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律师协会成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投诉受理查处中心
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建设的意见》和全国律协《关于律师协会成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投诉受理查处中心的通知》精神,切实履行律师协会的法定职责,更好地维护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促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3月21日湖北省“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以下简称维权中心)、“投诉受理查处中心”(以下简称投诉中心)成立。
一、维权中心
维权中心是省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维权中心设在省律师协会秘书处,维权中心由省律师协会分管律师权益保障工作的会长、分管秘书长,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委员会部分律师成员以及秘书处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实行主任负责制。
(一)组成人员
主 任:岳琴舫 省律师协会会长
副主任:蔡学恩 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曹亦农 省律师协会监事长
刘 健 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
成 员:汪少鹏、邓 凡、王 波、汪秋怀、胡迎法、林 敏
(二)工作职责
(1)参与起草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相关规则和制度;
(2)接待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申请;
(3)对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申请进行初审,对于符合规定的申请提交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委员会受理;
(4)负责向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委员会转交上一级律师协会交办、督办的案件;
(5)负责向下一级律师协会转办、督办案件;
(6)负责与相关办案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间的组织协调有关工作,参与维护律师执业权利案件调查、处置、反馈工作;
(7)对符合启动快速处置机制或者需要向省委政法委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联席会议报告的重要工作、案件,负责报告、沟通、协调工作;
(8)定期开展对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工作的汇总、归档、通报和回访;
(9)研究起草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工作报告;
(10)其他应当由维权中心办理的工作。
二、投诉中心
投诉中心是省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投诉中心设在省律师协会秘书处,投诉中心由省律师协会分管投诉查处工作的会长、分管秘书长,惩戒委员会部分律师成员以及秘书处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实行主任负责制。
(一)组成人员
主 任:岳琴舫 省律师协会会长
副主任:张 粒 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张用江 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严道清 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喻修建 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
成 员:吴 畏、黄诚泽、李 涛、崔宝顺、屈定革、范岸森、谢守成、董文高、刘安国、朱晓明、林 敏
(二)工作职责
(1)参与起草投诉受理查处相关规则和制度;
(2)接待投诉举报;
(3)对投诉举报进行初审,对于符合立案情形的提交惩戒委员会决定是否立案;
(4)负责向惩戒委员会转交上一级律师协会交办、督办的案件;
(5)负责向下一级律师协会转办、督办案件;
(6)负责与相关办案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间的组织协调有关工作,参与投诉案件调查、处置、反馈工作;
(7)定期开展对投诉工作的汇总、归档、通报、信息披露和回访;
(8)研究起草投诉受理查处工作报告;
(9)其他应当由投诉中心办理的工作。
三、办公地址
省律师协会维权中心和投诉中心3月21日成立,设立在省律师协会秘书处,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57-5号,省直机关招待所北楼四楼。
四、工作要求
(一)畅通维权申请和投诉举报渠道
维权中心电话:
027-87233289,邮箱:wqhblx@163.com,
投诉中心电话:
027-87233289,邮箱:tszxhblx@163.com。
同时,在楚天律师网站首页上设立维权申请和投诉举报受理平台。
(二)实行值班制度
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负责维权和投诉工作的电话接听、来信接收、网上维权申请和投诉举报信息整理和来访人员接待等工作,保证在工作时间申请维权和投诉举报有人处理。实行专门委员会委员值班制度,值班委员可采取现场办公或电话连线办公的方式与中心工作做好衔接,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三)公开相关信息
省律师协会将维权中心和投诉中心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来访人员须知、中心工作人员照片、姓名、职务等在中心内公示上墙。将维权和惩戒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申请受理渠道等编印成册,方便取阅。
(四)建立工作考评制度
省律师协会对维权中心和投诉中心的工作机制建设、队伍建设、具体维权和投诉事件应对处置及实际效果等方面全面考评,确保维权中心和投诉中心工作运行规范化、制度化。
另附:
关于成立省公安厅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市、州、县公安局,厅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一系列文件和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公安机关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经研究,现成立省公安厅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公安厅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领导小组
组 长:
夏志斌 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
成 员:
1、孔发阶 厅办公室、研究室主任
2、徐 杰 厅指挥情报中心主任
3、范体兵 厅信访处处长
4、陈 实 厅政治部副主任
5、张 军 厅督察总队总队长
6、张 俊 厅国保总队总队长
7、王 潮 厅反恐总队总队长
8、李新红 厅反邪教总队总队长
9、魏 伟 厅经侦总队总队长
10、干永平 厅治安总队负责人
11、饶华军 厅内保总队总队长
12、傅 义 厅刑侦总队总队长
13、余 晗 厅禁毒总队副总队长
14、石 军 厅出入境管理局局长
15、黄海军 厅网安总队总队长
16、杨向明 厅监管总队总队长
17、姚 俊 省公安交管局局长
18、肖天树 厅高警总队总队长
19、郭 斌 厅法制总队总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由厅法制总队负责。
二、省公安厅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郭 斌 厅法制总队总队长
三、省公安厅侵犯律师执业权利快速处理程序
侵犯律师执业权利举报投诉电话:“12389”
全省各级督察部门负责受理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举报投诉,并会同监管、法制及办案部门调查、处理、答复。
湖北省公安厅
2017年3月13日
责编 | 方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