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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开庭指引

2017-06-30 智善法律新媒体 智善

来源:原创

作者:高丽君,湖北尚泰律师事务所

投稿邮箱:zhishantougao@163.com

首席内容官:智善爷爷(18995580086)



在处理离婚案件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当事人对于开庭十分焦虑,因为所知甚少,为此,特制定一份特殊指引,在开庭前递交给当事人,一则帮助他们熟悉规则,二则展示我们的服务内容,提升用户体验。


另外,还有如下细节提示:


  1. 文件包装,细节展示要到位,如能批量化制作更好。

  2. 设计独特精美的封面,而不是一份简单的文稿。

  3. 附带律所logo及联系方式。

  4. 亦可根据当事人的案情不同而更改庭审提问内容。



离婚案件开庭指引



没有上过法庭的当事人(您),在开庭前会忐忑于如何在庭审中表现,因此指定本指引,帮助您更好的了解庭审,熟悉庭审,从而缓解紧张情绪。


一、开庭地点和时间


1、开庭地点:建议您提前了解法院地址(百度或高德),根据开庭时间规划好自己的路线。

2、开庭时间:尽量提前15分钟到达法庭,不要迟到。

3、开庭着装:合适即可,无特殊要求。


二、庭审程序


首先我得提醒您,现实中大陆的庭审和我们印象中(特指港剧)大相径庭,没有戏剧冲突式的辩论和发问,代理律师也不能随便走来走去,保持平常心态,坐在面前的法官就仅仅只是一个法官而已。


其次以下是庭审的大致流程,简单罗列方便您了解。


(一)庭审准备阶段


1、开庭审理前,书记员会核实查明一下双方的到场情况。如果涉及到证人的,会核实身份之后请其退席,等候传唤。

2、宣布法庭纪律(有的法庭审理会简单略过)。

3、审判长宣布开庭。

4、审判长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一般送达过相关的文书后此环节会简单略过)。

5、处理申请回避事项。审判长会询问各方当事人是否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和书记员回避。如果没有人提出申请回避的,庭审继续进行。


(二)法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即宣读起诉书、答辩状等


依次按照原告(上诉人)、被告(被上诉人)的顺序进行。在陈述的基础上,法庭可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决定是否有针对性地向当事人发问(具体发问内容详见下文第三条)。

◆ 本环节一般由律师处理。


2、庭审举证


依次按照原告(上诉人)、被告(被上诉人)的顺序进行。

◆ 本环节一般由律师处理。


3、庭审质证


原告举证完毕后被告质证,被告举证完毕后原告举证。

◆ 本环节一般由律师处理。


4、事实发问


法官会根据他所了解的情况向律师或者当事人提一些案件事实的问题,具体发问内容详见下文第三条。

◆ 如果法庭不是要求当事人回答的话,本环节一般由律师处理。


5、法庭辩论


◆ 本环节一般由律师处理。


6、最后陈述


可以自由发言的阶段,如果您想要发言,建议围绕本案事实进行,语言不要过激,争取到法官对您的印象分。


7、法庭调解


如有调解可能,法官会询问您和对方的调解意愿,如有一方不想调解,则法官不会组织调解。


8、闭庭


庭审结束,书记员打印庭审笔录给诉讼参与人核实并签名。


三、庭审内容


离婚纠纷的争议焦点一般为三个:一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二是小孩抚养问题,三是共同财产、债权、债务的处理。


庭审中大部分内容都由律师来完成,但法官可能会问律师和您以下问题(注意:涉及到突发的对自己不利的回答时,我会在您旁边给您提醒,希望您能够相信我的专业。)


(一)围绕感情是否破裂


1、婚姻基础


·双方何时认识?

·双方经人介绍认识还是自由恋爱?

·双方婚前感情如何?


2、婚后感情


·婚后双方是否共同生活?

·婚后夫妻感情如何?


3、离婚原因


·婚后双方主要矛盾是什么?


4、夫妻关系现状


·双方现在是否共同生活?(如已分居)双方从何时开始分居?

·双方分别住在哪里?


5、有无和好可能


·双方还有无和好可能?

·(如答没有)为何没有?


(二)围绕小孩抚养


1、是否有小孩


·双方是否生育小孩,(如有)生育有多少个?

·出生时间?

·(如没有小孩出生证明,只有户口本或连户口本都没有且被告缺席)小孩某某是否为双方生育,有何证明?


2、离婚后小孩的抚养权


·双方从事什么工作,收入如何?

·小孩出生后在哪里生活长大?

·小孩现在哪里生活?主要由谁照顾?是否有老人照顾?

·(如小孩已上学)小孩现在哪里上学?几年级,由谁接送,学费一般由谁负担?


3、离婚后小孩的抚养费


·原告诉请被告每月支付XXX元小孩抚养费有何依据?如何计算(有特殊抚养费负担要求的)


(三)围绕夫妻财产分割


1、共同财产情况


·有何共同财产(列明,有无证据)?

·该财产何时形成,是否仍存在?

·该财产来源?(区分家庭财产)

·分割形式(实物、价金、价值)与分割比例如何?


2、共同债权情况


·有何共同债权(列明,有无证据)?

·该债权何时取得,相对债务人是谁?

·如何分割?


3、共同债务情况


·有何共同债务(列明,有无证据)?

·该债务何时所负,相对债权人是谁?

·该债务是否真实存在?有何证据?

·该债务以谁的名义所负?

·该债务用途?

·该债务清尝责任如何分担?


四、其它注意事项


尊重法官,不在庭审撒泼,遵守法庭秩序,当法官好心制止某些言行之后,要懂得适可而止。



高丽君


湖北尚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

微信:15927563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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