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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串香不数千千,光秤重?宜宾女子遭“坑”了!

2017-06-01 周刊君

“老板称重算签,数量高出实际签数10%。”近日,市民孙女士向记者反映,她和家人在宜宾县城北新区一家才开张不久的砂锅串串香店聚餐,实际消费600多根签,可老板“称重”算签,算了她700多根签。


  

据了解,当晚孙女士一家在吃的过程中,数了200根签签放在一旁。“买单时,我们让老板先称数好的200根签签。结果称重出来,老板说有222根。”孙女士觉得不对,就喊老板把所有签签都人工来数。可老板坚持称重算签,最后电子屏显示为714根。


“老板说少算14根,就收700根的钱。但我们坚持要人工数一遍,结果店员一数620余根。”孙女士说,称重多算了70多根,就相当于20多块钱。最后,该店老板按照实际签数算账,并向孙女士道歉。


可为什么会发生这种现象呢?

  

“用来‘打版’的竹签是新的,而消费者吃过菜的竹签不仅在汤里泡了一圈,还沾了油。店家这样称重核算下来,顾客肯定是会吃亏的。”经常吃串串的胡女士告诉记者,她以前也遇到过类似情况,不过后来店家改进了,换了每天“打版”的竹签,误差小于3%,这样顾客也很能理解。

  

串串香可是宜宾人特别喜爱的麻辣烫,每样菜品用细细的竹签串起来,放在锅里煮一煮,捞起来蘸点特制调料吃起来很爽。以往的串串店,老板都是数签来算价格,而现在许多店家嫌麻烦,便将数签省略,改为称重算价格。但其中的误差有点大,店家是否有欺骗消费者的嫌疑呢?

  

为此,记者采访了四川省戎星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明。李明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第四十八条规定 :“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或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李明说:“上述事件中可以看出,该店家之前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欺诈行为,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条款要求店家进行赔偿。”

  

相关阅读:

  

《消费者权利保护法》第五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该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生责任。

  

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该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来源:互动宜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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