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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于 2020年3月3日 被检测为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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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湖北来宜宾主动报告人员有奖!公园对外开放;商场、超市等有序开放;酒吧、影院、培训机构等暂缓营业!



                                              



宜宾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

防控工作的通知


根据《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类防控工作指南》(川办发〔2020〕13号,以下简称:《指南》)和《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分区分类防控工作的通知》(川疫指发〔2020〕2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市疫情防控严峻复杂形势,经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同意,现将全市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分区及风险等级

按照《指南》分区标准及《通知》要求,全省以市( 州) 为单位,分为低风险地区、中风险地区、高风险地区,我市为中风险地区。以区县为单位,屏山县、长宁县、高县、筠连县、珙县、翠屏区、江安县、兴文县、临港经开区为低风险地区;南溪区、叙州区为中风险地区。中风险地区要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进一步划小管控单元,明确疫情风险等级,并根据疫情情况,实时动态更新分区及风险等级。

   二、落实分区分级管理措施


(一)低风险地区要严防输入,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1.落实“五包”,把好“四关”,抓好排查。强化外来人员排查管控,实行市领导包县(区)、县(区)领导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小区)、组干部(党员、网格员、志愿者)包户的“五包”责任制。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关。各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对辖区内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一把手责任。要把好大数据的源头关。公安、铁路、航空等部门充分利用好大数据,及时将疫情较重地区人员信息报告市指挥部,市指挥部通报有关区县进行精准排查。要守好机场、高铁站、普铁站、船舶码头的入口关,加强排查防控力量,对外来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实行登记造册管理。要加强对湖北来宜返宜车辆的排查和管理。要把牢村(组)、社区(小区)防控最后一关。组织乡镇机关人员力量下沉到村组,指导参与村组推行“十户联防”“山湾联防”等做法,采取群防群控、联防联控,夯实村组基层防控基础;城市社区(小区)要采取每天两次入户走访、微信扫码登记等方式,精准排查掌握湖北等疫情较重地区来宜人员情况。

各区县要建立奖励和惩处机制。对及时排查出当日湖北来宜人员的基层干部群众,给予50元/人奖励;对湖北来宜人员主动报告的,给予50元/人奖励;不主动报告的,一律按自发现之日起执行14天集中隔离。对举报隐瞒不报者实行奖励,凡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200元奖励。奖励费用由各区县承担。

2.落实“四个一律”,抓好外来人员管控。对从湖北省来宜返宜人员一律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与疑似、确诊病例密切接触人员一律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来自温州、深圳等疫情较重地区人员,不能提供最近14天活动轨迹、无密切接触史、体温正常、沿途没有相关症状等证明的,一律实行14天居家隔离观察或在企业实行隔离观察;对省内其他市(州)和其他省(市、自治区)来宜人员一律实行健康监测。

3.开展健康教育和爱国卫生运动。广泛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及微信、短信、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将新冠肺炎防控等相关知识普及到每个家庭、个人,营造全社会参与、人人自觉遵守、群众相互监督的防控氛围;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改善环境卫生状况,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要保持通风、清洁和消毒;督促家庭开窗通风,做好日常清洁和个人防护。

4.做好医学监测和出院病人管理。继续保留定点医院和集中隔离观察场所。医疗机构要继续落实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对所有发热和呼吸道症状者及时进行排查。新冠肺炎患者治愈出院后必须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要密切关注周边地区疫情动态,开展风险评估,适时调整风险级别和防控措施。

5.加强重点场所管控。严禁聚餐、聚会及其他人群聚集活动,到人群密集场所要戴口罩。对敬老院、福利院、孤儿院等场所要进行重点排查和管控。宗教场所暂停开展聚集性活动。

6.加强医院院内感染防控。规范医院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管理,防止人流、物流交叉。严格执行发热病人登记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可疑病例,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做好隔离防护、环境消毒和医疗废弃物管理等医院感染防控工作。

7.抓好复工复产工作。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4号)要求,落实企事业单位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抓实抓好各项防控措施,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各部门不得采取审批、备案等方式延缓企业开工时间。农村要合理安排好春耕生产,加强农业技术指导,保障农资供应,确保不误农时。

8.规范文体旅游活动。在做好个人防护、场所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室外的旅游景区和文化体育设施、城市公园对外开放;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可缩短时间、限定人流量开放

9.开放经营场所。按照《宜宾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快商贸流通业和部分服务业有序恢复营业的通知》(宜疫指挥办发〔2020〕40号)要求,全面开放符合条件的经营场所。

10.全面恢复交通和正常生活秩序。在做好个人防护、场所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保证交通运输、城乡公共交通正常运转,不得封路、封村、封社区。保证居民小区(村组)人员和车辆正常通行,同一大门出入口的小区(单位)只在大门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小区内不再设置


(二)中风险地区要在做好低风险地区1—7项措施的基础上,严防输入和扩散


1.加强病员救治管理工作。对确诊和疑似病例,第一时间落实隔离措施,全力以赴抓好救治工作。按照“一人一策一档”管理模式,提高流行病学调查质量,规范密切接触者排查管理,落实医学观察措施。对符合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的新冠肺炎患者,要及时解除隔离安排出院;新冠肺炎患者治愈出院后必须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前,应采集呼吸道和粪便标本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2.及时开展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对密切接触者、发热门诊留观病人、疫情较重地区来宜人员中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的人员和其他重点人员要及时进行核酸检测。

3.有序开放经营场所。各经营场所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坚决防止疫情扩散。零售业、超市、商场、农(集)贸市场等经营场所,做好通风、消毒、体温检测等防控工作的同时,有序开放。各类影剧院、线下培训机构、室内健身房、室内游泳馆、KTV、按摩店、茶楼(茶馆)、网吧、酒吧、美容院、儿童游乐场等人群密集、易发生密切接触和空气不流通场所,暂缓恢复营业,具体恢复营业时间根据疫情情况确定。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省分区分级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懈情绪,认真查找短板漏洞,加强督促指导,确保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履行领导责任,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一岗双责”,扛起责任、靠前指挥,对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三)各区县、各企事业单位应按要求执行健康申报证明和市内务工人员证明互认


宜宾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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