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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亚熊学武:复合型人才更适合做律师

2016-07-27 智善法律新媒体 智善


这不是我采访的第一位具有工科背景的律师了。我们常说理科生会比较理性,用理性的思维在法律行业驰骋,对律师来说是一种特殊的法宝。


初见熊学武律师,我个人觉得这确实是一名很典型的理科生。话不多,但条理非常清晰。后来了解之后,才知道熊学武律师不止是在专业知识方面颇有建树,其他各行业都有些许研究。其实这也是许多成功律师的共同点,看起来他们的职业只是律师,但他们了解的知识又不仅仅只关乎于法律。褪去律师的外衣,他们也许是诗人、也许是画家、也许是政治家,等等等等。


所以熊学武律师说也许复合型人才,才是最适合做律师的,因为“理科思维要求人更加注重结构分析、更加注重数据、更加理性客观”,但文科思维会让人更能感同身受,在了解当事人的需求时不止是干巴巴的和他分析法律条款。所以复合型人才是一种优势,也希望所有的复合型人才律师能抓住这种优势,让自己的律师职业走得更远。



1


工作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g03165y0be1&width=500&height=375&auto=0
(智善访谈-熊学武-1)


Q1:

主持人:国际商法上货物风险转移一般采取“仓-仓”、“舷-舷”的处理原则,在您代理的“阿尔卡特国际货物运输索赔案”中,阿尔卡特公司与通信公司议定价格为EXW,但通信公司与保险公司的保单采用FOB,这将导致保险利益转移不明确,这种风险应该如何规避?


熊学武FOB和EXW都是常见的国际贸易术语,FOB(Free On Board)是船上交货,EXW(Ex Works)是工厂交货。在实务中,两者的差别不是特别大。正是因为通讯公司没有注意到这个差别,最终导致它遭受了超过一千万元的经济损失。通讯公司购买的阿尔卡特的货物是从阿尔卡特的工厂运往机场的途中丢失的,根据风险转移点的界定,货物丢失时,通讯公司还不具有保险利益,但是通讯公司仍向保险公司索赔。本案经过武汉中院、湖北省高院、最高院发回省高院再审,三次审理,最终保险公司拒赔成功。这个案子非常复杂,但保险公司拒赔成功的一个支撑点非常简单,就是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尚不具备保险利益。投保人想规避风险,要注意两点:专业和精准。一是专业人做专业事,国际贸易运输的投保和承保,都需要专业人来代理。二是要准确细致,无论是国内贸易还是国际贸易,货物风险转移点都至关重要。它要求投保人在买卖合同、运输合同、保险合同等一系列合同中,货物风险转移点都要保持一致,要高度重视。



Q2:

主持人:您本科学的工科,硕士是念的是法学,您这样的复合型人才在法律界应该会更吃香吧?那工科的背景带给您怎样的视角去看待法律问题呢?


熊学武:我本科是工科,研究生学法律,在当时是有时代背景的。但是从社会层面来看,我觉得法律人是应用法律思维、法律模式处理具体社会问题的复合型知识人才,这种人才是比较有利于解决社会问题的。美国的大学本科中是没有法学专业的,研究生才有法律硕士(JM)和法学硕士(LLM)。从美国法律人才培养的模式来看,法律人就应当是复合型人才。理工科和文科的思维模式确实有很大的不同,现在有一本很流行的书叫《魔鬼经济学》,里边就讲到了理科思维和文科思维不同。理科思维要求人更加注重结构分析、更加注重数据、更加理性客观,在实践中我们也遇到过学中文的做法律,这两种思维模式确实在实际过程中有很大的不同,当然我不能说哪种模式好,从实践的角度而言,最好是两种模式结合



Q3:

主持人:您当时为什么会想去念法学呢?


熊学武:我是1992年大学毕业,那个时候企业是普遍很困难的,起初我是在一个合资企业做办公室主任,当时我们的法律顾问是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一个法学教授,但是很多具体事物我都会亲自处理,甚至是亲自出庭。这样一个历史背景,让我觉得法律很有意义,所以就走上了法律这条路。



Q4:

主持人:您执业以来有没有遇到过艰难的时刻?有的话,是如何走过来的?


熊学武:挑战性是律师工作的一个特点,律师经常会遇到很困难的时候,有时候就看不到一点亮光,无论你殚精竭虑也好,用尽各种方法也好,你会感到山穷水尽、没有出路。我的体会是,最困难的时候就是一个字——熬


我记得2008年我国金融危机的时候,由我担任顾问的中铁物资在常熟科宏有价值1.4亿的钢卷,常熟科宏与它关联的五个钢厂同时倒闭,当时为了维护我们的物权,尝试了各种诉讼和非诉讼方案,为了回避破产管辖,我们迂回的打了两场官司,还通过各种官方和非官方的渠道向上反映了我们的诉求和依据。甚至动用了我们的理货人员,24小时看守货物。一时,我们的方法都用尽,数箭齐发,但这在当地政府、当地法院,特别是当地众多债权人的面前,我们的维权之箭仿佛是射在了钢板上,完全没有一点效果,也看不到希望。那个时候我们压力很大,因为1.4个亿的损失对于当时的企业来说是无法承受的。这种企业的贸易模式,包括它的易货、交易方式和所有权保留的条款都是我作为顾问参与设计的,如果我们不能保全货物的物权,我作为顾问也难辞其咎。在那个时候,我们可以说是“压力山大”。我们和中铁的方案就是坚持,熬!一直熬到2010年,常熟科宏宣告破产重整之前,我们才峰回路转。作为第一批行使取回权的企业,我们把价值1.4亿的钢铁拖出来,让企业避免了灭顶之灾。所以我认为在最苦难的时候,应该靠熬



Q5:

主持人:像您这样杰出的律师(武汉十佳律师),更多的社会职务意味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您会因此而感到疲惫吗?


熊学武:律师是运用法律工具的社会工作者,愿意从事律师职业的人,他们往往热衷关注家国天下,譬如南海问题和万科事件。能多尽一份责任,就能多一份收获。这种收获可能是精神层面的,也可能是物质层面的,可能是短期的,也可能是长期的,也就是所谓的“境由心造”。



Q6:

主持人:关于南海的问题,您有何看法?


熊学武:我并不是国际法专家,但我认为南海问题是我国历史性的权利,历史性的权利往往不能靠法律,需要靠历史性的手段



2


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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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善访谈-熊学武-2)


Q1:

主持人:您的求学经历给您带来了哪些优秀品质?


熊学武:我觉得律师这个行业实际上是需要终身学习的。理工科或者文科的学习,它主要给你带来的不是专业知识,而是开阔的视野和坚韧不拔的意志,还有刚柔相济的工作方法、理性客观的工作态度,应该说律师的力量源于学习。



Q2:

主持人:其他科学教会了人如何去征服自然,而法学却教会人如何征服自己,您怎样看待法在人们生活中的地位(定纷止争、指导、规范)?


熊学武:从世界范围看,法律不是万能的(譬如南海问题),但从现代生活来看,没有法律也是万万不能的。中国是以法治为目标的,我们始终在路上



Q3:

主持人:如今的“互联网+”发展得特别迅速,您觉得“互联网+法律”给律所和律师带来了哪些机遇和挑战呢?


熊学武:“互联网+法律”应该是法律信息在互联网上的高速传播,律师作为法律服务的提供者,同时也是法律服务的需求者,他们对于“互联网+”有很浓厚的兴趣。“互联网+法律”也是法律服务、法律服务需求、法律知识、法律知识需求和中介(媒体)一起在互联网上多维、一体的空间中高速流通。“互联网+法律”,改变了律师学习和成长的方式,也拓宽了律师开拓业务、职业成长的路径。对律所而言,也为律所多元化经营提供了更好、更大的空间



Q4:

主持人:现在律师都开通了微信,很多人律师也会在微信上免费解答一些法律问题,但有的律师认为免费解答有违市场规律,您怎样看待法律知识付费化这个问题呢(将法律知识按课时的模式销售)?


熊学武:我认为普通人的简单咨询服务,一般是免费的。但有更高需求的人,需要更多、更高专业的时候(比如专业培训)一般是必须收费的。这两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都有,这符合市场规律,互联网也有其自身的规律,我们也只能因势利导



3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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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善访谈-熊学武-3)


Q1:

主持人:听您的助理说,您和您夫人是武汉市法律界的“神雕侠侣”,能给我们说一说吗?


熊学武:神雕侠侣太夸张了,但客观而言,我妻子是一位非常优秀的公证员,她在业内的影响力和名声比我大。同为法律人,还是有很多东西可以相互交流的。以前公证员和律师都是司法局下设部门的职务,我们是在司法工作中相识的。



Q2:

主持人:您有了女儿后,您对您夫人的关心会不会减少了一些?


熊学武:客观讲,还是有的。但我们可以换个角度,因为我们对女儿的培养都比较关注,所以交流的主题是女儿,有了女儿之后我们之间的交流反而会增加。



Q3:

主持人:有想过让女儿以后走法律行业的路吗?


熊学武:对女儿今后职业的发展我没有特定的想法,因为我们所做的只是希望她今后有更多更好的选择机会,至于她以后做什么,我们也只能建议她把个人的兴趣和社会的需求结合,但最终还是由她自己决定。



Q4:

主持人:作为诺亚的主任,您的工作肯定会比其他律师要忙很多,工作忙的时候,会如何平衡工作与家庭呢?


熊学武:律师的工作时间,应当普遍比在家的时间要多的多,但是从一个人的一生来讲,人是来源于家庭又回归家庭的,家庭的重要性应当重于工作。我记得台湾清华大学的校长曾经说过四句话,我记得非常清楚:“方向比努力重要,情商比智商重要,能力比知识重要,家庭比工作重要”。所以我无论怎么忙,都有个原则,短时间内我可以扑在工作上,甚至不顾家庭,但长时间是不可以牺牲家庭的,在家庭和女儿的重要时刻我都尽量参与,不能缺席。



4


说智善


Q1:

主持人:您了解过智善吗?


熊学武:了解,因为智善是在湖北省很有影响力的法律新媒体,特别是在“互联网+法律”这个新的环境下,我认为智善的前景广阔,大有可为。



Q2:

LAST:您个人对智善有什么建议?


熊学武:我个人认为智善可以围绕着法律群体展开工作,因为它对法律群体有很大影响力,它可以将法律群体关注的各种实务和所对应的法律类型、法院的裁判结果进行系统化的梳理,做成数据库,这样就能赢得法律群体更深入、更广泛的关注。另一方面,智善也可以考虑做一些尝试,将法律需求者引入到智善平台,进一步激发智善新媒体的活力。当然对于智善目前的工作,我们感到很不错,我代表诺亚所的律师对智善表示衷心的感谢。需要肯定的是,智善应该以法律群体为核心,但在外围应引入法律需求者,让法律群体和法律需求者形成互动。再次感谢智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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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方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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