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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律师首次作为第三方参与法院案件质量评查 | 智善观察

2017-06-02 智善法律新媒体 智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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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5日上午,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举行引入律师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启动仪式。湖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武汉市律师协会会长严道清、武汉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胡迎法以及武汉市律师协会秘书长黄有鸿出席启动仪式,武汉市律师协会召集的律师评查团、青山法院院党组成员以及各庭科长参加启动仪式。



引入律师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就是让律师也参与到法院审结案件的评查工作,使法官和律师建立良性的互动关系、畅通的交流平台。这一举措,旨在借助律师的专业水平和实践经验协助法院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加强法官与律师的交流协作,不断提升审判工作水平。


事实上,青山法院并不是国内第一家引入律师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法院。2016年年末,陕西省某县法院就曾尝试引入第三方来参与案件的集中质量评查。但与此次青山区法院的举措相比,此次青山区法院将其作为法院的日常工作来进行,并且只邀请了律师来参与评查工作,这一举措,不仅体现了人民法院对于律师专业知识及技能的重视以及对于接受专业质疑和改革的决心,同时也有助于促进案件的审结,减少“冤案”、“错案”的出现,对于实现司法公正具有积极的意义。



此次引入律师评查工作是由武汉市律师协会、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共同配合完成的。武汉市律师协会作为武汉市律师的“娘家”,多年来秉持“以人为本,服务有限,优化环境,开拓创新”的基本方针,将管理融入服务之中,通过服务体现律协的自律功能;通过创新思维和开拓性工作,改善律师职业环境,提升律师整体形象,武汉市律协自成立起就一直在不断探索为武汉律师服务的新方式。此次与青山区法院合作,引入律师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一方面不仅可以让律师了解到法官的办案思路,另一方面也建立了一种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阳光互动、专业交流、相互借鉴的交流平台和互动机制,为全市法官与律师共同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目标树立了正面示范。



对于律师而言,这一举措也是十分振奋人心的,尤其是对于改善律师与法官之间的关系具有积极的意义。长久以来,由于律师自身所带的商业色彩,导致人民大众普遍将律师和法官放在对立的层面,部分律师与法官对于彼此也产生了错误的理解。然而事实上,律师与法官作为司法工作人员的两种职业形式,是国家法治建设的两支队伍,尽管工作内容不同,但工作的目标是一致的,因此,律师与法官应该是互相尊重、和谐与共的关系。此次评查工作的开展,相信能够使得双方能够发现对方的职业特点及优势,做到取长补短,让双方更加相互尊重及认同。



在启动仪式的当天,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就正式开展。参加评查的律师团分为了民事、刑事、行政三个小组,对90份裁判文书进行了评查。


此次活动仅仅是个开始,相信之后武汉市律师协会继续为广大律师提供更多展示自我的平台与机会,继续谋求与国家司法系统其他部门的深入交流合作,共同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智善就此特别采访了参与本次评查的律师,详见今日第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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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 方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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