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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铁祥律师:走专业刑事律师之路的感悟分享

2017-03-22 智善法律新媒体 智善




走专业刑事律师之路的感悟分享


本律师李铁祥,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宜昌前检察官。2004年7月从检察院辞职出来,2005年1月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再到2006年5月22日拿到律师执业证,到现在从事律师执业10多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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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开始出来,什么样的案子都做,行话说是“万金油”。民事、行政、刑事,这是大的分类;细分的话,就是婚姻、继承、保险、房产、交通事故、人身侵权、工伤赔偿、劳动争议、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专利权、行政诉讼民告官······等等吧,太多了,不一而足。相应带来的,是忙碌,忙立案、忙证据、忙庭前准备、忙查阅相关资料进行研究、忙开庭、忙庭后沟通、忙出差、忙写起诉书答辩状代理词申请书等各类文书。工作量大,想闲下来静一静心,思考思考,都不容易找出时间!这是首要第一点,一个字:忙。所以有人调侃,律师只有两种死法,一种是忙死,另一种是闲死。呵呵,不当真的。


二是,做万金油,专业上不精不深。什么案子都接,什么案子都做,这里面存在一个问题,就是每类案子都有自己的独特特点,诉讼规则,证据规则,程序要求,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这样的话,每接一个新案都要做这些研究工作,当然对于刚出道律师来说是好事,可以逼着自己去学习、去充电,可以拓展知识面、业务面和眼界,可以锤炼自己的查阅资料研究能力,这是好的一面。但凡事有利必有弊,也有不利的一面,就是知识面比较宽,但没有专业性、专门性,没有深度性。就像老百姓说的,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没有他不懂的。但是你要追问个一二三,他就扯东扯西,说不到点子上。说到底是不专、不精、不深。


三是,职业上遇到瓶颈。如此,一年复一年,业务量、收入每年都差不多,好似原地踏步,没有感觉进步,没有感觉到收入质的提高,没有感觉律师职业崇荣感。相反,日积月累,年复一年,随着时间延长个几年,切身感受到了职业的疲劳感,职业上的瓶颈,好似审美疲劳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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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边工作边困惑,带着问题思考,带着问题探索,也关注其他省市走刑事辩护专业化道路律师的文章,感悟体会。如此,这两三年,自己在律师业务工作中有意识地注重向刑事辩护倾斜,注重接刑事辩护案件,办理刑事案件。其他法律事务方面的案件咨询,主动推荐给本所或他所对口的律师去咨询。能够成案的非刑事案件,在征求当事人同意后安排其他相关专业律师办理,自己接案时主动过滤(当然会失去这部分的案件代理费),这样一年下来回头看,自己基本上办理的是刑事案件,研究的是刑事案件,包括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在刑事案件这一块,我分为一般刑事案子,如平时经常发生的盗窃、抢劫、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等;组织犯罪这一块,即涉黑社会犯罪,这里面涉及到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枪支犯罪等等,因为涉及到的很多罪名是平时生活中经常遇到的,所以我也把他归于一般刑事案件。


经济犯罪案件,这一块包括诈骗(仅诈骗这一块又可以分出好多种类)、贿赂、非法吸收、集资诈骗、职务侵占、商业贿赂、商事犯罪、公司犯罪等等。经济犯罪案件,一般有经济标的;职务犯罪这一块,一般指具有一定领导职务的犯罪,即老百姓讲的当官的犯罪。再一块是毒品犯罪,包括贩卖、运输、持有毒品的犯罪。


以上是我办理刑事案件经常接触到的,分类仅仅是自己个人的认识,方便办案而用。不同的犯罪涉及到的不同的罪名,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会议纪要也有很多,自己办理时就要去查找去研究,日积月累,自己在刑事辩护方面的专业深度,相信会越来越深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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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什么是刑事律师的专业化?个人理解,刑事律师的专业化,初步体会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只做刑事案件,这是最基本的。如果一个律师什么案子都做,民事的、刑事的、行政的、商事的、知识产权的、侵权的,那至少不是专业化而是综合化,是万金油,这是起码的一点。据网络所知,有的律师事务所专门办刑事案件,有的律师专门办刑事案件,有的律师专门办毒品案件,有的律师专门办诈骗类犯罪,刑事辩护正朝着精细化方向发展。当然,这要根据自己的条件和案件资源,不可一味勉强自己。


其次,是办案流程化、标准化,精细化这方面,作为刑事辩护本身,有一套基本的流程管控、节点控制。但作为个案而言,不同的案件有其自身独特的特点,需要在精细化方面下功夫。


第三,自己接案有自己个性化的原则:一是有一定辩护空间;二是有一定经济价值;三是双方容易沟通。诸如斤斤计较、满腹孤疑,对律师职业不信任、只要结果不管过程、指导律师办案下指导棋、满口别的律师怎么怎么说,把律师当职工、当下属、当成依附关系的,内心基本上是放弃的。


第四,办案心态的把握。案子无论大小、无论贫富、无论繁简,自己只要是接下的案子,一视同仁。一旦接案,不论收费高低,即使性价比低,也不给自己找借口,定当尽责专业认真地去做。自己心中有定见,要么不接,既然接了就要尽职做,把案子尽力做好。做案子是给律师自己做的,要对自己负责,对自己的名声口碑负责任,这样才是对客户负责。同时,把尽责、专业、认真、勤勉做好,把无形的律师服务尽量做到有形化,让当事人看得见,感受到。


第五、以案例说服当事人,用案例营销现在律师营销手段五花八门,但我认为,一个成熟的刑事律师,应当以自己亲自办的案件来展示来营销。律师亲自办的案子,是律师实力的综合体现,是律师专业技能、沟通能力、文书水平的综合展现,是对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的最好注解,是给予客户最便利、最直观的情绪感受的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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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自己这两三年的摸索实践,自己在刑事律师专业化的方向上,每年办案数量在十几件(也注重控制不超过二十件,以保证每件案子的工作时间和办案质量),但律师费用却比以前提高许多。


在专业经验技巧积累上,感觉自己对每一个具体的刑事案件的把握,更能得心应手;在辩护策略的运用上更驾轻就熟,驾驭大案要案的能力一步步培养逐步厚植;与当事人、被告人及公检法打交道的能力更丰富,处理应对更成熟、更从容。工作节奏有忙有闲,文武之道一张一驰,生活节奏也沉淀下来,不再是那种一忙到底的工作状态。


以上是本人从事律师执业十多年,从万金油律师走上刑事辩护专业律师的一点初步体会。我相信,我将继续在刑事律师专业化的道路上进一步探索,走好、走稳、走得更远。在个案办理的过程中,通过个案的辩护,追求公平公正,追求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为国家的法治建设贡献微薄力量。


我的体悟是,把个人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指导自己个体的发展融入社会发展的大潮中,在奉献社会中成就个体的人生价值。



作者介绍

李铁祥律师

宜昌前检察官,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

专注刑事辩护20年,在宜昌本土及全国各地专办重大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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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 方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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