法律媒体人等全体法律共同体的利益相关方,应该充分认识到世界、社会、行业、职业的变化,尽管过去未完全离去,但未来确实已来!


1.市场主体已发生深刻的变化


随着社会中市场主体的管理结构去中心化,市场主体内部由层级化结构变成分散式的网络结构,许多决策与执行不再是由上而下的顺序发展,企业中员工个体价值越来越凸显;传统行业中的海尔、TCL、格力、苏宁均在不断互联网化,新兴行业中的华为、小米、韩都衣舍、尚品宅配等公司不断自我变革,看着传统行业巨头如万达、万科、联想公司的转型痛苦,我们法律人是时候去改变了,法律行业是个实践型的行业,当市场主体发生变化时,我们还抱守旧有的认知,是多么的可怕  。




2.商业模式出现了颠覆创新


雷军实践的“羊毛出在猪身上,狗买单……”的故事,让小米跻身全球手机制造商第5名;微信过年发红包破局马云支付宝近10年的积累;滴滴公司一夜之间打败中国出租车行业,并估值超百亿美元;罗辑思维颠覆了买书的方法;斗鱼网直播武汉人过早吃热干面,却估值超10亿人民币……在这样一个人人都是产品经理的时代,传统的工程师、产品、规模、广告、卖场的商业模式已被彻底颠覆。中国是全球互联网商业实验最激烈的地方,中国法律人要还是研究10年前的哈佛案例,也是没有用的了。


商业场景的变化也是前所未有的,淘宝的buy+试图利用VR的虚拟现实技术在线实现卖场购物的原生场景,未来类似网生场景的普及,可能实现律师服务在线的虚拟服务网生场景。这个趋势让虚拟律所更加清晰,开创法律服务市场的新品类,届时气派的办公室不再是律所实力背书的标签。




3.法学教育(培训)正在激烈改变


尽管张元洪律师在公号“香港法律專欄與實務”发表《北大法学院还是国立台大法学院师资好?》一文中称“……台湾大学法学院的师资如果就研究大陆法系或比较法系的潜力而言,注意是潜力而言(成果我无法比较),也许有可能在北大之上,因为他们的师资几乎都是在德日或英美受过良好的博士训练。似乎台湾比较开放,把全球的法律精华都尽力在吸取。北大在这方面,至少从上面抽样调查情况来看似乎要弱一些,在德日和英美受过良好博士训练的人还不算多……”,认为中国法学院不够外向化。


但我所在的武汉是全国教育重镇,几乎每一个武汉的综合高校均设有法学院系,据我所知每个法学院都在尝试开设法律诊所的实践应用型课程;与此同时在市场中已形成了几个民间的著名法学培训机构,比如iCourt法学院、无讼学院、赛尼尔法务学院。教育与培训市场的变化冲击着这个古老的领域与市场,必然让将来的法科生、律师、法官、法务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4.在职法律人在不断尝试


商业在变、客户在变、教育在变,在职的法律人如何变化?所有有远见的在职法律人(司法人员、律师、法务)都在忙一件事:连接。


全国范围内有影响的法律公号:智合法律新媒体、律新社、法律读库、法律讲坛、尚格法律人、刑事实务、法律小常识、吴法天、法秀、法影斑斓、CU检说法、天同诉讼圈、A6工作室、法客帝国、劳动法库、8090、约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他们通过内容(文字、视频、图画)连接法律人,分享知识,并建立社群迭代自己的产品,刻画自己的标签,完成网生场景中的社交。


还有一部分前卫的律师通过场景的重塑开发出产品,尝试连接客户,增强客户体验。比如真泽律师的“刑期预测系统”,可以高精度预测刑期;汉坤所开发的“简法帮”,可以智能生成创业中的法律合同;还有正在研发的婚姻法机器人,可以预测婚姻案件的结果。




司法改革中的许多副产品,让许多法律人为之动心与彷徨,比如司改提到的审判队伍的团队化、扁平化、产品化的概念深深刺激着体制外的法律人;法院与检察院系统拍摄的微电影深深感动着全体法律人;司法公开的数据促使形成了一个全新的产业,使对在职法律人的的定量搜索与评价成为一种可能,比如律所将不再按办公面积、规模、创收额、人数这些不确定标准来评价,而是按照律师律所办理的业务数据与利害各方的反馈数据来搜索与评价。


最高人民法院“法信”的推出将彻底改变法律人的工作方法,大陆法系逻辑至上的方式将转向经验法则,通过一个app 输入一个关键词,可以检索到全部有关案例、书籍、观点……真正的大数据时代已经来临,法律人有望实现霍姆斯《普通法》开篇那句法谚: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 





我的连接与共享尝试



未来已来,为了拥抱变化,我创办了公号“智善”,我的初衷是为了开放与分享,同时也是将自己的知识体系进行系统化与碎片化之间的转化整理,也取得不错的效果。


经过3个月的探索与反思,我认为开放与分享是单向的,没有互动与社交,不能帮助我迭代自己的产品,也不能促进湖北律师行业的整体进步,所以我思考了公号内容共享的问题,让更多的人参与内容的产出、让更多人传播内容、让更多人获得反馈、让更多人精进自我……


这时,我遇见了邓君等一帮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提出“智善法律新媒体”连接湖北法律人的理念,由此我转型为“智善法媒”的顾问,在此我要特别感谢邓君律师及他的团队们,为了湖北这个仅有的法律新媒体付出了很多、牺牲了很多。


在我看来他们就是湖北法律行业的哥伦布,开创了一条没有前人的路子。我们尝试的是关于湖北法律人新的基础数据的建设工作,将湖北法律人的专长、性格、风采、业绩人格化地传播出去,这些数据将成为未来全国法律人搜索与评价体系中的一部分重要的数据流,比如传统的律师靠关系与人脉,新生代的律师靠数据与共享。


有人会问,全国法律人搜索与评价体系建成之前,新生代的律师怎么办?这涉及到商业场景中由原生场景到网生场景过渡状态的融合场景。现在很多商业生态中都是以融合场景而存在的,该场景中有个重要的因素作为支撑:网红。


奶茶妹妹、王思聪、凤姐、papi酱……网红经历了草根化、符号化、品牌化的三个阶段,现实商业中大量使用了网红来标注其品牌形象,如格力之董明珠、小米之雷军、华为之任正非、阿里之马云。


网红就是个人在网络世界的IP化再现结果。2016年是一个不平凡的年份,在这一年网红崛起,从单个的特例变成一个群体事件,个人IP的价值得以指数化提升和显现,个人的影响力变现从单纯的秀场模式演升级为秀场+知识+社交的方式,个人的崛起正是在去中心化下的互联网时代下发生的,并且发展势头越来越猛烈。




我们的想法是,让湖北每个法律人通过“智善法媒”均成为网红,成为自带流量的专业人。我们不仅人格化地制作内容,还鼓励每个湖北的法律人都建立自己的公号。


同时,我与邓君结合律师团队运营合写了一篇《以知识共享为中心的团队运营》(点击文字获取该文章)文章,发表在8090青年律师群中,认为律师团队的核心竞争力是知识的共享传播,这是建立在团队强大的知识管理能力基础上的,而知识管理又是建立在团队数据化的工作方式上的,这需要在个案中运用新工具、新方法(图表、检索、模拟法庭等)。正是通过个案办理-知识管理-知识共享的社交循环,来帮助湖北的法律人实现其网红化,倒逼湖北法律人改变传统的工作方法。




移动互联网下,湖北法律人应该如何拥抱未来,如何适应变化,如何将非标准化的工作智能化,如何在新场景中改变行业是我每天都思考的,目前我认为法律人个人互联网的IP化就是那个黑洞,能让法律人切换为网红,在平行时空中共享知识+树立品牌+形成流量,这应该是当前的法律人在过去与未来之间穿越的正确姿势。




尽管我们这样做有些吃力,智善法媒正在做的基础数据的建设与积累是没有变现方向的,但我们还是也努力去做,帮助湖北法律行业拥抱未来。毕竟,总要有人为行业与后辈做点事情。


互联网社交对商业社会最大的改变不是自己恒强,而是通过利他实现共生,正如虹桥正翰律所主任倪伟在《超级合伙人》中设立智商、情商、精进、利他的标准一样,法律人只有通过利他的方式帮助客户、同仁、社会,才能实现法律共同体的整体繁荣。也希望更多的湖北法律人加入我们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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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高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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