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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创新湖北与知识产权”研讨会会议干货

2017-12-19 智善法律新媒体 智善


研讨会主题发言环节由湖北省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彭学龙主持。


(杨红菊)


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三处杨红菊处长结合知识产权条法司的工作向大家分享了知识产权领域相关立法的动态和进展,尤其介绍了大家都关心的《专利法》的立法进展。《专利法》的立法工作经过了四年的曲折终于在今年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目前专利法的实质内容审查已经结束,现正在由法制办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相信《专利法》进入立法程序指日可待。在提到立法问题时,她提出了两点,首先就是要立足中国国情,坚持问题导向;其次,要具有中国特色和世界水平。中国的电子商务不断取得了新的发展,特别是在电子支付这一领域走在了世界前列,这就需要我们做好这些领域的立法保护工作,尝试拿出自己的解决方案,让立法也走在世界前列。


(程浩)


紧接着,湖北省知识产权局程浩副局长向湖北省知识产权研究会表达了感谢,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湖北省知识产权领域取得的发展和湖北省知识产权局今后将要重点推进的工作。一是建立湖北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二是以省政府规章的形式制定湖北专利奖奖励办法;三是做好党政领导干部专利知识培训工作;四是健全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将专利违法行为纳入全省社会信用信息系统;五是完善专利投融资、风险补偿机制。


(张宇)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张宇博士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与知识产权战略、创新湖北与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湖北中心服务创新湖北三个方面谈了个人的思考,并针对如何将湖北省建设成为创新活力足、质量效益好、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知识产权强省提出了下列建议:一是要完善创新体制,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二是提升创新质量,促进知识产权由大到强;三是优化创新环境,全面从严保护知识产权;四是挖掘创新效益,加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


(杜利)


武汉光谷北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杜利总经理以《北斗要发展,创新是关键》为题向参会人员介绍了北斗近年来的发展以及取得的成就,并分析了湖北发展此项技术的优势与劣势,对我省北斗产业的发展创新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政策上,强化产业的统一领导和规划,出台针对性的扶持政策;二是技术上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运用;三是应用上,加大政府采购的使用力度。


(曹新明)


湖北省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长、湖北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曹新明教授向参会嘉宾表示了欢迎,并向大家总结了今年中国知识产权界发生的十件大事。一是,十九大对知识产权给予了高度关注;二是人工智能带来了新的机遇;三是,最高法院对乔丹案和广药集团与加多宝之争的审判;四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五是全国设立了十个知识产权法庭;六是美国启动了对中国的“301”调查;七是《民法总则》正式生效;八是《民法总则》的通过;九是药品专利保护期补偿制度的建立;十是对地方著名商标认定制度的审查。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而值得关注的事情不只这几件,还有药品试验数据信息保护制度,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和“索洛信封”、创意登记制度等其他值得关注的大事。知识产权的保护是一项不断变化发展的事业,知识产权的研究应当是无止境的。


(会场)


湖北省知识产权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黄玉烨主持了研讨会的第二环节。


湖北省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理事长、湖北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华向参会人员介绍了2017年湖北省知识产权征文与评奖情况的说明。湖北省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17年第二届湖北省知识产权征文以“创新湖北”以知识产权为主题,向全国知识产权界征稿,此次征文分为学术组和实务组,学术组共收到征文109篇,实务组共收到征文33篇,共计142篇。其中,版权类的论文51篇,商标类论文22篇,专利类的论文28篇,知识产权其他热点的问题论文总共41篇。这次征文受到学术界和实务界的大力支持,取得不错的成绩,除了题材的多样性,理论的深度、广度,实务的现实和生动性之外,佳作纷呈,为繁荣知识产权学术研究和实务探究,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具有极强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湖北省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理事长、湖北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研究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武汉大学教授宁立志向参会人员宣布了2017年湖北省知识产权征文比赛获奖结果。其中,湖北若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湖北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杨涛撰写的《我国知识产权法中停止侵害救济方式的司法适用》一文获一等奖,湖北得伟君尚(湖北自贸区武汉片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湖北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曹剑刚撰写的《一部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竞争机制的法律——新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评析与适用》一文获二等奖,湖北山河(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巧撰写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实践分析》一文获三等奖。


研讨会的学术研讨环节共设四个专题,一是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建设,二是知识产权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三是品牌建设与商标保护,四是专利运营与专利保护。


专题一由湖北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何华主持,本单元围绕“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建设”这个主题展开研讨。


(张浩)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张浩审判长以《湖北省知识亲驻审判体制机制建设》为题向大家介绍了省法院在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方面所做的各项工作,总结了近年来省高院在开展“三合一”工作中取得的成果:推动“三合一”工作不仅有利于统一司法标准,提高审判质量,更有利于优化审判质量,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效益和效率,也有利于知识产权审判队伍的建设。


这项工作也存在着以下不足:一是刑事、行政案件数量比较少,类型单一;二是管辖标准不统一;三是刑事取证比较困难;四是法律适用标准难以掌握。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开展离不开有理工背景的复合型人才,更需要发展专家库制度,保证审理过程中的中立和客观。


(何震)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院长何震在发言中说到,知识产权的审判具有一定的技术性,这需要审判人员长期的积累,而法院的审理队伍也需要不断地流动,这样才能保证审判工作的中立和客观。日益发展的技术也对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能力要求,从事知识产权审判的法官应当在工作中不断学习新的知识,提升业务能力。


(詹映)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助理詹映副教授对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置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一是关于知识产权法院的布局问题,目前我国只是设立了知识产权法庭,只是“3+10”的布局。知识产权法院的布局应是多地,而不应当局限于北上广,中西部地区也要相应地设立。二是关于设立知识产权上诉法院的问题。建立知识产权上诉法院以实现知识产权审判的统一化、权威化。三是三审合一的问题。目前的三审合一呈现出了下合上分的问题,这将难以真正发挥三审合一的作用。这需要进行最高院进行顶层设计,以促进三审合一工作的顺利推进。


(胡相龙)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一级法官胡相龙以《我国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建设探讨》为题,谈论了四个问题:一是我国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改革的发展概况;二是我国知识产权三审合一模式评判;三是域外知识产权法院的借鉴;四是我国知识产权法庭试点的评析。他认为,我国知识产权试点工作中存在着三审合一的审判模式没有实现,知识产权的刑事案件并未纳入知识产权法庭的管辖范围。知识产权二审案件的审理法院不统一,不利于保证司法公信力。针对这些问题,他认为知识产权法庭应当实现内部的三审合一,适当增设知识产权法院,同时建立知识产权上诉法院,加强审判队伍建设,提升审判能力。


(宁立志)


专题二——知识产权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由湖北省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理事长、湖北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宁立志教授主持。


(刘华)


湖北省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理事长、湖北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刘华教授以《中国高校知识产权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加大与展望》为题作了主发言。


刘教授认为,目前知识产权学历教育已经进入了实质性的发展阶段,形成了三种培养模式,一是传统的在法学之下,形成了知识产权学历教育体系。二是交叉培养模式,在管理学、经济学、政治学等其他学科之下建立高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三是相对独立的模式,在单一的培养体系里建立相对交叉的独立的知识产权培养体系。


知识产权教育在发展中呈现出来的问题如果单纯依靠传统的法学理论和方法是难以解决的,必须要结合社会学、理论学、政策科学和技术科学等其他理论来制定多元化的解决方案。知识产权学科在传统的法学科下是三级学科的地位,在知识产权政策下是二级学科。但知识产权仍然显示出了极大的不适应,经常显现出可能被边缘化的危机和风险。在目前找不到一个合适的体制时,我们应该采取包容的态度,在庞大的体系面前相互同情、宽容和尊重,而不是排斥和挤兑。知识产权需要在经济学、政治学、管理学等其他学科之下找到自己的学科点,积累资源,做好理论准备,以促进知识产权成长为一级学科。


(严永和)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严永和教授认为知识产权学科的本质是一个复合型的学科,从目前来看,知识产权需要具有理工科背景的复合型人才。而知识产品创造出来后,又涉及到产品的营销与产品的转化,这还需要知识产权人员懂得管理和营销。但从目前来看,知识产权学科人才大多数都是法科背景。而知识产权的长远建设需要法科、理工科、管理学、经济学背景的复合型人才,并从这些学科中吸取营养,而这需要长时间的磨合。


(孟奇勋)


武汉理工大学孟奇勋副教授认为知识产权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应当从本科阶段做起,有条件的学校应当结合自身特色开展知识产权本科教育。目前大多数学校的知识产权人才只是法学人才培养,可能通过建立知识产权实验室的方式或者与服务机构开展专题的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来培养知识产权的实务型人才。在课程建设方面进行复合型人才的培养不应当只是单单在知识产权学科下加入简单的经济学或其他科学,而应当充分发挥学校的特色,并扩大这一特色,将这一特色运用到知识产权的人才培养中。


(肖志远)


湖北省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肖志远副教授结合当前“一带一路”的社会背景谈论了知识产权的学科研究。知识产权本科阶段的教育要以本土的法律和本土的法律服务技术培养为主,同时兼顾国际需求。硕士阶段要进行差异化、重点指向的培养,围绕一带一路的国家投资所需要的法律服务来进行。


宁教授在总结这一专题时指出,不同学科之间不应当是表面上的沟通,而应该实现实质意义上的融合。


专题三——品牌建设与商标保护,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徐翠主持。


(冯雅婧)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冯雅婧法官以《商标权之诉与不正当竞争之诉的分合审理》为题,以所办理的案件为切入点,阐述了《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之间的关系,并指出在审理二者在同案起诉时的判定准则对于法律规范上的竞合,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提起诉讼,不能同时主张。对于被动侵权行为有数种侵权行为组成时,在这种情况下分合审理都可以,但是要考虑诉讼的效率同时兼顾当事人的意见。对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能否单独适用的问题,依照最高院的观点,在严格把控其适用标准的前提下,可以单独适用。


(喻瑛)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喻瑛以《知识产权权利边界与权利冲突解决之原则精神——以蔡林记商标侵权案例为蓝本的实证分析》为题,重点分析了权利的外部冲突以及解决外部权利冲突的原则:一是明确权利边界,以善意保护原则明确权利冲突;二是考虑公共利益的影响,强化侵权人的责任,考量权利救济的经济成本。


(李士林)


华侨大学知识产权中心主任、法学博士李士林以《新时代企业品牌与区域品牌战略》为题剖析了泉州的品牌建设之路,并提出了品牌建设的建议。品牌建设中既要重视宣传工作,也要重视宣传的内涵,并且大力发展核心技术。他在总结中也说到,“对于品牌来讲,商标是影子,商誉才是实体,踏踏实实把产品做好,才能把品牌做大做强”。


(曹剑刚)


湖北得伟君尚(湖北自贸区武汉片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湖北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曹剑刚律师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的得与失》为题,探讨了新旧法关于一般条款的规定,竞争关系与竞争行为的正确区别,法条的适用等其他问题。他认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市场竞争行为的规制,不是管得越多越好,而应该是鼓励市场竞争,让他们自由的发挥作用。此次的修法结合了中国特色,普法重于执行,法律只有实施之后才有生命力。


专题四——专利运营与专利保护,由北京天达共和(武汉)律师事务所主任、湖北省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理事长刘兆君主持。


(俞鸿)


武汉开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合伙人俞鸿以《创新科技型中小企业转型过程中专利布局保护》为题,针对不同行业和不同转型方向的中小企业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中小企业在品牌转型过程中要依据多技术方案来布局,建立产品本身的多技术方案或者是与产品相关的多技术方案。二是针对中小企业产品服务的转型,除了自身需要多技术方案外,还需要向中小企业的下游延伸技术方案,相对而言就是产品不同运营场景的技术方案的专利申请。三是若企业的转型是基于技术解决方案和产品共同的转型,此时就需要要向企业的上游和下游共同延伸,除了建立产品企业自身的核心保护池,还需要向上游形成一个储备或运营池。企业应当依据不同的转型方向和要求,形成不同的专利布局或专利池,为今后的专利运营打下基础。


(杨斌)


北京天达共和(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湖北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杨斌针对俞鸿的发言谈了个人的感想,他认为企业在创立之初研发人员对专利没有足够的认识,而专利布局究竟是由研发部门主导还是法务部门主导上存在着十分混乱的现象,这就需要有专业人员或者机构来完成。专利布局并不存在一套放之四海皆行之有效的方案,需要依据不同的公司来进行有特点的专利布局。


(杨涛)


湖北若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湖北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杨涛也针对中小企业的专利布局问题谈了个人的感想,他认为专利文献在专利布局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企业专利布局的早期实际上就是对专利文献进行检索和分析的过程。企业专利布局的各个环节都离不开对专利质量的重视,企业要根据战略选择、市场环境、产品特点来进行专利布局作为律师不应当只注重专利形成之后面临的问题,更应该重视专利形成之前的阶段,尽可能地减少和防范一切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覃波)


武汉斗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知识产权总监覃波结合斗鱼的发展历史分析了专利对中小企业的重要性。专利在斗鱼的战略转型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斗鱼采用以法务统领知识产权部门,协调整个财务、市场和研发的方式,把好的专利创意落实为专利技术方案,并对专利的运用作了相应的规划。首先对专利进行分类的精细化管理,在专利申请过程中有标签性的建立自己的数据库。通过打造专利加开元的方式,将互联网行业领先的原代码技术开发出去,让更多人了解这项技术,形成自己的开元协议,把技术的许可方案融入其中,在推广过程中结合自身的专利形成专利释放的标准。


随后主持人刘兆君对此次研讨会作了总结,“今天的会议精彩纷呈,碰撞出了思想的火花,为参会人员开阔了思路。”


2017“创新湖北与知识产权”研讨会落下帷幕。参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研讨会是一次精神大餐,是一桌学术与理论盛宴。此次研讨会聚焦知识产权领域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众多学者、法官、律师通过交流与探讨,为湖北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智慧和经验。会议虽然结束了,但参会人员却意犹未尽,他们纷纷对明年的研讨会表示了期许。







文字 | 伟娜

终审 | 文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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