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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涛:反求诸其身而精进自我(附音频)

2017-04-27 智善法律新媒体 智善

来源:LawPlus

作者:李涛

投稿邮箱:zhishantougao@163.com

首席内容官:智善爷爷(18995580086)



反求诸其身而精进自我



大家好,我是李涛律师,首先介绍下自己: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执业了17年,同时做了15年交通广播电台嘉宾主持,10年的省律协交通专委会主任委员,8年仲裁员,4年法律自媒体人,所以我叫自己“一个老交通媒体法律人”。在好友智善法媒的主编邓君的建议下、“简法”刘美女的催促下,我决定在“简法”开专栏了。


与之前那些已开专栏的大牛作者们相比较,我还是觉得诚惶诚恐,担心自己精力不够、文笔不美、声音不厚……以前我深耕在区域性的自媒体并垂直于泛交通法律领域,而无心布局于全国。但置身于互联网时代中,它始终在不断地推动我向前发展,除了逼自己养成晚睡早起码格子的习惯,再就是它本身就没有边界感而始终要面对更多人的挑剔,每次我都用分享所获得的反馈意见与建议,反求诸其身而精进自我。


不久前,我看到一篇关于共享经济的文章,说共享经济有以下特点:,比如轻资产;体验,以前是强连接的人之间做生意,现在只要体验好,弱连接的人也可以做生意;去中心化,每个人自己都是中心,信息充分对称而导致中介逐渐消失;按需经济,资源配置更合理,按照每个人的需求开展社会经济活动;信用经济,每个人的信用作用被放大,没有信用将无法做生意。


这些特点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已被一次次验证与标记,而我们所在的法律服务业也似乎正在被改变,法律互联网行业的上半场已经硝烟四起,各地自下而上的格局已经形成,各个专业领域代表人物都已完成连接到受众人群的工作,下半场法律智能化的产品就要登场了。“简法”就是这样一个带着已连接的全国法律网红们扑面而来的产品,它帮你过滤人、帮你筛选内容、帮你节约时间,正如电影《木星上行》中所说:时间才是宇宙的真正财富,其他的都会被收割。


律师法律服务是由专业技术、行业资源、应用技能、多元媒介结构化搭建而成;持续的思考是法律服务产品迭代的原动力;交流互动是思考的灵感源泉。注意呦我说的是专业技术而不是专业知识,它是抽象的知识在具体案件中运用的能力,但它也只是律师法律服务的结构中的底层基础,在基础之上还需要其他方面的能力支撑构成柱与梁进而形成律师服务力的最终结构。


但就泛交通法律领域的专业知识而言,我曾经开出过两份书单共20多本交通领域的专业工具书,若你从头来看可能需要几年的时间将这些书的专业知识转化为专业技术,但行业资源、应用技能、多元媒介方面还需要时间思考与搭建。我在简法的专栏将会对泛交通法律领域所涉及专业技术标准化、资源整合与团队协作、实验性的法律智能产品、全媒体渠道媒介重塑等方面的思考分享出来并帮大家厘清其中的方法论问题。


我今天要讨论的话题是:律师团队以知识共享为中心推动知识管理、产品研发、客户体验、品牌溢价工作的基本逻辑。

律师服务的商业逻辑在于:律师团队经过法律研究、考虑市场因素结合团队文化研发产生了法律产品;通过渠道管理令客户购买法律服务产品后,需要律师来为客户执行(服务)产品,其过程的核心是要给客户带来好的体验;好产品中的好服务可以提供好的体验,从而形成律师团队的品牌溢价,品牌会进一步带来利润与口碑;口碑又再次增强客户体验,利润能够保障法律产品的持续迭代升级,进而产生良性的循环。    



说到今天最核心的内容了——以知识共享为中心推动知识管理、产品研发、客户体验和品牌溢价的工作。看上图,以法律产品作为逻辑起点,法律产品由知识管理人员设计完成后,被渠道管理人员推送到具体的个案中,而客户管理人员为客户提供良好的体验,最后通过案件管理人员对产品外观化、标准化的表达来实现质量控制;同时在个案办理推送服务过程中会形成数据,数据经过法律备忘等形式而形成了知识管理的成果,此时绝大部分律师会把工作就停在这里。


我们认为这远远没有结束,最重要的是要做知识共享,对外叫传播,对潜在和现实的客户进行传播,一种是系统化传播如出版书籍,第二种是碎片化传播,如在微信、app、公共媒体中信息流动,当然两种传播方式打通就更好了。通过这种传播会对潜在客户实现口碑营销,对现实的客户实现二次体验营销。


而知识共享对内则是培训,律师行业传统的方式是师傅带徒弟言传身教,徒弟尽力揣摩师傅好的做法和思想。互联网时代下律师行业的运作则需要把知识成果显性化,变成书面备忘或形成内部指引文件对内开展培训指导,告诉案件管理人员怎么控制案件质量,客户管理人员怎么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同时,在案件管理人员实现质量控制的外观化表达的过程中,相对应地主管部门、服务对象、司法官员的反馈建议与意见,帮助律师团队迭代法律服务产品。


上图左右两侧是流程管理和品牌溢价,个案的办理到知识管理再到知识共享的全过程中包含的服务体验、产品的迭代都需要流程设计、节点控制,要让每个团队成员知道在每个环节做什么,做好客户体验也就执行好了法律服务产品,自然也带来了律师团队的品牌溢价。品牌溢价提高了收入附加值,律师团队就能投入更多经费到产品的研发与迭代中。


为什么图中知识管理环节画在中心,而律师团队的运营是以知识共享环节为中心呢?知识共享和知识管理关系是什么?相当一部分律师认为,只要把个案办好、让客户体验好就能获得收益且通过案件积累经验,但到达这步后绝大部分律师就停止了继续的步伐。我们认为,所有的个案办理和知识管理是为了知识分享,知识共享才是整个团队的运作核心


虽然知识管理是很重要的工作,个案办理的结果好坏也很重要,但是对于律师团队而言,因为律师没有在团队的内、外部开展知识共享工作,那么办理每个案产生的知识点只能内化的停留在其脑海中,无法显性化地呈现而缺乏分享与反馈,导致客户体验存在差异,案件管理质量控制受到影响,产品迭代升级受限,进而使得法律产品在市场中无法形成渠道与份额优势。


多年来,我一直通过团队运行方式来设计产品、提供服务、形成知识管理成果并予以共享,这也是我们来到“简法”的直接原因。泛交通法律服务领域具有巨大的市场份额,从事该领域的专业人士虽然人数众多,但多处于独、散、滥的状态中,如何解决该领域法律技术标准化、整合上下游资源实现团队协作、法律产品智能化等问题,进而解决此类偶发案件难实现规模化的市场难题是我们思考的方向。


希望在这里我能得到各位对我分享的反馈意见,只有我们互动起来,这个行业才能更好,这个职业才能更有意思,我这个码格子的爱好才更有意义。当然这种付费的形式也能够帮我筛选到好的互动者,以确保我的每一次分享都能得到高效的讨论、碰撞、传播、回味……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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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李涛

责编 | 方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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