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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丰邱丹:家事律师角度下的财富管理与传承

2016-03-17 智善法律新媒体 智善



今天跟大家分享一篇智善法律新媒体特邀作者邱丹律师在湖北婚姻家族财富管理群内的讲课内容,干货满满。


邱丹律师= 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 =



以下是分享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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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邱丹律师,今天很高兴和大家在这个群里一起分享,希望大家不要太拘谨就像话家常的聊聊。


在给大家分享今天的主题之前先给大家讲一个案例:某女士是武汉某行业里做的非常好的一个老板,家里经济条件比较好。两年前她儿子认识了一个女孩子并与之确立男女朋友关系。但是这个女孩子家境不是很好并且比男孩子大几岁,因此男方家里比较反对。但两人偷偷的拿了结婚证,为此男方家里人很生气于是将男孩子赶出家门。在两年的时间里家里人是没有联系过男孩子的。然后前段时间两人发生一些矛盾,男方想与女方分手但女方不同意并且女方非常激动,等男方睡着之后将煤气罐子点燃了(这是男方家里人认为的,但女方说是意外)从而导致两人受伤。


现在男方家里人想结束二人之间的夫妻关系甚至要追究女方的刑事责任。但还有一个大的问题就是男方家里人在男孩子结婚以后以男孩子的名义给买了房、商铺、写字楼甚至其公司的子公司也有男孩子的大部分股份。


这个案子与我们今天分享的主题其实是有一定关系的,所谓的财富的管理和传承,我们将其称为法律服务产品。既然是一个服务产品,那它究竟包括哪些内容、律师应该如何去做、在做的过程中有哪些问题或者说现在财富管理和传承是一个什么现状?我在此结合我自己这么多年的经验和大家分享一下。


对于今天的主题《财富的管理和传承》就我个人的理解,它是非常系统、非常庞大的一个工程。它所涉及到的核心主要是保富、守富以及传富,它主要内容包括了管钱、管人、管事。每一个家庭都具有不同的特点,因此在这个服务产品之中如果想做好的话它需要很多专业人士而不仅仅只包括律师。所以其实我觉得今天我的分享更准确的说应该是叫《一个家事律师角度下的财富管理与传承》。


财富管理大背景


在此我主要将财富管理与传承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这个家族财富的传承;第二部分是关于家族企业的传承;第三部分是关于家族的治理和传承(主要针对比较大的家族);第四部分就是关于这个移民以及跨境财富的传承。这些听起来好像离我们比较遥远,但其实我个人认为我们身边很多人都是有这些需求的。


我们最早是在2013年去人民大学学习的时候接触财富管理与传承的,当时我们在想这样一个产品怎么推广给客户以及让其接受。从2013年到现今,这块市场都还属于一个开发期,这与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等等都有一定的关系。所以目前我国系统的去做财富管理与传承的律师比较少,据我所知律师在这方面主要是通过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来发展这个市场,例如给一些保险公司、金融机构或者第三方的信托公司等等讲课这种方式。


这块业务有人在做并且也有做的好的例如湖北恩施的王芳律师(以前是法律大讲堂的嘉宾)、北京的陈凯律师(他主要从遗嘱的方面去做的,成立了一个遗嘱库以及一个财富管理与传承的联盟)、上海的王小成律师(主要是从慈善信托的角度来做的)等等。


律师在做财富管理与传承的时候大部分都是从其中的一个部分去做而不是系统的去做。我刚刚说了做这个财富管理与传承是要管钱管人管事,如果将客户的事业比喻成为一个王国的话,那么我们就相当于一个宰相,要处理好君王的前朝后院。从实质上讲这是非常大的工作并且我们也会遇到一些问题,例如客户会不会将其隐私告诉你以及他信不信任你。所以,如果直接将这个系统的产品拿给客户的话客户并不一定会接受。其实我说这么多就是想说这样一个产品我们要做的话,需要结合对方的背景包括自身的人脉、专业、资源等等去找一个切入点。首先从集中的一小块一小块业务开始做。然后等市场慢慢扩大了,等自己的经验丰富了再去系统的做这样一个产品。


工具介绍


以上是关于财富管理和继承的一些背景以及现状的简单介绍,下面是关于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这个业务在做的时候需要运用的一些主要工具。


 第一是保险


它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具,在此我主要讲的是人寿性质的保险。


先给大家讲一个我自己做的案例:男方在婚内给其女儿买了保险,每年大概要交十万元的保费,总共交十年。投保人是男方,被保险人以及受益人是女儿。在离婚的时候其保险买了有八年了,在离婚过程中女方要求分割这一份保险。但法院未支持此请求,法院认为这份保险是夫妻双方对孩子的赠予。


但是我们提出了一个异议:因为像这种类型的保险其实是可以与保险公司终止保险提前退保。但是这个保险退不退、何时退以及退多少这个主动权在男方手上,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之后男方就掌握了这笔财产的主动权了。法院的意思是等男方退保之后女方再另行起诉,但其实对于女方而言是无法知道退保的相关情况的。


所以说之后有客户遇到关于家里的财产如何去配置的时候,我们会建议他适当的买一些这样的人寿保险。当然也有很多人会选择境外的一些大额保单,其实这样也可以。但是今天我在听中国之声的时候得到的消息是这个境外的一些大额保单业务暂时停止了,对险种也进行了限制,当然我只是听广播里面说,不知道这个消息是否确切。大家可以关注一下。


保险是财富管理与传承这个业务的重要工具之一,很多人在做资产配置的时候都会选保险,所以客户在选保险的时候你要根据对方的需求、客观情况、目标等等去给他合理配置。


 第二是遗嘱


遗嘱,主要是对身后财产做一个规划。


现在争议最大的是关于遗产税的问题,我个人估计遗产税肯定是要征收的,但何时征收还不确定。在我们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大部分遗嘱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因此会产生很多问题。北京陈凯律师办的一个遗嘱库,我个人认为是一项公益事业。我们也在想将其引进到武汉,最重要的是律师可以做遗嘱的执行人。当然遗嘱执行人也不一定由律师事务所来做,其他的法人机构也可以参与的。


 第三是信托


此处的信托主要是针对一些民事信托。民事信托与保险差不多,也有三个主体即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信托最大的优点就是财富的转移,最主要的特点帮人管事


在此给大家说一个案例:王某的老公李某在外面有一个情人张某,并且老公与情人张某生了个小孩。王某知道后并不想与老公离婚只是想让张某以及小孩离开她的老公,同时不想把老公的资产分给老公与情人的小孩而是分给自己的孩子。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可以通过民事信托的方式解决,首先是说服情人张某离开王某的老公,双方达成一致的协议。其次设置信托:委托人是王某夫妻双方,受托人就是夫妻双方的孩子,受益人就是与情人所生的小孩。主要内容就是列明夫妻双方这边有多少资产、多少现金。针对现金这块委托给受托人,然后再设计一些相关的条件。,当然最终给付的大前提就是情人要与王某的老公分开不得与之有联系。


我个人认为这个案例其实也属于财富管理与传承的工作内容之一,我们在做这个民事信托的时候会考虑它会不会与法律、道德等等相冲突,并且也要与客户做好沟通。再一种是离岸信托,更多的涉及离岸金融。离岸金融包括的东西比较多比如项目的引进、评估以及融资的渠道等等,然后还有一些身份的安排。总之产品比较灵活,他们的思维就是客户有什么需求我就给客户提供什么。


 第四是各种协议


这个可能是我们平时用到最多的,特别是我们做婚姻家事案件经常会用到各种协议。例如婚前协议,很多人对婚前协议存在误解:认为婚前协议没有必要签。其实并非如此,婚前协议最重要的内容就是婚前的财产婚后所得归谁。签订协议一方面是根据你的需求,另外一方面还要根据客观的情况。


以上就是我们在平时做业务中我个人对于财富管理与传承的一些实际经验、心得以及对这个产品本身和未来发展的看法。


最后,我们在平时工作中,会有很多人来问一些关于这方面的业务,我的观点始终还是:要从一个小的部分入手去做而不是系统的从一个大的方面将产品推销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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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整理| 左小丽

责编| 高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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