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落实公平竞争审查 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
设定歧视性标准、限制商品要素流通;实施地方保护、区域封锁;指定交易和不当干预经营者生产经营;违法给予优惠政策或不当减损市场主体利益……这一系列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是目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逐步完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不断优化态势下的“不和谐因子”。早在去年,国务院便发布了《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要求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这是中央从顶层设计层面作出的创新性制度安排,向确立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迈出了关键的一步。深圳市作为经济大市,公平竞争与反价格垄断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会同相关部门积极行动,多措并举推进公平竞争审查的贯彻落实。
一、结合本市实际,拟定落实举措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组织起草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和《深圳市推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近期工作重点》(征求意见稿)等文件,从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审查内容、工作程序、保障措施等多个方面明确了深圳市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具体举措。
与此同时,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还牵头起草了《深圳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征求意见稿),并在10月13日收集意见修订后报请市政府审议。
二、率先完善审查机制,开展清理审查
为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等情况,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于2017年4月出台了《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关于明确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程序的通知》,明确了委内规范性文件在制定过程中必须经过公平竞争审查及相关的工作流程。在实施过程中,还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2017年以来出台的有关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
近期,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2017年以来公告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作了2017年以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起草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汇总表。
三、以培训宣传为抓手,提高认识水平
为进一步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建立实施,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特邀国家发改委价监局副局长李青来深作专题辅导。培训从“审什么”“谁来审”“怎么审”“如何保障”几方面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行了解读,并分享了欧盟及韩国、日本等境外公平竞争审查的经验和做法,以及近年来国内违反公平竞争的行政垄断案例,对指导各部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具有极强的理论指导意义和实践操作价值。
此外,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分两次对内部相关人员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专题培训,加深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了解。
四、组织重点课题调研,推动制度实施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专门组建了项目研究团队,对深圳市范围内涉及公平竞争制度审查的相关主体进行实地调研,形成了《深圳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研究报告》。报告对深圳市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的建立从审查主体、审查对象、审查标准、审查方式等方面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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