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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8 智善团队 智善

分享嘉宾


李涛律师,维力律师事务所书记、合伙人,致力于交通、房地产、金融保险、公司治理方面实务工作,湖北省律师协会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省律协青工委副主任、楚天交通广播FM927、FM1078嘉宾主持、湖北省AAA信用律师等。




互动嘉宾

邓君律师,湖北维勒律师事务所主任,曾任法院法官助理,2013年创办微信公众号“百姓律师”(现更名“维勒律师”)。




主持人




王露律师,硕士,执业于湖北松之盛(襄阳)律师事务所。首先提出“8090青年律师”这一概念,倡议青年律师“在互助中前行,在前行中互助”,组建8090青年律师微信群,提出“分享、共建、互助、共进”理念。


在互助中前行,在前行中互助


李涛:某天我看到关于共享经济的一篇文章,说共享经济有以下特点:轻,共享经济是轻资产,是利用既有的资产盘活后利用使用权开展业务的方式,律师业未来也是应该是个轻资产方向,资金的投入不再看重装修,购买办公室这些方面;体验,以前是强连接的人之间做生意,以后软连接间的人也可以做生意。律师的客户来源越来越看中弱连接;去中心,每个人自己都是中心,信息充分对称,中介将会逐渐消失。律师自己如何成为中心,是我们要思考的;按需经济,资源配置更合理,按照每个人的需求开展经济活动,律师能否找到客户得需求;信用经济,每个人的信用将被放大,没有信用将无法做生意,律师本身是个信用高的行业,未来如何充分利用信用是值得思考的这段关于共享经济的表述,值得律师好好思考,好,话题回到今天本身:

一、 律师个体到律师团队演变





李涛:不久前我看了君合律所的一本书《律师之道》,君合的主任肖微律师(号称中国个人创收最高的律师)开篇把律师从入行到成熟做了四个阶段划分。律师入行一到二年锻炼的是法律研究能力,三到四年锻炼是法律分析能力,五到六年是法律的判断能力和组织能力,七年之后是知识的补充能力和业务的开发能力。肖主任是从律师发展的个人角度谈的问题,对我的启发很深的是,他说明了律师个人最根本的技术是对法律的研究、分析、判断这三个能力。


我们认为,从律师个体拓展到律师团队,除了三个能力因素外要再加上技术化、专业化和商业化。技术化对应的关键词是工匠精神,专业化对应效率,商业化对应传播。工匠精神很好理解;专业化为什么是效率的问题呢?比如一个房地产律师和一个非房地产律师起草一份房产开发合同所需的时间不同,专业律师有准备好的模板,熟悉法律条款,而非专业律师可能需要重新查询,所以给客户带来的体验以及服务的效率是不一样的;商业化是律师个体在技术与服务好的基础上解决知识传播和商业化运营的问题,后面我们再展开。


邓君:我来说些我们的实践。大家认识我们可能是因为我们的公众账号:维勒律师。关于法律产品,我想说定位问题。法律产品的受众有老百姓(非法律专业人士)也有法律专业人士。不同定位产生的分发渠道和内容都会有差异。比如我们做了两个账号,一个是维勒律师,是服务号,是针对老百姓的,每月只推送四次,不会对客户造成骚扰。另外一个和律所同名的账号是给法律人士看的,每天都可发布文章。再说分发渠道的选择,除了微信,其他的还有比如今日头条、喜马拉雅电台等,这些受众主要是普通老百姓的平台,适合做普法类文章的分发。给专业人士阅读的文章,如果选择垂直行业的app,比如无讼阅读效果会好很多。针对老百姓的内容上肯定要针对热点且偏娱乐化。给法律专业人士的要干货,精简,因为法律人士阅读量比较大,否则不会有很好的传播效果。



二、律师服务的商业逻辑



李涛:前边说到律师团队与律师个体之间最重要的区别是在于商业性,律师团队服务的商业逻辑在于:律师团队经过法律研究、考虑了市场因素结合团队文化研发出法律产品,客户购买法律服务产品后,需要律师团队来执行(服务),服务是要考虑客户体验的,好的产品与好的服务形成好的体验从而形成团队品牌溢价,品牌会带来利润与口碑,口碑可以进一步增强客户体验,利润能够保障产品的迭代升级,循环促进体验与品牌。这是个循环与可持续的过程,一个团队只有形成上述循环才能长期发展。这个逻辑是很多人忽视的,没有这个逻辑基础,团队建设就没有了意义。



三、法律产品解构



李涛:我把话题拉回到产品。看图分左右:产品设计和产品表达,以苹果为例,苹果是个工业化产品,它和法律服务产品的区别在哪?苹果看过用过就知道好坏,法律服务的产品无形,不能直观的反映出好坏优劣,这就需要我们在两个方面打造法律服务产品:一个产品推出来要确定商业模型,是和媒体合作、和机构合作、和政府合作、和商业协会还是和行业协会合作?商业模型重要的因素是盈利模式和核算成本。成本是渠道上、推送中、还是服务过程中的?产生的利润是否足以覆盖成本?比如传统的做法:与交通大队合作,到医院给病人发传单,与妇联和劳动部门合作等。每种合作方法的成本和产生的案源质量以及利润是有一定特征的。比如我们和电台进行了十多年的合作,约定我们不收电台的出场费和嘉宾费,电台不收我们的广告费,通过电台宣传寻找潜在的客户。规范指引是找到平台和渠道后,把该领域内的案件的实体和程序的方法归纳清晰,研究透彻。我们团队可能是湖北最早建立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规范指引的团队之一,那个时候还没有系统的交通事故赔偿法律体系,我们的规范指引做到了行业的前头,法院的前头,做到了整个司法实践的前面。2014年,湖北省律协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规范指引》就是在我们团队内部规范指引的基础上修订出台的。


法律服务产品的表达很重要。法律服务产品很隐性,外观看律师好像是一只笔一张纸就可提供服务,没有付出太多成本或投入。最近几年天同无讼、iCourt做了一些普及培训工作,诉讼案件外观外表全行业提高了整体水平。法律服务产品的外观化表达需要做一些流程规则,比如与客户接触的规则、内部办理时间节点的规则、文件制作的规则、和客户之间文件交接的规则、对客户收费和报价的规则。



四、法律产品表达工具



李涛:第四张图讲法律产品表达工具。工具有五大类:案件要做服务方案;方案要有图表;每个案件(诉讼、非诉)涉及到的依据索引;类似案例的比较、数据分析;特别重要的案件我们要做模拟法庭。服务方案我们要做到事实严格,法律分析、律师意见、报价;图表要有事实图、关系图、程序图和焦点图;索引要有法律法规、解释规章、案件当事人、标准和规范。


邓君我想说产品表达对于律师规范个人办案流程、工作是很有帮助的。另外,怎么让客户知道也很重要。我们维勒律师公众号会给我们每一个签约客户一个邀请码,客户输入邀请码就可以看到整个办案流程,可能没有李涛律师的完善。
李涛对于流程和方法工具的使用,有人会说成本问题和习惯问题。我们团队花了两年时间来习惯。有的案件金额较小,是不是有必要?我想对于团队建设来说,客户是分层的,一个团队不能把客户全部都覆盖到,我们认为这个方法可以用在我们团队针对的客户群。
邓君李涛刚才说的问题很实际。案件金额很小,是不是有必要实行上面的流程的确是个问题。但要更优化服务,树立更好的口碑,一些基本的动作还是要有的。再简单的案件都有基本的数据、基本的图表,如果你展现给客户,他们会觉得惊喜。尤其对于在意律师价格的客户,他们会觉得物超所值,可能还会推荐给朋友。你的基础工作做得越好,所获得的价值越最大化。自身如果想把法律服务做到极致,当事人都觉得发指,才能得到更好的溢价,当事人也才有可能在朋友圈传播,带来二次收益。


五、数据在产品、知识管理、客户间的媒介作用


李涛:一旦形成产品后,怎么推送给客户呢?我们用一张图表示。这涉及到数据在产品知识管理和客户间的媒介作用。从上到下,从左到右。图左边展示的是,把客户的表面证据以及自己收集到的证据首先经过软件把纸质文件变成电子文档,这是数字化过程。然后推送到硬件,到云端,再通过屏幕显示或装订成册的方式推送给客户。早期我们用北大法意作为案例的管理软件。因为移动端的问题,我们改用金助理。金助理有案件的管理分享、工作日志记录以及案件存放,协同软件解决内部沟通问题。过去办案会把案件材料复印N份,有了协同软件,全部扫描到协同软件,所有案件管理的人、所有配合的人,承办和主办都能看到。早期比如中伦是自建硬件服务器的方式,云存储技术的发展令使用云服务器的成本很低了,现在我们用购买云服务器的外包方式解决。


存到云端后,就可通过屏显如电视、投影或装订胶印的方式给客户,这是从左到右。同时还有从上到下。有了云端、系统办公方法、案件管理体系,加上我们自己的纸质资料如案例集、理论文章、书集,加在一起会形成我们律师的办案的数据,从个案到宏观行业。这样的数据促使我们做知识管理,可以研究一个案件的焦点问题是什么?是对法律的理解和整合应用问题吗?之后会形成知识管理成果。知识管理成果一可以用在对团队律师进行内部培训;二可以用来升级、迭代团队法律服务产品;三可以用来传播,除了传播到潜在客户,也可以传播到正在服务的客户。看图,推送的过程形成了上到下的流程。因为电子化、数据化原因,一个案件办完后又会形成新的知识管理,帮助律师更好的服务,同时产生产品迭代,传播良好的口碑又能影响客户。这就是数据、产品在知识管理的媒介活动。在此过程中,数据和知识管理的关系体现的很清楚。



六、知识管理体系的建设



李涛有了数字化、知识管理怎么做?回到前边肖主任说的法律研究,互联网+时代,法律研究怎么做?图的左边是通过购买、搜索,低成本的收集数据。右边是分析、专业化的分类、划行归式,形成标准化。数据库是这四条虚线中间的部分。我们认为数据库的第一层次是法规库、案例库、标准库、范本库、媒体库。什么意思呢?法规库包括法律、地方法规、规章、司法解释、行业规定、审判精神、知识文件。案例库应该囊括地方法院、最高法院的案例。案例库已经通过最高院的裁判文书已经打通了。此外,还有很多做案例的商家。标准库容易被忽略,包括强制标准、推荐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很多案件涉及到标准问题。我们做交通案件中会遇到车辆问题、质量问题、安全问题、车辆类型的划分问题,都涉及到标准。范本库是对某个行业、领域的反复使用的文本的总结。中国第一批做PE的律师,所有的文本都翻译自网上来自国外。因为那时国内没有PE投资和股权投资。做股权激励的也是。所以有些语言习惯、行文风格会让人觉得奇怪,这涉及到范本本地化的问题,怎么把翻译的语言变成大陆的语言、行业的标准语言。媒体库,就是媒体上面的文章。


第二层次是电子案卷。我们自己办的业务(诉讼案件、非诉案件、交易案件)也是很重要的库。我们自己琢磨过、研究过、采取过交易模型和架构、成功过的案件,电子化保存后我们随时能够备查;做案子过程中还形成了第三个层次数据库:法律备忘。个案、类型化案件的争议点问题、热点问题、知识体系化运用问题都会形成备忘。君合、金杜的备忘就分为内部备忘和可发表的备忘,他们很强调律师重要的工作之一是做备忘。库、电子案卷、备忘的材料结合形成了知识管理体系。虚线外面的最上面是做法律研究,下面左侧的黄色的圈是做法律分析,右侧的圈是做法律的判断。研究、分析、判断是律师在数据库体系中知识管理的劳动的过程,符合了肖主任的表述。


邓君:涛哥(李涛律师)讲的知识管理和协同问题我有很深的体会。协同体系我们用的是明道,普通的协同体系,但能够很好的进行知识管理。明道系统里有个知识树可以很好的对知识进行分类汇总。案卷电子化,进行协同办公是很好的方式。如果是以团队的方式对外进行法律服务,我的建议也是使用OA系统,这对自身的法律服务是很有帮助的。


第二个是数据库的问题。标准库这一块我们接触的类型要少些。对于强制性规范,如果不是相关行业的专家不是很清晰了解。如果每一个案件都按照数据化管理,无论是自身成长还是对外展示都有很好效果的。标准文库尤其是范本库,除了自身的知识管理,还可以做法律产品对外销售的。我们在淘宝上开了店铺,叫维勒律师,我们除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也提供法律产品比如范本。我们做家事多一些,有离婚协议、忠诚协议、婚前协议等。讲个故事,曾有个当事人和老公闹矛盾,就在淘宝上找到我们要购买离婚协议,三百块,其实不便宜,但她当即就付款了,后来我们才知道,其实她并非真的要跟她老公离婚,购买离婚协议也只是做个威胁而已,但这个故事给我们很大的启发,其实法律服务和法律产品并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高大上,那么逼格,当事人的需求点其实很小,只要我们在合适的平台呈现了合适的产品,解决了她的一个点,我们就可以有收益了。回到数据库,范本的收集是可以产生收益,对外出售的。


李涛:我们用五个软件实现了协同和案件管理。移动办公是个正在发展的领域。协同软件,我们也试用过明道。我们现在用四个软件同时做协同:微信群,企业版QQ、印象笔记、群晖私有云。微信群用起来比较简单、同步信息及时。在比较思科、国内银行用的视频通话软件后,我们发现企业版QQ用效果还不错,选择了企业QQ做视频会议。印象笔记有很好的兼容性,好的文章、材料可以存到印象笔记中,这样可以随时和团队分享文章。后台秘书把文章分类归纳。第四我们建了私有云。我们用的是群晖NAS,也不贵,它是个是列阵式的备份系统,通过运营商的云服务把重要资料存储其中。三个软件加私有云,再加上案件管理软件金助理。我们用五个软件实现了协同和案件管理。



七、以知识共享为中心推动知识管理、产品研发、客户体验、品牌溢价



李涛:说到今天最核心的内容了——以知识共享为中心推动知识管理、产品研发、客户体验和品牌溢价的工作。前面介绍了个人和团队、商业内的逻辑、法律服务产品和工具以及团队知识管理的体系和方法,就是为了要实现这个图展示的内容。最中间是个案办理、知识管理、知识共享。看图,以法律产品做为逻辑起点。法律产品成型设计完后,我们推送到个案中,给客户良好的体验,通过我们对产品好的表达来实现;同时个案办理推送服务过程会形成数据,数据经过法律备忘会形成内部管理的成果,这还不够。绝大部分律师会把工作做到这就停了,个体律师或非团队运作的律师,因为精力有限,在案子结束、客户满意后形成自己的法律备忘就结束了。我们认为这远远没有结束,第三步要做知识共享,往上叫传播,对潜在和现实的客户进行传播,一种是系统化传播是写书,如案例集、办理交通事故的心得、办理房地产一级开发的心得等。北京律师最爱的是见人发书,而不是发名片,当然这是个笑话啦;第二种是碎片化传播,如微信、垂直领域的app、专业的公共媒体如今日头条,来传播自己的成果。比如上海君合的《律师之道》本来是内部培训之用,它把这书出版了。君合的微信公号把个别章节分解后发文推送了,实际上是把两种传播打通了。传播后,潜在客户会看到会感到口碑的营销,现实的客户也可能会看到,也会有用对律师的社会满足感,传播增强了现实客户体验。我们的主管部门、服务对象、行政机构,公检法机构、仲裁机构看到产品表达,也会提出建议,帮助你迭代完善法律服务产品。另外,向下知识共享对内的是培训,老的方式是师傅带徒弟,言传身教,徒弟揣摩师傅好的做法和思想。现在的团队运作要求师傅把知识成果显性化,变成书面备忘,形成内部指引材料对内开展培训。律师团队的产品经理对他设计的产品要说明和培训,要告诉其他律师怎么执行,怎么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图的左边下部分是相关方对法律服务产品的完善,右边下部分是培训对你的法律服务产品的迭代,周而复始。


这张图左右两侧还有流程管理和品牌溢价。个案的办理到知识管理到知识共享、个案办理带来的服务体验、知识共享带来的服务体验以及法律服务产品的迭代完善都需要流程设计、节点控制。要让每个承办律师知道每个环节做什么。同时做好了客户体验也做好了产品体验,自然也带来了品牌溢价,品牌溢价提高了附加值,有钱了也能投入更多的产品研发与迭代。


邓君:就涛哥讲的这个部分,我做两个扩展。第一,知识共享,共享两字怎么扩展?就我接触到的一些传统律所来说,师傅不愿意把经验和案件拿出分享,这是个很大的问题。单个律师疏于对案件整理,更不要说知识管理,拿出可以分享的结案报告来。我想说的是先要有共享的意愿和心态。现在是个共享经济的时代。比如Uber、Airbnb。第二,怎么分发?专业的文章分发可以做公众号或投稿,也可以向你的客户展示,以天同为例,它有天同码。你和你客户交流过程中展示案例也是分发的过程。
李涛:维勒的分发渠道非常好,是湖北第一,我们的文章也经常通过维勒分发。我们自己也在做订阅号,我们定位在一个很小的切口,每周一到两篇高质量的文章,都是我们自己的案子,我们花了心思做。比如五千万火灾那篇,传播效果非常好。为什么在图片中,知识管理画在中心,而我们的话题是以知识共享为中心?知识共享和知识管理关系是什么?我们绝大部分律师有个意识,要把个案办好,让客户体验好,付钱爽快,同时积累经验。到这步就停了,这不够,一定要往后走。所有的个案办理和知识管理是为了知识分享。知识分享是品牌建设、品牌溢价和口碑。知识共享才是整个团队的运作核心。知识管理是很重要的工作,个案的办理的结果好坏也很重要。但是因为你没有在内部外部共享,这些东西只停留在你的脑海中,别人无法了解,因此缺乏互动,缺乏互动导致产品迭代受限。只有不断完善产品,不断互动共享才能推动产品迭代,因为法律服务是要随着环境变化的。



八、客户体验解构


李涛我们试图解构客户体验。传播和分发增强客户体验,直击更多的客户痛点,产生更好的口碑。从上到下,从左到右解构客户体验。左侧是现实的客户体验,右侧是潜在的客户体验。现实的客户体验要求第一要有商业思维服务性,第二要有专业素质。商业思维是服务意识,即客户管理。比如医院的人性化管理,不仅做客观检查,还问生活情况,结合病情分析。我们律师的客户管理也不能忽视。第一要做背景调查,它为什么不在当地找律师,或者为什么不找一般的律师,而找我们?第二我们要想在哪个环节,怎么把案件信息推送给客户。像一些老派的律所,接到案子之后,就不联系客户了,在案子拿判决的时候再联系客户,中间没有任何共享。第三个是要有客户回访。我们有个很实验性的方法——坚持给客户打回访电话。我们专门安排一个非律师人员给客户打电话,问签了合同没有?满意不满意?有意见吗?有没有解释和说明?对承办案件的律师的想法如何?我接触过宝马4S店的询问,他们就有专门的客户回访。回访结果分为满意不满意和一般,只要不是满意都会对相应人员的绩效有相应扣减。刚才邓主任(邓君)也谈到他们会通过微信服务号对现实客户推送案件进展、以及微信短信的方式推送,这是个好方法。


现实客户的体验第二个是专业化,专业化本质是要提高效率。怎么提高?要把工作节点化、流程化,收案、办案、结案、监管。我们通过金助理案件管理系统来实现流程。每一步做什么,每个节点我完成多少,办案律师和客户都能看到。
潜在客户的客户体验怎么实现?就是传播,传播有方法,首先是目标客户的确定。我们不可能把市场中所有客户都争取到。我们的服务有成本,客户也有偏好。我们要分清楚哪些客户群是我们要追求的,哪些是可以争取的和完全放弃的。通过媒体、社区、会议、公益活动、培训、行业协会以及NGO来推广自己,宣传产品。


了解完客户体验后,我们会看到有十几项内容要做,一个律师无法完成。因此需要团队和岗位。建设团队要有角色扮演。团队有了,成本花出去了,就有了团队业务多元化建设的问题。通篇看,客户体验、岗位细分、团队建设、业务多元化,其中有些关键词值得揣摩。比如,很多主管部门、律师会常用到专业化、规模化、多元化。但是这些词不是同一个层面的意思,专业化表现在流程化,是为了提高效率;规模化是岗位细分后,要进行规模的控制和设计;多元化,是岗位建设后当然要多面出击。


邓君涛哥的体系化做的最好。为什么要讲体验?律师是服务行业,体验很重要。对于现实客户,很重要的一点是客户回访。客户回访是很有意义的。开拓一个新客户和维护一个老客户成本完全不一样。维护老客户的成本要低许多。体验不仅要抓到用户的痛点,我们还要抓到他的痒点、甜点、难点。比如“饿了吗”。我们要在淘宝开个店铺就是这个原因,找到客户身上的点。在现有的大平台上,如果你能够尽早有点的铺设,比你自己做新的app成本更低,产生的效果更好。关于目标客户的寻找,互联网行业常说线上线下。线下活动更直接精准,我们有亲身体会。我们曾在学校做活动,目标群体就是学生,百分百的获得了目标粉丝。实体店也可以和律师行业结合,也是个人体验。线下有很多汽车店轮胎店,是个车的入口,对于律师可能就会有车险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的连接。目前很多律所进驻的地方可能是交警大队和医院。我觉得有更多的地方可以连接。互联网就是连接,除了线上的,还有线下的。有了客户体验后,还有社群,怎么把客户集中起来,让客户成为你的脑残粉,这是法律行业可以做的。比如天同,大家都在说天同,你说天同的时候你已经在传播它。



九、从管理学角度看团队效率



李涛:谢谢邓君的提示,死忠粉、社群是我还没有思考的问题。继续上面的话题。体验、管理、品牌、产品都说了。最后是需要团队来做事,管产品、传播、客户体验等。一旦运营起来,怎么解决效率问题?怎么低成本的为客户服务同时赚取高额利润?大家要注意三个关系,劳动效率、组织效率、个人效率,这是个递进关系。劳动效率是基础工作和方法的应用的熟练问题,很多律师对互联网新工具不是很熟悉,画图、做数据报告、查询案例都花很长时间这些方法问题我们通过招聘和培训来解决,我们找最优秀的人来解决。谷歌有句话说,宁愿把钱花在招聘上,也不花在培训上。有的律师可能对交叉科学接受程度低一些,花大量培训可能也难以改变他的工作习惯。但是互联网时代的律师必须对互联网加的工具必须有熟练运用;组织效率要分工和分权。分工后在各自的范围内授权他,因为他是足够优秀的(建立在已解决劳动效率之上)。劳动效率和组织效率问题解决后,才可能体现律师的个人效率,体现创新。律师作为产品经理才能在产品设计上创新,其他律师才能优秀的执行产品提供客户优质的服务,团队合伙人才能更好的开拓市场。所以律师个人效率建立在劳动效率和组织效率基础上。


邓君:涛哥说的劳动效率,个人体会较深。我希望招来的律师都是白纸。我们以新的方式来运营律所,所以我们不希望你带有之前的程式。我非常看重双学位的,尤其有理工科背景和计算机背景的。有媒体和汉语言文学背景的也是我们看中的,因为发展的需要。刚刚步入行业的律师,大多数都认为律师发展的地方是法庭和诉讼。大家有没有看《明日世界的律师》,以后律师行业的分工会有很多。一个团队每个人会有不同分工。律师行业不一定诉讼就是发展的必然。我推荐我们律所的高丽君律师。她是一毕业就来我们律所的,刚开始她对互联网也不了解,但是经过一年多,现在她对于传播和新媒体运营方面已经和同龄人有了差异化优势。年轻律师可以在不同的岗位发挥特长,做出不同角色。


李涛:邓主任夸了他的团队成员,我也要夸下我的团队成员。我们有个非常优秀的90后律师——卢青霞律师,也是一张白纸来的。她来的时候,我们团队建设处于相对成熟期,很多认识已经统一了。她对于案件运作、律师工作方法角度都和我们过去的律师完全是不一样。90后律师接受能力和市场敏锐度都和我们不同,值得期待。



十、知识共享主导下的团队角色区分





李涛最后一张图关于知识共享主导下的团队角色区分。团队里的角色分为团队合伙人、产品经理、办案律师、媒体经理、团队秘书,他们都是围绕客户进行的。前不久我们看到华为的虚拟平台的改革,叫大平台小团队,其中谈到了他们的改革方法。华为认为既往的服务顺序是先是营销经理,然后客服经理,最后是技术经理,他们依次面对客户。但现在改为三个经理应该是同时面临客户,扁平化解决需求。我们要求也是这样的方式,要求团队五个角色同时多维度的为客户服务。团队合伙人要有品牌建设、市场开发、知识管理、知识共享的工作;产品经理要有产品研发、知识管理、知识共享的工作;办案律师要有产品执行、知识管理和知识共享的工作;媒体经理要有传播管理、知识共享的工作;团队秘书要有知识共享和服务支持的工作。所有人都有知识共享的工作,是三个最主要的人——合伙人、产品经理和办案经理都要做的。团队分权后,效率高了,工具好了,并不是减轻工作量,反而可能比单干的时候更累。因为有更多的事情要做,更多的极致工作要做,更多在客户的痛点、痒点去努力,把事情做好、把团队运营好,没有轻松的。团队不会让大家更轻松而是让大家更累,这点要记住。


邓君:涛哥是团队的践行者,我们是学习者。数据的问题我再拓展一个小点。有了知识共享和客户管理后,在自身的客户管理平台和分发渠道上会产生数据, 数据可以帮你很精准的找到你的客户,对客户画像。


李涛我再说一段。我为什么那么看重团队?因为我认为律师行业的未来在于团队。实体律所正在逐渐走向衰落,SoHo办公和移动办公未来会成为主流。最近看本书叫《重来2》,谈到远程办公。我认为律所的虚拟化和平台化未来不久会出现或已经出现。平台化和虚拟化带来的是律师责任的广泛化,每个人都负责创新,大平台上的小团队最好的律所型式,在虚拟的无限平台上奔跑着N个小的团队才是未来。我祝愿大家都能找到、组建好自己的心仪的团队。谢谢大家。



互动环节


王露感谢李律师体系化的分享,感谢邓主任结合自身经验的探讨。刚刚涛哥在讲团队效率时提到岗位的细分。两位嘉宾能否就岗位细分举例说明?


李涛我的团队有三个团队合伙人,我们三个人业务领域不同,都有自己的客户资源,三个人都做产品研发。这是种兼任,会更累些。比如交通保险、运输行政管理我做的研发多些。我不仅做团队合伙人也做产品经理也做品牌建设。我们团队合伙人下面有产品经理,产品经理之外有专门做案件的律师,比如我们与专门做保险的律师,卢青霞律师专门做知识管理和传播,她会把每个律师的备忘录进行转化或者界面设计以及渠道的分发,她本身也做法律研究。我们还有团队专门做流程监管(工作是否到位,是否对效率有影响)、工作日志数据统计、内部财务数据分类、分季度或分年对客户付费能力排名、客户类型和收入比例做趋势分析,统计岗位和卢青霞两人还要做图表和数据检索的工作。实际工作中,团队角色有兼任。

邓君我们的团队把做新媒体和诉讼业务是分开的。我们自媒体这块团队分工比较明细。有设计专门负责图片编辑,有主编负责文字和内容,有程序员负责后台问题,还有个编辑负责文字、采访,是汉语言文学专业。


李涛我补充一点。关于团队的运作,有一个变化是基于平台化和虚拟化的行业发展带来的问题。前两年,大家争论公司制和提成制的好坏。团队建设好以后,在一个无限扩展的虚拟的平台上,争论公司制和提成制已经没有太多意义。希望大家都能注意到这点,为自己在行业中转身找到契机。



本次分享的工作群就分享话题的探讨断续持续到次日凌晨一点才结束。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梁浩律师针对本次分享内容对青年律师给出了宝贵的五点建议。建议如下:


1、 不要奢谈无边界,或跨界。年轻律师,把业务能力提高,不择手段的把自己的能力提高,然后选择个可以养活自己,可相对有点收入维持体面点生活的方向,持之以恒,形成一定平台后,再可考虑其他。心,不要太大,更不要浮夸。全球那么大,目前也就只有一个苹果,一个谷歌。中国还没有呢。所以,轻易不要认为,好事就能落到自己头上。脚踏实地,持之以恒,总会结果。


2、 所谓的互联网+,已挟夹了太多的行业,太多的人,包括律所,包括律师。大家都认为是个好机会,适合不可多得的好时机。其实,不然。五年后,十年后,你在回过头来看,其实就那个卵样。因为,历史无数次的证明,对每个都是机会的,就不是机会了。社会的发展规律,不可能改变。所谓的互联网+,就是个闹眼子的。心,乱了,就什么都乱了。不管给自己什么籍口,不劳而获,少做多得,不可能。


3、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好。但,这个的意义,更多的在于方向性和战略性。说一句,万众创新,就能创新了?违背客观规律了。律所的模式,最开始,国办所的工薪制。后来改制私人合伙制,有工薪制和提成制,慢慢过渡到提成。就像家庭联产承包一样,提成制的盛行,使律师行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现在五十左右,或五十多六十的大律师们,都是提成制挖的第一桶金。结果又说提成不行了,没有持续发展性,开始搞公司制,也确实成就了现在的几个大所。但,公司制有没有缺陷?哪一个制度都有缺陷的。公司制对中国律师行业的发展的贡献,到目前为止,肯定没有提成制贡献大!以后,难说。因为,公司制的极致,就是垄断!!!垄断,好不好?当然好,可以过得高收益,获得定价权。但是,垄断,就违背了公平,就损害了市场交易的自由。当然,这是另外一个问题。


4、 那到底年轻律师应该怎么做呢?我个人的意见如下。不择手段的提高自己的法律专业(业务)能力,有什么事就做好什么事。在这个过程中,试图选择一两个自己感兴趣的方向,积蓄知识能力和资源。再就是看机会和机缘了。我经常说,我做律师就是做人生。一晃十几年过去了。一蹴而就的事情有没有?有!那是诈骗。谈再多的概念不如把手上的事情做好。


5、 所谓的跨界、无边界等,是从行业的角度而言的,不会对单个律师产生价值。一个律师把自己的业务技能和业务或者其他能力提高,显现给周围的人知晓,获得客户的肯定和同事同行的合作,这才是能真正直接产生价值的。这才能让年轻律师有饭吃,有衣穿,度过最艰难和瓶颈的前几年。




文字编辑:李志灵

校对:李涛 邓君

责任编辑:卢青霞


咨询电话:4007-36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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