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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娟:关于自贸试验区法律服务的思考

2017-11-02 智善法律新媒体 智善

来源:原创

作者:王娟,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投稿邮箱:zhishantougao@163.com

首席内容官:智善爷爷(18995580086)



关于自贸试验区法律服务的思考


感谢胡律师的介绍,很荣幸今天跟大家分享一下我的心得。在此之前,我想先聚焦一下今天我们讨论的这个主题:青年律师如何应对湖北自贸区的到来?那我想什么样的人是青年呢?可能大家每个人心里有不同的看法。我看到在座的各位来宾当中,各个年龄层次的好像都有,那是不是年龄大就不是青年了?到这里来的,年纪稍微偏大一点,我想你也是青年。因为在我看来所谓的青年是你的心态年轻,你对外界的事物一直保持一种好奇的心态、一种进取的心态,你就可以称得上是青年。所以我现在首先为各位来宾这么一大早,还是周末的早上,来到我们得伟君尚表示衷心的感谢,谢谢大家!


在讲我的主题之前,我想先和大家分享四个字,是我的博士生导师韩德培先生曾经赠送给我的,叫做“与时俱进”。这四个字听起来很简单,但我想它背后的深意是非常丰富的,也是我这么多年慢慢体会,感觉越来越受益的。那我想各位嘉宾的到来,你们心里头可能也会有这样一种思想,叫与时俱进。包括今天我们第一位分享嘉宾,郑伟男律师,我想他也是这样一个代表。他意识到我们社会对税法的需求,然后能够提供这种需求的人相对比较少,所以他是在与时俱进。而我们的第二位分享嘉宾就是戴主任,我想他也是在与时俱进。因为从到温州到后面他所能提供的一些法律服务,虽然没有聚焦到某一个专业领域,但是是那个社会时代的需求,他能够提供符合当时需求的法律服务产品,就是在与时俱进。


那说到我们现在中国这个时代,需要的是什么呢?我想当今中国社会有两个很热点的词,一个是“一带一路”,另一个是“自贸区”。我想这两个关键词能够代表中国当今社会的一种时代需求。那么在这种时代背景之下,作为一名律师,我们能够怎么样与时俱进,提供怎么样的法律服务,这是我个人近期这个阶段在思考的问题。我想各位可能也在思考,也有自己的答案。我今天就想抛砖引玉,分享一下我的心得体会,在座的各位有什么问题我们可以互动交流。我的分享题目是:关于自贸试验区法律服务的思考。


我想可能首先有两个问题,大家可能也有。第一个问题是自贸试验区究竟试验的是什么?第二个问题是律师可以提供哪些法律服务?我想简单的归纳一下。


自贸试验区试验什么?


它试验的是什么呢?试验的是国际规则,刚刚我们胡律师在介绍的时候说到我们要对标高标准的国际贸易投资规则。它就是一种国际规则,就是要试验这个国际规则。



这个图表是来自于中山大学的一位教授的一个归纳,我想把它分享到这里。他把自贸区的核心的东西用表归纳成政府的职能转变。就是说自贸区的核心是什么?它其实就是一种政府职能的转变,然后最终把它聚焦成一个法治化的制度,这个概念和我们讲的法治这个概念是密切相关的。什么是法治?法治的核心是什么?是约束权力。这个权力叫power,而不是right,它是约束政府的权力,我们叫法治。这是它的核心,从这个核心里面延伸出其他一系列的比如说立法、执法、司法,包括我们律师的相关法律服务,都是里面衍生出来的东西。法治的核心其实就是约束权力。


那么回到政府自贸区,这个自贸区核心是吗?我想它的核心就是政府的职能转变,或者换句话说叫做简政放权。这个核心所衍生出来的东西,主要包括三大块。一个就是贸易的便利化,就是说政府要通过所谓的放、管、服这三个方面,就是放开、管理、服务这三个方面来让贸易便利化。同样的通过这三个方面让投资便利化,让金融开放化。当然在湖北这个特定的自贸区里头,我们湖北省政府增加的另外一个叫创新驱动,同样它也可以和政府的放、管、服联系起来,通过政府的这种职能来驱动创新。通过这一系列的措施,最终实现法治化,这是我们那位中山大学教授的观念,我个人也非常认同。


贸易便利化相关法律业务


那围绕这个核心,它会延伸出哪一些法律服务呢?我们来分别看一下。第一个方面,所谓贸易便利化相关的法律服务。贸易总体说来可以分成两大类,一个是货物贸易,一个是服务贸易。


货物贸易


我们通常接触比较多的可能就是货物贸易,和货贸易相关的具体的便利的措施,我们也把它归纳了一下。政府通过放、管、服提供一些什么服务呢?比如说单一窗口服务,这主要是针对国际贸易的,就是说你一个外贸企业要出口一批货物,在以前的话要报关报检,还有其它的一些相关流程。那么现在改革的一个目的或者说已经实现了一个状态,就是进行单一窗口的建设。外贸企业涉及到的所有的政府服务,我们通过一个窗口来解决。你的报关报检甚至已经电子化了,一个窗口递交一套材料,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就可以得到答复。包括通关便利化,后续还会和大家说到。货物分类的监管,贸易的转型升级,这一切都是围绕贸易便利化的一些具体的政府的举措。


服务贸易


就服务贸易来说,也是通过政府的放、管、服,在如下几个领域进行改革。比如说行业准入,服务贸易的行业准入。打个比方,像律师事务所,我们提供的也是一种服务,我们这个服务也存在一个市场准入的问题。比如说外国律师事务所进驻到自贸区,比如说现在新出现的律师事务所之间的联营机制(主要是内资和外资,或者外国律所之间的联营机制),实际上都是属于服务贸易里头的行业准入。这也是一种制度的创新,服务贸易通关的便利化和相关资质的认定,也就是说我们的法律服务开始慢慢的对外开放了。


我们先反过来讲美国的一个状况,因为我个人在美国有一段相关的经历。在美国来说,它的法律服务是对国际上开放的。最典型的就是纽约州和加州,它允许外国的人参与它的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这种身份,这种资质认定是开放国际化的。当然目前主要限制在纽约和加州,是完全放开的状态。那么我们中国目前还不是完全放开的,大家知不知道是否允许外国人到中国参加我们的司法考试呢?目前好像港澳台慢慢的在放开,但是其他的地区目前还在逐渐放开的一个状态。这属于服务贸易的领域,都是有关自主创新的。


那么我们具体再来看,在这样一些领域,我们能提供哪些法律服务,我能够思考到有这样几个方面:


1、传统服务在内陆自贸区被激活


刚刚我们上一位分享嘉宾万方律师,他把这个传统法律服务占领这个山头的人比喻成土豪,我们的年轻律师似乎就需要放弃掉这一块,追求新兴的互联网行业的法律服务,对这个我个人持保留意见。我认为在传统的服务领域,咱们的青年律师也大有可为。具体来看,比如说在国际贸易这个领域,大家知道国际货物买卖的相关法律服务是属于传统的法律服务,国际货物买卖在咱们湖北省来说,我们可以去了解一下,湖北省的外贸企业其实是蛮多的。我大致看了一下,武汉市就有两百多家外贸企业,他们其实存在这种法律需求,只是你还没和他连接上、还没对上号。所以我觉得这块业务年轻律师依然可以做。


当然像我们刚才戴主任说的,我觉得戴主任现在的状态已经到了一个新的境界,他是属于管理层的,我们年轻律师当然要从具体的业务做起,慢慢的可以成为管理者。也可以一辈子就做一个专业律师,不同的境界,不同的追求。也可以聚焦国际贸易这个领域,其中第一块呢,就是国际货物买卖。具体来说这个领域的法律服务,我个人认为可以包括比如说参与谈判。就是咱们中国的企业和外国的企业在签合同这个阶段之前要进行一个谈判,通常贸易往来,有的是要见面的。你可以参与谈判,厘定这个买卖合同的条款,也可以去帮助起草和审查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以及参与最终的争议解决。当然在这一部分争议解决只是冰山的一角,大部分的国际货物买卖业务可能并没有到发生争议的阶段,而是要在争议发生之前,作为律师要考虑怎样帮助他去防范法律纠纷,我觉得这一块其实也是大有可为的。


与国际贸易相关的第二个内容是涉及到国际贸易摩擦的法律业务,最典型的表现就是反倾销、反补贴,比如说保障措施,还有一些技术性贸易壁垒、知识产权壁垒,这些所谓的高端业务,它其实也存在很大的需求量。但是我们湖北省律师能够介入这块业务的,目前来说还是很少,这是什么原因呢?并不是因为我们 35 37840 35 13305 0 0 6700 0 0:00:05 0:00:01 0:00:04 6699北省的企业没有这种法律需求,而是我们没办法供给、满足他的这种法律需求。这个我觉得青年律师也可以聚焦,就做这块领域,做这一方面的研究,将来也肯定是大有所为的。


我们之前中国的出口企业可能出口比较多的是欧美的一些发达国家,现在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我们会有更多的货物出口到沿线这些国家,也不排除他们会对我们提起反倾销,比如说曾经印度就提出过对中国反倾销的调查。其实这个领域你说它新不新呢?它也不新,但是对没有做过的律师来说,它就是一个新业务。如果我们湖北省有律师能够供给这种法律服务,我们湖北省的企业就便利了,不用跑到北京上海去聘请律师了。这是我个人的一个观点,我觉得这一块也是相关的一个业务。


2、新的通关、检验检疫政策


那么第二个方面,除了这些传统的业务被激活之外,还有没有其他的呢?我想新的东西比较有代表性的就是有关通关、检验、检疫这样的一些新的政策,我们做律师有必要去了解熟悉。现在已经出台了一些新的政策,像关于企业认证及信用管理的政策,是全国海关2014年出台的一个《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如果说你是为外贸企业服务,你就要知道这个所谓的企业认证。认证资质比较高的,通关效率就会高,海关这方面会给他一些快速通关的优惠政策。还有通关一体化的改革,目前全国海关都在进行。


所谓通关一体化改革,包括单一窗口建设、电子口岸的关检联合验防,就是海关和检验检疫局他们合作一起提供这样一个服务。以及所谓的中欧专列,中欧专列是一带一路战略的组成部分,属于国际的铁路运输。我们一般说国际贸易都是走海运,现在我们发现可以走铁路运输了,那么也会产生一些相关的法律纠纷,怎么去解决?这是一个新的东西。


我们的检验检疫部门,目前的一个政策导向,简单来说就是宽出严进。所谓宽出严进,就是我们现在鼓励企业走出去,你走出去的时候,在通关检疫方面会比较便利,在进口的时候,出于国家安全的考虑,环境、卫生这些方面可能会比较严格。这是我们的检验检疫部门目前的一个基本政策,我这里只是举个例子。所有这些与海关检疫部门相关的,都是跟我们国际贸易紧密相关的东西,我们需要与时俱进,需要关注这些部门新出台的一些政策和相关的法律,那么你也就可以为客户提供相应的法律咨询。


3、催生法律服务新业态


第三方面,在国际贸易这个领域我想他会催生出一些新的法律服务的业态,这主要是针对我们自己。针对律师事务所来说,因为我认为他也是一种服务贸易,他也要经受一个什么国际规则的压力测试,具体表现在以下这样三个方面:


一是律师事务所组织架构的创新,我们自己要进行改革组织架构的创新。比如说你这个是一个传统合伙制的还是一种公司化的,我们到目前还在探索当中。目前咱们中国比较多的律师事务组织形式是合伙制度,还有一些个人的律师事务所,当然有些律师事务所在进行所谓公司化的改革。他所谓公司化呢,也是这个律所本身的经营管理方面的公司化,而在这个组织架构上面其实还没有实现公司化。但我认为这也是今后的一个发展方向。那在美国来说,他的律师事务所,有的就叫专业公司professinal corporation,他律师事务所可以叫公司,你的组织结构可以是一个公司。我想这是咱们中国今后律师事务所一个对照国际标准发展的一个方向。


第二个表现是律师事务所服务方式的国际化。比如说你要用英文,你的客户或你的客户交流的对象是英文,那么相关的,你的收费模式,比如说计时收费,我们现在大多数律师事务所都是按照争议标的额的一个百分比来收费,那么事实上呢,还有一种国际上比较流行的就是计时收费,这些都是方式的一个国际化以及律师事务所服务内容的专业化。


第三个表现在律师事务所服务内容的专业化刚才我们第一位分享嘉宾郑律师说到他的一个专业化成长路径,我想这是在座的我们每一位律师可能都要去突破的东西,你要实现专业化,专业化分工是咱们中国律所未来不能避免的一个发展的方向,国际层面他们就是专业化的。我打个比方,你比如说美国的这个律师他提供这种所谓侵权的法律服务,他不是所有都做,有的律师甚至只做交通事故的,甚至是针对交通事故哪个层面,你把他的骨头撞骨折了的,他就只针对这个层面来做。当然这个前提是律师业充分发展、充分竞争的情况下,他就会有一个专业化的分工。这都是未来的一个趋势,这是我们律师事务所作为提供法律服务贸易可能需要面临的一些问题。


投资便利化相关法律业务


那么第二个方面呢,我给大家说一下投资便利化的相关法律服务。还是回到这个图表,同样是聚焦在政府,核心是政府的简政放权,简政放权之后用来做什么呢?他所采取的措施目前来看主要集中在这样两大块。投资方面,一个你可以理解为走进来,引进外商。第二个,要把投资走出去,对外投资。那么我想自贸区的核心其实是走进来,因为我们中国政府要提供一些优惠的政策引进外资,这是核心。对外投资我想只是引进来的一个溢出的效应,这些企业进来之后他所生产的产品怎么办?他也要出去嘛。除了服务咱们中国的国内市场,他也可以走向国际,所以企业境外投资是自贸区里面外商投资的一个溢出效应。


 1、外商投资法律业务


那么就外商投资引进来说,政府的一些举措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市场准入, 大家可能已经听过好多遍了,比如现在就是一种准入前的国民待遇加上负面清单,那你中国律师你就要知道这些负面清单具体是什么内容?凡是负面清单上面的,你可能就需要进行核准而不是备案。负面清单之外的一般都允许你进来,备案就可以了,与市场准入相对应的法律咨询服务。


二是商事登记,政府对企业的登记,不管是设立登记还是注销登记都会有一些简化的程序。中国律师你也需要知道现在政策是什么,一个外商进来,要设立一家企业,他的登记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后续不运行了他要退出的时候要进行注销,是否还像原来那样?一些注销的程序都在变化,政策在变。


第三,进来之后投资项目的管理,目前的核心就是备案制,这是相应的外商进来我们可以提供的服务。当然这些服务我想他主要表现为非诉讼类的、咨询类的一些服务。


那么对外商进来这块,我另外想补充的是中国目前正在研究起草一部法律叫《外国投资法》,就是把原来的所谓三资法律慢慢它摒弃掉,合成一部法律,叫《外国投资法》。目前还在起草当中,我们可以关注他。这个立法有一个新的内容,就是今后外商进到咱们中国投资会进行国家安全审查,这在之前可能没有。大家知道我们中国的企业走出去,比如说到美国去经常会面临所谓国家安全审查,这一关没有过,就不准进入市场。


那么反过来也是这样,咱们中国进一步对外开放,我们通过制定《外国投资法》,会增加一个这样的条件,外商来中国进行投资也要进行一个国家安全审查。这是提醒大家注意的一个新的动态。


与外商投资相关的争议解决,外商进来之后发生争议怎么办?我们通常都会约定仲裁。比如之前韩国发生的安城公司和中国的地方政府发生的投资争议,他要投资一个高尔夫球场,当时约定的土地租赁大概是一个什么价位,后来由于中国整个宏观政策的变化,土地价格变了,地方政府不能够履行他的承诺,后来产生这样一个争议,提交到了ICSID投资仲裁国际机构去进行投资仲裁,当然最终中国政府赢了。


如果你能够进入这样一个案件,我想后面的话就不用说了。机会只给有准备的人,前面两位都分享到了。这是引进来的时候会发生的争议解决的法律服务类型。


2、对外投资——自贸区外溢效应


那么他的溢出效应就是投资之后你要走出去对外投资话的呢,他会有一些什么样的相关服务,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他的溢出效应的一个具体表现:我们以深圳为例,因为深圳很多方面都走在前面,以下这个案例也来源于中山大学教授跟我分享的东西,他说处于深圳前海片区的招商局集团按照“前港中园后城”的模式投资,中期进行了园区建设,后期就到附地进行城区的建设,通过这样一种模式先后在全球布局了29个港口。招商局走出去是这种模式,不仅在国内在国外也有他们的自贸区,他们建设的结果肯定是有一些货物要出口,出口通过什么方式呢?一般是走海运,所以对港口的需求会大大增加。招商局针对这样一个溢出效应就增加了港口的供给,全球布局这么多港口,这样可以为他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第二个例子是处于深圳南沙片区的,也是招商局与港口进行合作,还和迪拜机场自贸区都签订了合作备忘录,推进沿线国家通关通检互认,这是围绕自贸区相关的东西所外溢的。


另外也有数据表明截止2016年底深圳的横琴自贸片区走出去的企业有56家,其中境外投资的有39家,走出去除了境外投资,还有货物出口,国际贸易也算是走出去吧,他的溢出效应是比较明显的。


我们看到深圳这个模式,来比较一下中国湖北自贸区未来肯定也是这种发展的方向,通过政府的一些简政放权吸引外商来投资,他们产品在对接所谓一带一路,向这些沿线国家出口、投资,相关的法律服务自然而然就会有了。


对外投资相关的法律服务我大概总结了这么几个方面:


一个是对投资目标国法律环境尽职调查,这就是你可以做的事情。投资目标国法律环境的尽职调查,很多投资对外失败的一个原因就是不了解当地的法律,我们可以满足他这种需求。比如他投资到马来西亚,我也不懂马来西亚的法律,怎么办呢?可以合作。具体框架你了解,具体要做的事情可以和当地的律师进行合作。


第二个方面就是合规尽职调查,这个合规与第一个法律环境有一些重叠的部分,我把他单独拿出来,是因为目前这一块显得越来越重要,尤其是在上海那边,这个业务比较多,湖北目前还没有显现出来,但是今后有可能是存在的。合规的尽职调查着重表现在反洗钱,我们都知道境外投资意味着钱出去,那有没有这种洗钱的嫌疑,会不会遭到当地机关的反洗钱的调查,这都是潜在的一个问题。


以及国际制裁与禁运就是所谓的出品管制和反商业贿赂,我们以出口管制为例,前不久就发生一个中信公司被美国出口管制,因为他把相关的产品出口到伊朗,美国可能把伊朗列为黑名单,不允许向他出口一些很敏感的,包括技术之类的产品,中信的产品有一些零部件来源于美国,他的供应商在美国,那么他如果把零部件组装之后的产品再卖给伊朗进行间接出口就违反了美国的出口管制。因为这个事件中信被美国相关机构罚款11.9亿美元。但是去年中信公司已经和美国的司法部和商务部达成和解了,同意支付11.9亿美元,因为这个事实调查没有办法否认。所以说我们作为律师在之前能够给他这样一些预警跟提示或许可以让他减少或避免损失,这是相关的业务。


第三个是公司的架构,比如说我想去美国投资一个项目,是不是直接在美国投资设立一家公司,或者直接在这个国家设立一家公司呢?不一定,这个公司架构是与税务筹划紧密相关的。现在很多国家都会选择去第三国成立一家所谓的中间控股公司,然后再去投资目标国设立一家公司,这从税务的角度来考虑怎么样去减少税收成本,这也是咱们需要考量的。


第四个是税务筹划,在这一块可能有律师专门做这一块的,但是能够供给这一块的实在太少了,包括投资阶段的税务筹划,就是跟公司设立有关,你怎么帮助他去设计一个公司架构,投资运营阶段的税务筹划需要资金进行融资,你可以建议他以一种什么方式来融资,是股权融资还是债权融资?这里面会涉及到一些什么样的税收的法律问题,以及后续要通过什么方式注销退出,这个退出跟税务之间又有什么样的关系?很复杂的问题,我们这一块其实还蛮需要。


刚才郑律师有讲税务法市场本身很大,专业性比较强,如果你能够提供国际税法方面的法律服务,那真的是高端尖的人才,这一块需求我觉得还是蛮大的。


第五个是投资争议解决,这个大家也都听说过,境外投资,投资仲裁的,你对这一块也要熟悉和了解。


金融开放相关法律业务


再来看自贸区政府简政放权是为了什么呢?要促进金融开放嘛。那么金融开放有哪些相关的业务可以做呢?


我目前想到就是融资咨询。金融的一个核心就是怎么去融资,具体来看,一个动产融资,我们之前比较传统,都是不动产房屋进行抵押,动产融资在今后会越来越多的进行运用。还可以进行知识产权的质押,信贷资产的证券化以及企业境外上市和融资租赁。目前融资租赁是我们自贸区一个新的业态,怎么为他提供相关的服务。比如说外资银行到中国来设立一家分行,或者跟中国的中资银行进行合作,以及允许民营资本进入行业,这都是属于金融开放的一个具体表现形式,都会滋生出一些相关的金融法律服务需求。


创新驱动相关法律业务


这是湖北自贸区增加的一个新的功能,为什么湖北省会增加这一项呢?我在想这可能跟咱们湖北这个地方有关,因为湖北武汉的高校特别多,数据显示武汉有42所高校、100多万在校大学生,高校学生就是一种创新的主体。


改革开放初期很多学生都是孔雀东南飞,那么现在我们要留住人才,湖北省基于现有的条件就增加了这样一项政策,要进行创新驱动。


那么与创新驱动相关的业务我可以想象到的大概有这样一些方面:比方说到境外去申请专利和注册商标,传统业务一般都是在国内,那么像我们企业要走出去,包括外贸企业对外投资的,他可能在走出去之前要做一个国际的商标注册或者申请境外的一个专利。也可以涉及到国际知识产权许可合同的起草和修改,因为有些外商投资的东西可能就是知识产权。比如刚才蔡律师提到的华创会,就是海外的华人回国来寻找投资机会,他们带回来的主要是技术,他们和你来合作,用技术来入股,用技术来投资,这里头就会涉及到一个许可合同的问题,有没有能力去帮他起草这样一个合同和进行相关的修改?当然这里头可能有英文版本的,对语言的要求也是在这,以及相关知识产权争议的解决,这个可能只是冰山一角。产生争议之后再去国外参加一些涉外的专利诉讼或商标侵权,这种案件虽然只是冰山的一角,但还是要做好准备,万一有了呢?


再一个就是了解新的人才政策,看起来跟法律似乎没有太大关系,但我认为作为一名律师你也是需要了解的。所谓创新主要是人创新,怎么去引进这些人才?目前湖北在这方面的政策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有哪一些吸引人才的政策?你在为公司提供咨询的时候如果你知道这些,会让你的客户感觉到你的专业,不仅仅聚焦法律问题,还知道与他相关的一些问题。当然还要与创新还有劳动合同相关。引进人才,公司要用人嘛 ,劳动合同可能会越来越多地具有涉外性。有人看起来是华人,可能他已经是美国人了,那么你们签订合同的时候,他具有了涉外性,也不是传统的劳动合同,他可能还会涵盖到竞业限制,因为涉及到知识产权。如果哪一天你不干了,去他的同行了,对他肯定是造成一种竞争了,这就涉及到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的起草,这都是围绕劳动合同相关的可拓展的部分。这是创新驱动大概衍生出的法律需求。


国际离婚与继承


可以涉及到法律事务的方面,我想可以涉及到跨国的离婚和继承,感觉不是很接近,事实上我觉得他可能会产生,因为我们要吸引人才,人才会有一些跨国的流动,回国投资就会产生一些相应的婚姻纠纷以及继承纠纷,这些也可以作为咱们一个主攻的方向。这类案件今后可能也会越来越多,这我就不拓展开了。有的离婚案件标的额也非常大,涉及到分割财产的时候,可能一个人才在N家公司有股权 ,分割财产价值有时候估计也非常大,继承也是这样的。个人财富积累到相当的程度了,与相关财富传承的规划也会引发这样一类法律需求。


国际争议解决


关于国际争议的解决,虽然他很少发生,但是一旦发生之后也是所谓的高端业务,包括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婚姻与家庭这些纠纷怎么去解决。我们说的仲裁和诉讼大家比较熟悉一点的,那其实我个人认为今后我们的需求点倾向于和解和调解,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无论你是仲裁还是诉讼成本是不是都很高,一般我们在学校学的时候说仲裁一裁终局,可能会比诉讼成本低一点,有的也不尽如此。到国外去仲裁,他的仲裁员也是按小时收费的,代理律师也是按小时收费的,他的成本不一定会低。


我想提两点,一个是和解的专业化,你怎么去帮你的客户达成和解协议也是需要技能的,和解协议的达成不是简单的妥协,你说30%,我说50%, 最后折中40% , 你的依据在哪里?和解的背后需要做大量的研究调查工作,你要知道谈判对象的背景信息,你要知道针对这样一些案件的案例、立法的规定。如果去诉讼,如果去仲裁,会有什么结果,你要做一个预判。在这种基础上再去跟他谈和解,你就具有了这样一种砝码,可以促成和解的达成。


和解会要求专业化,那么调解也是这样的,调解也需要专业化。跟国内通常看到的法律诉讼阶段会有差异,据我所知,在国际层面上,有些律师会去做调解员,调解员是律师,A和B两方当事人他们都有各自的律师,他们双方都站在法律的立场互不相让,没办法妥协怎么办?请调解人。这个调解人可以是律师,并且那个律师也是按小时收费的,对调解人的专业需求非常高,不仅要懂相关的国际规则,还要知道双方的专业需求,知道哪一个点是双方共同利益所在,才能够帮助双方达成调解。所以我觉得调解也是会呈现出一种专业化的趋势。


当然后面仲裁国际化,包括国内机构仲裁规则国际化,包括中国的律师能不能走向国际,可能聚焦比较多的都是非诉讼业务相关的法律咨询,这一块是关于争议解决的。


我个人认为在前面的非诉讼阶段,比如说进行境外的合规调查,包括法律环境的境外调查都需要当地律师进行配合,诉讼也要到国外去进行一个承认跟执行一个法院判决 ,或者去调查他的财产都需要当地律师的配合,我们不可能做到熟悉每一个国家的法律,并且你也没有这种资质,只有中国的律师执照。


但是仲裁这一块我觉得你可以做到不用跟其他国家的律师合作,你可以自己走出去。你做国际仲裁,因为他没有国界,因为他适用的是国际规则,他对律师没有国别的限制,我是中国的律师,我可以到美国去做国际仲裁的业务,只要你懂相关的规则。所以我觉得仲裁的国际化是真正做国际业务的律师能够达到的一种境界,就是不需要与当地律师合作,独立去完成,顶多带上你的助理。但是其他方面包括诉讼方面或者是非讼方面都需要与当地律师进行合作,这是我讲的国际争议解决,主要就是这样六个方面。


我的分享就到这,大家有什么问题,我们可以进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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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 方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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